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個開得過分的玩笑:魏忠賢(第4/13頁)

  又恰巧,他侍候的這位相貌平常的王才人,後來居然為太子生了一個兒子,而且是長子。

  即使如此,李進忠的前途仍然看不到什麽光明。不僅僅因為李進忠是“傻子”,更因為這個太子在當時看起來地位相當不穩。

  萬歷皇帝一直不喜歡這位太子,從五歲起,整個大明帝國的官員就不斷呼籲皇帝按慣例冊封這位長子為太子,萬歷直拖了十五年才補辦了冊封手續。而且冊封之後,也一直心神不定,總想以自己喜歡的第三子取而代之。

  由於皇帝的厭惡,太子在宮中沒什麽地位,連皇帝身邊的太監都可以隨便欺負他。如果沒有群臣的堅決反對,這位太子早就從儲位上被趕下來了。

  太子尚且如此,太子的兒子又隔了一層,前途更加不定,況且宮中的龍子龍孫夭折率極高,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侍候的小孩子將來能不能修成正果。當時一些侍候太子長子的太監經常抱怨自己前途無望:“陛下萬歲,殿下亦萬歲,吾輩待小官家登極鴻恩,有河清耳!”

  然而,李進忠的與眾不同在這個時候開始體現。李進忠因為侍候王才人,自然而然也兼管小皇孫的夥食。能夠從底層太監中脫身出來,他對自己的主子感激涕零。

  他對王才人與小皇孫,有一種出於本性的狗一樣的忠誠與依戀。他才不管他們有沒有前途,既然是他的主子,他就無條件地忠心耿耿。數千年來中國人性格中的奴性在他身上已經變成了一種本能,他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當成了主子的附屬物。

  在那些精明之徒對才人與皇子不那麽待見的時候,他卻自始至終,謹謹慎慎,恭恭敬敬,一絲不苟,以至於在宮中很有些忠心耿耿的口碑。才人一高興,就讓他恢復了本姓,改名叫魏進忠。

  魏進忠的另一個特點是性格討人喜歡。他身軀壯大,性格開朗爽快,重感情,又有點沒心沒肺,對人沒多少戒心。這一點,在以陰毒險狠著稱的太監群裏非常少見,因此也非常受人歡迎。雖然被視為“傻子”,可是人見人愛。另外他身體靈活,是個運動型的人,“喜馳馬,能右手執弓,左手控弦,射多奇中”。

  在動手方面,可謂心靈手巧。和大家在一起玩的時候,也經常能逗人開心。小皇孫剛剛懂事,就喜歡跟在他屁股後頭玩。很久以前與女兒生離死別了的他,對這個自己看著長大的孩子,也異乎尋常地有感情。

  由於太子被人冷落,這位皇長孫自然就更加沒人重視。按理,作為龍子龍孫應該從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可是萬歷皇帝從來也沒有關心過此事,直到成年,這位皇長孫也沒讀過書,認識的幾個字還都是身邊的太監們沒事時教的。

  至尊的天子在底層文化氛圍中成長,這聽起來似乎是個笑話,而事實確實如此。明宮的規矩,後妃從不親自撫養嬰兒,皇子是在奶媽、太監和宮女們的照顧下長大的,這些人都來自社會底層。在這些人中長大的小皇孫,更像一個在鄉村中長大的被慣壞了的野孩子,對自己的直系親屬,對朝中的大臣,都談不上有什麽感情,卻唯獨對身邊的這些人感情深厚,宛如家人父子。

  皇孫最熱愛、最依戀的,是自己的奶媽客氏。真正的母愛,是客氏給予他的。因此他對客氏的感情,與親生母親沒有任何分別。都十六歲了,他還和奶媽住在一起,形影不能分離。登基之後,按慣例奶媽不能居住在大內了,可是客氏才出宮兩天,他竟然“思念流涕,至日旰不禦食”,只好又不顧群臣的反對,把奶媽接了進來。從此之後,備極榮寵,風光不在太後之下。

  十分自然,這個後來成為明熹宗的孩子“不好靜坐讀書”,而是好動,愛熱鬧,喜歡興高采烈地嬉戲,玩起來沒完沒了,不知道節制。

  他喜武,愛看鑼鼓喧天的武戲,也愛自己舞刀弄槍,更喜歡騎馬射獵。

  少年之後,他又對木匠活產生了強烈的興趣,顯示出了傑出的工藝天賦。他能自己設計精巧的玩具,“用大木桶、大銅缸之類,鑿孔創機,啟閉灌輸,或湧泄如噴珠,或澌流如瀑布……皆出人意表”。有一段時間,他對木匠活的熱愛達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常常帶著幾個太監“朝夕營造”,“每營造得意,即膳飲可忘,寒暑罔覺”。

  如果生在民間,這孩子有可能成為一個能工巧匠。可惜的是,他是“天潢貴胄”,因此,這一切在記載進史書之時,不可避免地作為他行為離奇的佐證。事實上,這不過是興趣廣泛精力充沛的孩子的正常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