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2/2頁)

鹹豐己未、庚申間,太平軍占領大江以南鎮江以西地區,江北揚州一帶無恙。江南被陷百姓企圖偷渡,多為邏騎所殺,江岸橫屍如麻。某甲未死,臥於屍中,夜聞呼聲自遠而至,卻是城隍神率冥吏持簿呼屍點名。至某甲,城隍曰:“非也,此明日周大麻子劫內人也。”次日,某甲遇一女子,自言銀錢被搶,無以為生,便要尋死。某甲想,反正今天要死在周大麻子之手,留錢何用,便慷慨贈給了女子。果然一會兒就遇到一將揮刀趕來,某甲便直呼“周大麻子”,其人問:“你怎麽知道我的名字?”某甲湊上前說:“我今天命該死於周大麻子之手,請趕快把我殺了吧。”周大麻子詫道:“神經病!你讓我殺你,我偏偏不殺。”於是某甲追著讓周砍自己腦袋,周大麻子卻像見了鬼似的,把搶那女子的銀子一丟,策馬絕塵而逃了。故事好像有些變化,其實不過是把另一種行善改變宿命的老套子穿插進來,說到底,還是不離“宿命”二字。[1]

冥簿中的宿命,追究起來是很冷酷無情的,它讓屠伯的草菅人命儼然成為“替天行道”了。北宋黃休復《茅亭客話》卷六有“艾延祚”一條,就用冥簿點名的故事為鎮壓成都李順起義的屠戮做辯護:“乃知聖朝討叛伐逆,屠戮之數,奉天行誅,固無誤矣。”朝廷殺人是恭行天討,成千上萬的百姓被屠戮,絕對無一冤枉。那麽外族入侵時對平民百姓的屠戮又算什麽呢?南宋蔡絳《鐵圍山叢談》卷四談到南宋建炎初,金兵南侵,朝廷扔下百姓繼續南逃,豫章淪陷。有郎官侯懋等三人未及逃離,藏在一座園林的堂屋大梁上。一日見有金兵數十百人繼來,共坐於堂,命左右把邏捕到的百姓,不論男女老少,一律用大棒子敲殺,積屍無數,直到天暮死盡始去。到了夜裏,冥官又來點名了,其中只有四屍冥吏說“不是”,第二天果然只有此四人活了過來。這當然也是天命如此,與朝廷的腐敗無能、只管逃命毫無關系了。饑荒、冱寒、兵燹、瘟疫、洪水、地震,這都是老天爺“收人”。既然是老天爺要收,你不去行嗎,皇上想攔住行嗎?何況萬歲爺是真正的天之子(這時候可不要把領助學金的“天之驕子”也扯進去),幫他老爹一把豈不是天經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