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天許之權(第2/3頁)

三娘在一旁盈盈注視著侃侃而談的李肆,恍惚間覺得,時光又回到十多年前,在英德李莊時,她逼問李肆,到底信著什麽天理,李肆答以三個相信,那時少年的晴朗嗓音,跟眼下這沉穩嗓音混合在了一起。

十多年了,從三個相信,到天人三倫,現在談的已是天許之權,李肆從當年飄渺的半仙,到如今的皇帝,不管氣質還是心念,都已經穩穩踏在了地上。

三娘對李肆接下來的話已沒了什麽期待,李肆對她要說的早已說完了,這十多年都是在做,她也清楚,說和做是差別的,但如果連說都沒有,又怎麽能做。

汪士慎隱隱把握到了什麽,覺得皇帝之言還有極大漏洞,他不覺皇帝這麽膚淺,肯定還有下文,加之自己心中有惑,鼓足勇氣插嘴問:“陛下所言確是至理,可歷朝歷代,立法行政,莫不以安民護利為要,士慎以為,這也是在立陛下所言的規矩。但千年以來,這規矩又何曾立起?嚴刑峻法、道德教化之外,士慎愚鈍,不知陛下還有何良法,能立起這規矩,經世不移。”

這是在攻擊李肆放空炮了,規矩光在紙面上,光在嘴裏是不行的,還得靠法靠德,歷代都努力過,但歷史已經證明了,這規矩就算立出來,也是用來被皇帝、官僚、軍閥、暴民等各路人馬破壞的。大家都沒有底限,早在春秋時,宋襄公要守底限,就被當世人罵作迂腐了。

李肆暗道你問得好,我正愁怎麽轉到這個層面上來談呢。

“這三樁天許之權,牽著人世之利,之所以守不住,都是因利之害。”

“汪士慎,你談官府之害,工商之害,但你也承認官府之利,工商之利。人人所有的天許之權,是人之私利,最根本的私利,而工商營造流轉商貨,借天地人合力創利,官府安民濟民,裁決紛爭,興利去害,這都是公利。”

“你也該看到,我英華從嶺南到江南,十余年復宋地,納萬民,靠的是什麽?靠的是造出這公利,博大之公利。人人即可由此公利獲益,加之這公利順應華夏大義,人心自然向著我英華。我英華官府雖有貪瀆,工商雖有暴斂,但受害者不僅少,便是受害之人的大多數,計較利害,比滿清時代更得利。”

“也如你所言,官府和工商有害,利害是一體兩面的。如果公利大,害雖損利,卻未及人的私利,至少未及那根本的私利。如果公利小,害就要侵入私利,乃至侵奪那根本的私利,也即是人之性命、家財和尊卑。”

“因此這規矩要立起來,除了以法以德抑其害外,關鍵就在一國能不能造出盡可能多的公利。我英華為何要逐鹿南洋,為何要與洋夷血戰,這就是為了外爭公利。我英華為何要官府下鄉,要大興工商,這也是為了內拓公利。”

說到這,李肆語調中含著一絲悲哀,在他前世時空,滿清不得大義,更難求公利。以至於在十九二十世紀,泱泱華夏,淪為世界之巢。列強掠利華夏,求各自的公利,滿清公利無存,只能向下去壓人人私利,這就是滿清成為列強樂園的本質。而後民國雖起,全球之利格局已成,華夏再難凝出自己的公利之局,才有軍閥紛爭之世。

“譬如道路,以前只有田埂小道,人們來來往往,身強力壯之人才能行下去,體弱無力之人被推下田埂。”

“現在我們要所有的人能在道上走,就不能只禁止以強淩弱,教導人排隊,還得拓道。道寬了,才能容更多人循道得利。”

李肆拿道路來舉例,非常形象,即便是一般民人都明白了道理。

可汪士慎辯興又上來了:“即便道寬了,來往之人也有了更大差別。有還是步行的,有騎馬的,有趕車的。這時候騎馬的要撞步行的,趕車的要擠騎馬的,這又怎麽辦呢?”

李肆心說你還真是個合格的捧咀,笑道:“除了法和德之外,不是還有你麽?”

汪士慎愣住,卻聽李肆再道:“你說得沒錯,盡管官府和工商在不斷拓道,也免不了強者霸道。若真有騎馬趕車的要撞人,不許人行這大道,法德不及,難以規正,你這樣以扶弱為志的有識之士,就該站出來,領著步行之人結成一團。騎馬和趕車的能撞開一人,能撞開百人千人麽?這大道上,終究還是行人多,騎馬趕車的少。”

汪士慎一愣,李肆還沒完:“可你領著步行之人,要攔下所有騎馬和趕車的,霸住這道,那就別怪人家也合力,要把你們撞出道外,所以啊……”

“即便強者快一些,弱者慢一些,只要這道能容所有人走,能循著這道得利,為何要絕了此道,另立他道呢?”

汪士慎嘆氣,他已是服了,但他還有一問:“可強弱既有自力而生,也有天生,更有害人而生。人心都求公道,強者快,弱者慢,強弱懸殊,弱者必嫉。弱者眾,究問強者之強的根底,這道上起了紛爭,不就再走不下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