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孝道當倫理(第2/2頁)

人家的祭奠可不像老百姓那樣在墳頭上燒點兒紙錢就完了,那可是個無比盛大的活動。可老二和老三雖然有這個想法,卻不能真正去做。為什麽呢?因為他們沒這個權利。

啊?!難道做兒子的還沒權利祭奠過世的老爸嗎?——的確沒有,只有老大才有。換句話說,就是只有“大宗”才有。

可是,只有嫡長子才能祭祖,這不是不合人情嗎?非也,其他兒子其實也是可以去祭祖的,但一定要在嫡長子的帶領之下才行。如果自己要單獨祭祖,那就等於不合禮法。

再拿老二做例子。老大接了班,當了新任的周天子,老二和其他兄弟一起早已被分封到全國各地做諸侯了。老二被分封到了齊國,做了第一任的齊王。(嚴格說是不能叫“王”的,只能是“公”或者“侯”什麽的,不過到了孟子生活的時代諸侯國君多僭越稱王了。)這位齊王討了三個老婆,生了六個兒子,接班的方法和周天子的“大宗”系統一樣,照樣是大老婆生的大兒子接班做第二任的齊王,依此類推,這一支就是齊國的“大宗”,而其他子弟就是齊國的“小宗”。齊國的小宗也沒有單獨祭奠第一任齊王的權利,而只有在“大宗”的帶領下才能參加祭祖活動。

第一任齊王所生的六個孩子裏,嫡長子接了班做了第二任齊王,另外五兄弟被分封到各自的采邑,成為卿大夫,在他們這個卿大夫的更小的系統裏,也一樣再分“大宗”和“小宗”。依此類推。

明白了這種宗法制度,我們就能想象得到祭祖的意義了:如果要尊奉祖先,就要隆重祭祀;如果要去祭祀,“小宗”就得聽“大宗”的——在齊國的祭祖是齊國的各個卿大夫都得緊跟齊王,在周王室的祭祖是各個諸侯國的國君都得緊跟周天子。所以,孝道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在上本書的最後講到孝道,當時說“在後文當中會有細說”,現在就是細說之一,孟子後文裏還有不少談及孝道的,咱們隨到隨講好了。

明白了宗法制度的大概結構,我們就會明白,所謂“孝道”在那樣的社會裏是帶有很大的政治意義的:與其說是情感,不如說是現實;與其說是倫理,不如說是政治。到後來封建社會解體,中國進入漫長的專制社會,孝道也就失去了它原來的生存土壤,而又在新的政治環境下被賦予了新的意義。現代社會有人講我們要弘揚傳統文化,恢復中國古代的孝道,這些人的用心雖好,卻忽視了孝道之所以成為孝道的歷史背景。我們不妨想想,我們說中國傳統文化講求孝順父母,可人家外國人也沒有鼓勵孩子去虐待父母啊!那我們這個“孝道”的獨到之處到底在哪裏呢?——在中國古代從宗法制度而來的政治意義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