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渴求名譽(第5/13頁)

馬略就是一個從平凡走向輝煌的榜樣。在軍事生涯中,新人如果表現出色,他們能名利雙收。羅馬沒有軍事院校,沒有門路的人難得有指揮軍隊的機會。軍官通常由精於幕後活動的年輕貴族擔任。若非出身世家,愷撒不可能贏得公民冠。然而,軍事職務也有它的問題。長期的戰爭既能給新人帶來耀眼的榮譽,也使他不得不遠離羅馬。對仕途上的人來說,這是難以承受的代價。政壇新手或許在軍團中服役一段時間,最好還能留下些可供炫耀的傷疤,但很少靠軍事生涯出名。那是名門望族的禁臠。對新人來說,通往競賽冠軍——執政官的榮耀,後代加入精英階層的機會——的目標最好是通過法律實現。

羅馬人對這個話題有著濃厚的興趣。他們都知道,公民的含義是法律制度界定的,公民的權利也是靠法律保證的。他們強烈地為之自豪,這完全可以理解。在種種智力活動中,唯有法律領域讓他們覺得有資格蔑視希臘人。羅馬人不厭其煩地指出:“同我們相比,所有其他的法律體系都難以置信地混亂,幾乎到了荒謬的地步。”16早在孩提時代,男孩子便接受訓練以掌握法律,專注程度比得上為戰爭準備所做的身體訓練。在平民的職業中,元老們認為,只有法律工作才配得上他們的高貴身份。法律離政治生活不遠,常常是後者的致命延伸。共和國沒有設立公訴機構,一切案例都由私人提出。這把羅馬的法律變成了仇敵間的出氣孔。一場成功的官司有可能把對手淘汰出局。理論上,如果被告犯了重罪,對他的懲罰是死刑;實際生活中,由於羅馬沒有警察和監獄制度,被判有罪的人完全可以走上逃亡之路,可以在逃亡期間生活得很奢華,只要他及時準備好易於攜帶的財產。當然,他的政治生涯完了。不僅公民權被剝奪,如果他敢回到意大利,任何人殺死他都不會受到懲罰。對此,可能每個參加克瑟思的羅馬人都有心理準備。行政官可以免於被對手起訴,但只是在任期內。任期一結束,他的敵人便可能猛撲過來。為避免被起訴,人們會用上各種手段,如賄賂、恐嚇、進行卑鄙的幕後操縱等。一旦真的上了法庭,羅馬人便無所不用其極,什麽下流的伎倆都可以用,什麽樣的隱私都能惡毒地暴露,無論多麽殘忍的誹謗都說得出口。在共和國,一場官司比選舉更像是生死之戰。

由於對激烈爭鬥場面上癮似的著迷,法律的實踐為羅馬人提供了另一個扣人心弦的運動場。普通公眾可以隨便觀看案件的審理。廣場中有兩個常設法庭;有必要的話,其他的臨時平台也能對付著用。“有品味”的愛好者總是有機會挑挑揀揀,選上一場旁聽,起訴人則通過觀眾的人數衡量自己的地位。於是,在羅馬的官司中,表演藝術成了其中重要的一環,細致地掌握法律條文反倒不太受重視,被看作二流頭腦的訟棍技巧。人們都知道,“蹩腳的起訴人才需要學習法律”。17雄辯術是考量辯論天分的標準。起訴人需要調動人群的情緒,包括觀眾、陪審員和法官;他要讓他們或哭或笑;營造喜劇場面娛樂他們;盡力打動他們;說服他們,迷惑他們,讓他們從新的角度看問題。這些都是一個成功的律師應掌握的。人們說,羅馬人寧願失去一個朋友,也不願失去一個大笑一場的機會。18對於當眾表現強烈的情緒,羅馬人一點也不覺得尷尬。給被告的建議是著裝應盡量肅穆莊重,盡量顯得很憔悴;他的親戚們要不時地哭出聲來。據說,在馬略的朋友當被告的法庭上,馬略哭得非常動情,陪審員和主持審理的行政官都受到感染哭了起來,並很快宣判被告無罪。

對起訴人和舞台上的演員,羅馬人用同一個詞“actor”表示。這大概不是偶然的。二者的社會內涵有很大差別,就技術方面而言則非常近似。蘇拉去世後的10多年裏,羅馬最有名的起訴人是昆圖斯·霍騰修斯·霍塔魯斯(QuintusHortensiusHortalus),以善於模仿滑稽演員著稱。和愷撒一樣,他也是個花花公子。法庭上,他“會小心地、精致地整理長袍的褶邊”,19並借手勢和胳膊的揮動加強語氣。他做得非常優雅,以至於在他出庭時,羅馬的重要演員都會前來旁聽,學習和模仿他的每個動作。和演員一樣,起訴人也是名人,到處被人圍觀和談論。霍騰修斯的外號是“迪奧尼西婭(Dionysia)”,人們用一個著名舞蹈女演員的名字嘲弄他。對此,他不是很在乎。怎麽嘲笑也沒關系,反正他贏得了羅馬頭號起訴人的聲名。

很自然,對手們不斷地努力,想搶走這頂桂冠。任何人長久地占據第一的位置,都讓羅馬人感到不舒服。在蘇拉獨裁時期,霍騰修斯建立了自己的名聲。當時,法律活動已受到抑制。他支持擴大元老院的權威,對新制度表示強烈認同。由於他跟獨裁官的友誼,霍騰修斯擔任了蘇拉的葬禮演講致辭人。20此後的10年中,他保持著元老院重要成員的地位。毫無疑問,這大大有助於他在法律事務上的名聲。但進入公元前70年代以來,他的名聲越來越受到威脅。威脅不是來自元老院的某個成員,也不是某個貴族,而是從各方面來看都是暴發戶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