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管天管地:從穿衣戴帽到婦女發型(第4/5頁)

管理婦女發型

  除了服裝和禮儀,朱元璋還專門規定了全國各級別人士的居住面積。

  皇帝規定,公侯級別的人,可以住七間,九架(量詞,兩柱之間為一架)的房子。一品、二品,即部長級,可以五間,九架。司長級,五間,七架。六品至九品,即處長和科長級,三間,七架。老百姓的房子,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鬥栱,飾彩色。

  官員出門時坐什麽交通工具也有規定:三品以上乘轎,四品以下乘馬,“在外自大使以下皆乘馬,武官勛戚亦如之,惟年老公侯及拜三公者,賜轎然後得乘”。

  甚至對不同級別的官員,皇帝所賜坐墩,都有細微差別:

  其制,皇太子以下青為質,繡蟠龍雲花為飾;親王亦如之。宰相及一品以赤為質,飾止雲花;二品以下蒲墩,無飾。凡大朝會賜宴,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上殿者賜坐墩。

  就是說,皇太子可以坐青色墩,上面繡蟠龍雲花紋。宰相坐紅色的,上面只繡雲紋。二品以下只許坐蒲墩。

  甚至連官民們喝酒時使用的酒具,也有嚴格的等級限制。洪武二十六年規定,公侯及一二品官員,喝酒時可以用金子做的酒壺,其余的用銀器。

  三品至五品,酒注用銀器,酒盞用金器。六品至九品,酒注及酒盞用銀器,其余的皆用瓷器、漆器。沒有級別的普通百姓,酒盞用銀器,酒注只能用錫器,其余的都只能用瓷器、漆器。

  其中最有意思的規定,是朱元璋對婦女們發型的嚴格要求。洪武五年,皇帝下令,民間沒出嫁的姑娘“作三小髻,金釵”,而丫環們“高頂髻,絹布狹領長襖,長裙”,小丫環“雙髻,長袖短衣,長裙”。

  不遵守這些規定,下場同樣很嚴重:“凡官民房舍、車服、器用之類,各有等第。若違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無官者,笞五百,罪坐家長。”

  也就是說,突破規定住房用車,有官的,就得丟官,還要挨一百大棍。

  沒官的,打五百下,還要罰他的族長。

為什麽要管穿衣戴帽

  今天的讀者看到朱元璋如此專注於人們的穿衣戴帽,多會感到可笑和不解。中國老百姓有一句諺語:“管天管地,管不了拉屎放屁。”而朱元璋偏偏就像要和這句話叫板。他像一個嚴厲而認真的中學校長,真的把老百姓的自由剝奪到只剩下“拉屎放屁”的程度。

  在朱元璋看來,這是無比嚴肅的、關乎帝國興亡的重大問題。

  朱元璋從蒙古人手裏接過的是一個廣大而殘破的帝國。戰爭初息,滿目瘡痍,“十室九虛,民困食盡”。然而,這些尚不足以讓朱元璋心憂。所謂“有土斯有人,有人斯有財”,只要政治安定,不愁經濟不迅速恢復。最令他憂心的,是天下百姓的思想混亂,這是他從蒙古人手中繼承的最大一筆不良資產。

  從草原上征殺過來的蒙古人,沒能精確掌握漢人那一套經千年積澱而成的精致深刻的治心術。“胡元以寬而失”,“九十三年之治,華風淪沒,彝道傾頹”。在朱元璋看來,明初社會,思想混亂突出地表現在奇裝異服上面,即“先王衣冠禮義之教混為夷狄,上下之間波頹風靡”。

  他總結歷史說:“近世風俗相承,流於奢侈,閭裏之民,服食居處與公卿無異,貴賤無等,僭禮敗度,此元之所以失政也。”過去那些偉大的帝王治理天下,必然首先定下禮儀制度,用來辨貴賤、明國威,讓人們知道大小上下。元末以來,風俗相承,流於奢侈,富有的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居然與公卿無異,這還了得!貴賤沒有區別,此元之所以失敗也!

  禁止奇裝異服是中國漢族政權的一個傳統。周禮中就規定,國家對老百姓穿衣,要“正其服,禁其奇邪”,甚至“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者,殺”。也就是說,奇裝異服罪可致死。這可不僅僅是用來嚇唬人的。春秋時期,鄭國人子臧就因為“著異服”被殺。《左傳》對此還評論道:“服之不中,身之災也。”因此歷代相沿,中國形成了一套關於服裝的禁忌。比如明黃色是皇帝的專用色,這就是唐代定下來的。唐高祖以“天子常服黃袍,遂禁士庶不得服,而服黃有禁自此始”。

  不過,歷代關於服裝的規定,到朱元璋才登峰造極,詳盡到無以復加。

  褲腳做得小一點,皮靴上繡上花樣,初看起來,不過是個人愛好問題,但仔細一想,卻不然。因為透過衣服、皮靴等等,也可以看到“順民”與“亂民”兩種思想傾向的激烈鬥爭。所以,朱元璋將讓人們明白自己的身份當成關系國家存亡的大事來抓。朱元璋說:“禮儀明確了,上下之分才定。這樣天下才能安定。”管你的發型,管你的袖子長短,管你冷天能不能戴暖耳,是為了通過這些細節,讓你從小事做起,習慣於屈從不合理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