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漢魏以來,冥府“抓錯-放回”的故事數不勝數,可以說是幽冥故事中的一大類型。雖然這一類型的要素中總少不了那本生死簿,但故事的要點並不在於證明生死簿的權威,當然也不是為了成就賈文合、杜麗娘之輩的好事。這一類型所以反復演變,被佛教徒不厭其煩地宣講,乃在於插入了參觀地獄的情節。抓錯了,理應放回,但閻王爺還兼理著幽冥世界的宣傳部長,於是說,總不能白來一趟吧?便讓來人把九幽十八獄參觀了一遍,而且不知弄了什麽鬼,平時一場夢醒都要忘得七零八落,此人死而復生卻能寫出一篇生動的地獄遊記。總之,這一類型的主題是宣傳冥獄和果報,為佛門招攬信士。

但以生死簿與命定說為主題的類型也有,那就是冥官持生死簿到戰場上給屍首點名的故事。

這也是一個有近千年生命力的幽冥故事母題,最早見於唐人谷神子《博異志》和薛漁思《河東記》,而直到清末仍然為人津津樂道。《博異志》講的是唐憲宗元和十二年平淮西吳元濟時的事。趙昌時為吳元濟裨將,與唐將李愬戰於青陵城,項後中刀,墮馬而死。至夜四更時分,他忽如夢醒,聽到有軍將點閱兵士姓名的聲音,呼至某人,即聞大聲應諾。如此大約點了千余人。趙某側耳聽之,可是直到點名完畢,也沒有呼自己的名字。不久天就亮了,點名的人早已不見,趙某掙紮起身,環視左右死者,全是夜來聞呼名字者,他這才知道原來是冥官點閱,戰死者也是有宿命的。

故事的主題就是“宿命”。但人既已死,冥司只須點鬼魂之名就是了,為什麽還要與死屍核對呢。莫非軍事化的鬼魂也要集合排隊然後開步走?道理是講不大通的,可是那夜半點名時死屍應答所造成的恐怖氣氛,在鬼故事的創作上無疑是成功的。它堪與毛僵、屍變、回煞、討替等恐怖題材並列,因此在後代就不厭其煩地重復,但也不時添些新的作料。於是而有“指姓名叫呼,屍輒起應”(南宋洪邁《夷堅志補》卷十“王宣宅借兵”條),點到名字,已經成了僵屍的死人要硬挺挺地跳起來喊“到”,然後再咕噔一聲直梆梆栽倒。月色慘淡之下,千百僵屍此起彼伏地折騰,這“活死人之夜”的場面讓人想起來都毛戴。可是似乎還有再發揮下去的余地,於是到了清初人寫的《蜀碧》那裏,竟要“每一呼,死者提頭起立”了。秀才公舉人老爺們屢戰於考場,明白驗明正身的必要,便認為冥簿中也要有“年貌”一項,似乎死者如不提著“血模糊”的髑髏便容易被當作冒牌貨一般。這種純粹追求驚悚效果的創造,就是最恐怖的“屍變”都無法與它相比了,可是蒲松齡老先生仍能把古戰場之夜的恐怖氣氛再推上一層。

《聊齋》中有《遼陽軍》一則,也是套用點名的程式,只是命不該死的那人頭顱已斷,冥官便命左右把他的斷脰續上,然後送他離開,算是一些新意,卻並未做其他的渲染。而《野狗》一則,寫清兵鎮壓於七之亂,殺人如麻,一人逃難經此,僵臥於叢屍中裝死。及至清兵離去,已是夜深:

忽見缺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群屍參差而應曰:“奈何?”俄頃蹶然盡倒,遂無聲。

忽然的屍起如林,又忽然的蹶然盡倒,於是深夜中一野死靜,等待著最可怕的東西上場。此篇雖然不是“戰場點名”的故事,但襲用了那故事的恐怖環境,把清兵殺戮百姓的屠場寫得慘烈無比。那麽如果是船沉了淹死在江河裏的呢?據吳熾昌《客窗閑話·續集》卷四“富貴死生定數”條所記,也照舊要有冥吏來點名的。那自然不會有荒野僵屍的倏忽驚乍,但想象那一具具懸在水中的死鬼飄悠悠地排起隊來,就別有一種陰森了吧。

但故事也不止於制造驚悚而已,宿命的主題也在深化,於是命不該終者不唯不點名,冥官還要點破此人應在若幹年後死於何處。南宋周密《癸辛雜識·別集》卷上記南宋寧宗時一事:金人南侵,殺戮甚多,積骸如山,數層之下,復加搜索,擊以鐵錘乃去。有一人未絕,夜見有官府燃燈呵殿而來,按籍呼名,死者輒起,應已復仆。及至其人,亦隨起應之。此時便聽有人言雲:“此人未當死。”於是按籍曰:“二十年後當於辰州伏法。”此人既得免死,盡管他此後特別小心不去辰州,安分守法,但最後還是沒有躲過這宿命,在辰州法場挨了冤枉的一刀。

《聊齋志異·野狗》的插圖,畫得很失敗,遠不能把活死人之夜的恐怖表現出來。

此後明人陳霆《兩山墨談》卷十二“土木之敗”條、董榖《碧裏雜存》“婼某”條、錢希言《獪園》卷九“點鬼朱衣神”條,繼續抄襲,清人薛福成《庸庵筆記》卷六“死生前定”條所記基本上也是這一套,沒有什麽新鮮東西。只是到了清人陳彝《伊園談異》卷二“周大麻子”條,“空間派”才想起介入這一故事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