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韜光養晦,布局後宮

一、峰回路轉

命運禍福實難預料,轉機只在一瞬。

武媚在國忌日沖出人群與李治攜手,雖然贏回了天子眷顧,前途依舊渺茫。李治總要顧忌影響,不便把個出家的前朝嬪妃召回宮裏,即使情到深處不顧一切,尚有個手握實權的舅舅管著,偷情都要另尋隱秘之處。武媚最好的結果也就是與李治做地下情侶,時不時被皇帝接走“做法事”,想入宮必須熬到長孫無忌不再掌權,誰知要多久?或許那時她人老珠黃,皇帝已移情別戀,希望渺茫得很。更何況她與李治的私情已有所暴露,無忌等一幫維護朝廷體統的大臣都欲除之,他們有權有勢掌握法度,感業寺能保她幾日?所以媚娘不顧一切投入李治懷抱的同時,已走到生死一線的險境。

然而不知是媚娘命運非凡,還是她一片癡心感動了佛祖,轉機竟奇跡般降臨了,其中關竅就在皇後身上。

王皇後與李治性情不合,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不過她出身名門,太原王氏、河東柳氏兩大望族之女,不曾做過悖禮之事,又有宰相舅舅柳奭為後盾,縱然不能得天子寵幸,空守昭陽也罷了。皇後想開了,從古至今無寵而居後位的女子車載鬥量,大不了將來史書中再浮皮潦草添個王氏女,這輩子就湊合過吧。可當她得知蕭淑妃之子李素節即將受封雍王時,怒火徹底點燃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雖是小孩的封號,卻暴露了蕭淑妃的野心。雍王是僅次於太子的位置,太子應為正宮嫡出,可王皇後根本不受寵,連懷龍種的機會都沒有,現在無子,將來也不大可能有孩子。既然不存在嫡子,雍王則順理成章入主東宮。這對皇後而言不啻為公然挑釁,若容李素節子以母貴受封為雍王,繼而成為太子,將來蕭淑妃便有可能母以子貴挑戰中宮,皇後的位子或許就要拱手相讓了。

母儀天下的尊貴尚在其次,這口氣王皇後實在咽不下。蘭陵蕭氏雖然名聲顯赫,畢竟是南朝遺民,怎比她關隴望族?在她眼中蕭淑妃只是個粗鄙之人,全然沒有貴族女子的氣質,妖媚放蕩肆無忌憚,若輸給這樣一個俗不可耐的女人,豈不是顏面掃地?而且折的不僅是她自己的臉面,更是她太原王氏、河東柳氏的臉面。這口氣不能不爭!

令她郁悶的是,冊封素節為雍王經中書門下討論,竟然很快通過了。原因很簡單,皇後生子自然最好,不但宗法上無爭,還可向天下展示乾坤和合,為世間所有夫妻做表率。可皇後偏偏無寵,四位皇子中李忠、李孝、上金又皆尋常宮女所生,素節好歹是四妃之一所出,朱砂不足紅土為貴,皇上二十六了,總得有個血統高貴的皇子向天下人公示吧?長孫無忌、褚遂良以大局為重不反對,卻在盧承慶身上做文章,皇後只能眼睜睜看著蕭淑妃得意洋洋。

恰在此時,太宗忌日出了感業寺那件事。柳奭作為宰相隨同李治行香,親眼目睹那一幕。他既知道,他妹妹魏國夫人也很快知道了;柳夫人既知,豈能不入宮告訴女兒?王皇後聞知此事更是火上澆油,對李治失望至極——寵愛那個沒規矩的蕭淑妃已經很不像話,竟還和先皇嬪妃有染,跑到廟裏去和尼姑牽手,還有沒有體統?然而天子誰都不會深責,反倒會說她這個妻子沒手段,自己男人都籠絡不住!

柳夫人也咬牙齒切,對這個明空比丘憤恨不已。母女二人關上門密議,說歸說罵歸罵,冷靜下來一想——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尼姑的出現或許不是壞事。

眼下蕭淑妃風頭正盛,皇後無力招架,況且她自恃身份根本不屑與人爭鬥,能不能假這個女尼之手?柳夫人立刻走親訪友四處查詢,把明空的底細查個清楚,越揣摩越覺妥當。武媚之父武士彠雖是開國勛臣,卻出身商賈,本就不入關隴名門的法眼,而且早已故去,只剩個寡母,她還沒有同母所生的手足兄弟,沒個當高官的親戚,無人能幫她撐腰,更妙的是她既是先皇才人,又當了尼姑,比皇帝還大四歲,即便回到宮裏也不便給予正式封號。然而規矩謹慎的李治竟當眾與她激情攜手,甚至聽說還暗中央求薛婕妤幫忙讓他們幽會,足見其聖眷之深。

只要把武媚弄到身邊當個宮女,還愁皇帝不來正宮?蕭淑妃還能專寵橫行?甚至不需要武媚與淑妃交鋒,把皇帝引過來就夠了。先朝楊淑妃,險些步長孫皇後之後,其子吳王李恪也曾風光一時,後來楊婕妤、韋昭容、徐惠等美人紛紛登場,楊淑妃到頭來還不是一場空?現在就如同當年,大可借武媚對付蕭淑妃,此乃驅虎吞狼之計!

於是柳夫人闖入感業寺,帶走武媚,並把一切與明空有關的東西燒個精光;元舅那邊由柳奭出面勸說。長孫無忌雖然作風強悍,卻也不是不能通融之人,李素節冊封雍王之事雖已注定,但王皇後畢竟是關隴一派的後輩女子,王家又是皇室老親,同氣連枝同仇敵愾,豈能坐視南國之女奪取後位?亂倫雖不好,但哪朝哪代沒點兒宮闈醜事?高祖皇帝為了娶一個有夫之婦,差點兒把人家丈夫逼死;太宗皇帝把弟媳攬入懷中,還生了個福王李明。只要大家不說破,其實這又算得了什麽?無忌睜一眼閉一眼,把拜簡收回,此事再也不提了。感業寺大亂一場,在那些小沙彌看來,明空絕無活命之理,嚇得噤若寒蟬;三位法師自不能久瞞,事後柳氏告知內情,佛門凈地從此復歸太平,三位大師虛驚一場,齊念阿彌陀佛。三方糾葛化解,所有人眾口一詞——感業寺中根本沒有叫明空的女尼,一切有關皇帝私情的風言風語都是無端誹謗,再有人議論嚴加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