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焦屍奇案

(1238年)

這年宋慈赴任福建南劍州通判,時值罕見饑荒。丞相李宗勉奉旨南巡內地糧賦,遇見饑民奪食於路,於是丞相將抓獲的搶劫者交宋慈處理,宋慈的處理方式令丞相吃驚。宋慈告訴丞相,如今這裏日未落路上行人已稀,市中殺人以賣,奇案叠出。一日夜間,又出一件焦屍案。宋慈令驗屍。死者已成焦炭狀,體無完膚,如何驗?其檢驗法也是中國法醫學史上的經典方法,迄今仍為驗生前死後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