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盛世之巔(第2/17頁)

  正如同對顏氏母子的特殊處理一樣,凡事斤斤計較、察察為明的皇帝,獨獨對賑災中的跑冒滴漏“難得糊塗”。發生災害時,他寧肯地方官報得嚴重一點、誇張一點,因而發生冒賑、濫賑之弊也不追究。他最怕的就是他們賑災不力,因此他多次說“辦賑理宜寧濫勿遺”。對於那些舍不得花錢救災的地方官,乾隆深惡痛絕。乾隆十七年(1752年),山西部分地區受災,巡撫阿思哈舍不得動用國庫銀兩,就勸富戶出錢救災。皇帝十分生氣,說:“此奏實在卑鄙錯謬之至,朕實駭聞。”不久就罷了他的官。

  考察乾隆歷年救災,確實是認真從事,不惜巨款。乾隆七年(1742年)皖北大水,災民達二百二十萬。乾隆特批當時國家全年財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即白銀二百九十萬兩、糧食二百二十萬石救濟。乾隆十八年(1753年)左右,戶部把乾隆即位以來用於救災的錢和前兩任皇帝做了對比。報告說:“雍正十三年之間,江南賑災款項,共用了一百四十三萬兩,已經很多。而乾隆元年到十八年,就已經用了二千四百八十余萬,糧食也是二千多萬石。”負責漕運的官員也提醒皇帝:“康熙年間共截過漕糧二百四十萬石用來救災,雍正年間也不過二百九十萬石。可是乾隆元年到二十年,就已經高達一千三百二十多萬石。”事事號稱法祖的乾隆看到這個數字也很吃驚,說:“朕遇到偏災,即有人饑己饑人溺己溺之懷,不能自已。也想不到竟然動用了這麽多漕糧。”(《清高宗實錄》)吃驚雖然吃驚,但是慷慨仍然慷慨。乾隆五十年(1785年)的全國性災荒,乾隆手忙腳亂,晝夜不息,批示各地,或令截留漕料,或令開放谷倉,或令發給銀兩,或令減價平糶,或令興工代賑。皇帝說:“朕廑念民依,如傷在報。”這一年用來賑災的銀兩,高達一千四百萬,占國家全年財政總收入的三分之一還多。

  雖然乾隆年間的救災也無法避免人治社會中常見的侵吞幹沒,層層盤剝,但是縱向比較中國歷史,仍然可以肯定地說,乾隆是傳統社會中采取救災措施最為得力的統治者。

  清代皇帝一直以明朝為他們的前車之鑒,而明王朝給他們的最大教訓是“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誰都知道,清朝得以入關,是撿了個大便宜,明王朝實際上是被饑餓的農民顛覆的。而顛覆的直接原因,就是對農民剝削過重。萬歷年間加派三餉,每年從農民身上多搜刮一千多萬兩白銀,剜肉補瘡,動搖了大明帝國的根基。所以,清代皇帝經常講,明不是亡於崇禎,而是亡於萬歷。

  熟讀歷史的乾隆知道,饑餓的農民是國家最危險的敵人,而溫飽了的農民則是皇權最堅定的支持者。為了江山萬代,乾隆必須減輕對農民的剝削,使絕大多數老百姓有飯吃。這是國家政治的重中之重。

  統治者的自我克制,在乾隆身上表現得比較明顯。乾隆一朝鼓勵農民開墾荒地不遺余力,但是出發點卻僅僅是為了百姓生計,而不是為國家增加稅收。乾隆皇帝在即位之初,就在《大清律例》中增加了新的一條:“各省官員不得再重新丈量農民土地,也不得強令農民向官府匯報自己開墾的荒地。”這其實就是宣布,農民新開墾出來的土地,永遠不用給國家交稅。乾隆年間,由於皇帝鼓勵墾荒,全國耕地已經超過了十億畝。但是乾隆年間的國家稅收,始終只按七億多畝征收。誠如乾隆所言:“民為邦本,庶富相因,但令小民於正供之外,留一分盈余,即多一分蓄積,所謂‘藏富於民’,‘百姓足,君孰與不足’者,此也。”

  乾隆登上皇位後所做的第一個重大決定,就是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免除拖欠多年的農業稅。在即位詔書中,乾隆宣布,凡是拖欠了十年以上,也就是雍正三年以前所欠的農業稅全部免交。僅僅過了20天,皇帝再次頒旨,宣布去年以前,即雍正十二年以前所有未交的農業稅,一律免除。大清帝國的子民們,特別是眾多貧困人口,是擺脫了多年沉重的欠稅負擔進入乾隆時代的。這在以農業稅為主要財政收入的傳統社會,是一個影響非常巨大的決定。

  在此後漫長的60多年統治中,乾隆帝多次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農民的農業稅,從而使自己成為中國歷史上減免農民稅款最多的皇帝。他在乾隆十一年(1746年)、三十五年(1770年)、四十二年(1777年)、五十五年(1790年),以及嘉慶元年(1796年),先後五次,普免全國錢糧,共少收農民白銀1.4億兩,糧食1200萬石。這白花花的銀子和沉甸甸的糧食,原本都是他愛新覺羅家的法定收入,是可以歸他任意支配的。如此手筆,不可謂不闊綽。據《清代國家與社會》一書提供的數字,乾隆一朝所減免的農業稅總數為2.0275億兩白銀,是中國歷朝之冠。如果粗略地以一兩白銀折人民幣200元計算,可合今天幣值405億元人民幣。如果說這個數字仍不夠直觀,那麽我們再用另一個數字來表述一下:乾隆減免的農業稅占乾隆朝財政總收入的7.57%。而我國於2005年宣布免除全部農業稅,其占全國稅收收入的比例不過是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