第二章 縣衙賣打

趙冠侯一邊用不多的力氣,唱著京劇,一邊在心裏感謝著已經升入天國的莫尼卡,為了討她歡心,自己在上一世,進行過系統的京劇學習,並且有著不俗的造詣。在那個時代,京劇地位堪比保護動物,淪落到需要人關注保護的地步。何況他們並不住在內地,要學習這些東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終他還是成功了。包括一些華人社區的新年茶話會,他也可以與莫尼卡唱上幾句,討一個頭彩。

在現在這個時代,京劇地位遠比另一世為高,其受眾程度相當於流行歌曲加上影視的集合體。達官顯貴,富商大賈甚至帝王將相中不乏京劇愛好者,名伶紅角,可以出入宮禁,結交公卿。趙冠侯這個身體的前主人,雖然沒有資格真正進班學戲,但是出於趕時髦等需求,也進行過這方面的訓練,嗓音等先天條件,比自己前世還要出色,唱起來字正腔圓,有著半專業的水平。

於一片紀念袁家祖宗的誠心懺悔中,這等京腔大戲如同鶴立雞群一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時也有唱數來寶,或是蓮花落之類,彰顯風骨之表現。但只限於挨板子,這等站籠之內,骨氣是講不得的,能夠罵幾聲,便已經算是難能可貴。這等平心靜氣唱流水,津門好漢就無此能力。

初時那些咒罵者還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親朋為趙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後來,所有的聲音都低了下去,就連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發停止。若是誰再發出聲音,包準會被人砸了攤子,偌大的八字墻外,只剩了那悠揚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門縣的衙役以及十幾個背著槍的巡防營官兵,對於那些精神菜花者,不聞不問,任他們隨便亂罵。可是到了這個唱戲的身上,卻忍不住來了興趣,十余名士兵,全都湊到了趙冠侯的籠子附近。

不獨如此,就連那些紀女也都往這邊看,一名背著金鉤火繩槍的巡兵,擋著目光,將水遞到趙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畢竟這等惡劣環境下,多喝幾口水,往往就是多一條性命。

圍觀的人群裏,也不時爆發出喝彩聲,高喊幾聲好,有人扯著脖子喊道:“唱的好,這快趕上譚貝勒了,好樣的!”。

趙冠侯選擇這種方式,目的也在於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一語不發,或是學著那些人一起罵人,結局多半是被曬死在籠子裏。他上一世就對罵人比較反感,除了顯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軟弱。

罵人實際就是代表自己對別人無可奈何,只能罵些臟話自我安慰,如果罵人有用,還要殺手幹什麽。與其想著怎麽出氣,不如先想著怎麽活下來,只有先吸引到足夠多的關注,才有可能活著離開。

津門這邊對混混的認知,與他上一世不大一樣。上一世的有活力社會組織分子,年輕時多半靠勇力,誰能持西瓜刀砍出一條街,便是組織裏極出名的豪傑。如此混上幾年不死,大抵就能成為一方頭目。再後來就要靠機緣、鈔票、腦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從青皮變成董事長。

而這個時代津門混混,出來混江湖,靠的一是硬骨頭,二是臉面,三是規矩。個人武勇,氣力本事,反倒處於次要因素。在時下大金朝的津門江湖裏,一個硬骨頭的殘廢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這個城市的江湖規矩,就是如此。混混開逛成名,並不依賴拳腳,而是靠賣打揚名。誰若是能挨打滾堂,不避刀斧誰就是好漢。若是開口認慫,失了顏面,就在地下社會沒了飯吃,於正常的社會生活中,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籠裏主動求饒,被人剪掉假辮子鉆個當,倒是可以離開這個籠子,但也沒辦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體記憶的他,已經明白趙冠侯為什麽要來赴這個死局。這並非是單純的好名賣命,其中也確實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麽身體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沒了意義,他要守護的人,也就再難守住。於自己而言,實際沒有其他選擇,保全顏面,活著離開站籠,缺一不可。

殺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時期,也沒可能掙脫這樣的牢籠,再從大庭廣眾面前逃走。更何況現在這具身體,他還沒有完全習慣,根本不可能完成這種高難度的動作。現在能依靠的不是身體,而是腦子,當然,更重要的是……運氣。

一名紀女離開自己的位置,將手裏的一支老刀牌香煙,遞給了看籠的官兵“老架兒,您老受累,給他來點白糖水,我這還想聽兩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當兵的接了煙卷,利索的往懷裏一揣“白糖水?我這還想喝白糖水呢,糖沒有,不過水倒是有。”轉身到衙門對面一個大碗茶的攤子上,搶了只粗瓷碗過來,將碗裏的茶水灌到趙冠侯口裏。邊喂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