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具銅錢模樣的楮幣只要在這邊一燒,冥間那邊就出現了與人間銅錢完全一樣的冥幣。對這一奇妙過程無須表示懷疑,因為這是有人親眼所見。

唐人薛漁思《河東記》記唐文宗太和年間的一件事:一個小京官辛察,腦袋一疼就死了過去,只是心頭還有些熱。辛察躺在床上,就見有一黃衣人走過來,拉他出了宅門。到了門外,黃衣人便說:“你還不到死的時候,如果你肯給我兩千貫,我就放過你。”原來是個先綁票後敲竹杠的冥吏。辛察知道要的只是冥幣,便通語家人趕快燒紙錢。家人那邊燒著,辛察就見這邊都化作銅錢了。當然,此時辛察的肉體還在床上,見到這一變化的是他的靈魂。

有時人處於死生臨界點的半昏迷狀態時,也可看到這一奇觀。唐人戴孚《廣異記》“崔明達”條,記明達為冥府誤勾,遣冥吏送回。冥吏把魂靈送到了病床上,明達卻昏昏沉沉,口不能言,也就是這魂靈還沒有完全到位。冥吏說:“你還要付我們一千貫才行。”先錢後貨是官場歷來的規矩,明達被吊在半路,真是不死不活,除了答應也沒別的出路。不知道他是怎麽對家人說明的,總之是家人這邊燒著,明達就見到那二位冥吏扛著錢走了。等到冥界的場景消失,明達也就正式還陽了。

至於精神和靈魂都處於正常狀態的人,自然是看不到的。所以對這一過程極少有人表示懷疑,更沒有人願意親身體驗。陽間這邊燒著,陰間那邊就可見到自動串成錢貫的銅錢。同理,紙做的金銀元寶,焚化後就成了真元寶。正因為如此,紙錢的成色就影響到了冥幣的成色。“巧偽不如拙誠”,鑿的紙錢肯定沒有剪的規整,但既然制錢已經由銅而紙地“偽”了,那麽紙錢的由剪而鑿的“陋”也是順理成章的事。但以紙做錢雖是以妄說妄,也不能弄得太不成樣子,好歹弄些劣紙鑿一下就算是孝敬祖先了。(如現在的紙錢,整疊看上去還有些錢模樣,但揭下三五張,可能就沒有一絲“斧鑿痕”了。)這裏也講究認真,那就是讓人把虛妄之事當作真有其事來做,而所取的是一片恭敬真誠之心。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十二中就談到了當時紙錢制作的粗陋,結果到了冥間就現了原形。被藩鎮所派殺手刺死的宰相武元衡,其魂靈通過一個被冥府錯抓然後送回陽世的百姓,傳話給老朋友也是老門生的司徒王潛,道:“我死之後,門生故吏很少有身後之念者,只有閣下四時不忘,常以紙錢相贈。可是閣下所賜之錢,多是缺邊少肉,錢繩都穿不上。這大約是閣下事多,有時顧不上細看吧。”《河東記》也記載了這個故事,但又多了幾句鬼魂的囑咐,除了紙錢質陋之外,焚化時如果用棍子撥動,到了那邊,錢也就成了碎銅,自然不堪作為通貨了。

以上兩點都是世間焚紙錢的疏忽處,直到現在也很難糾正。但人們大抵給祖先、朋友送錢時易於馬虎,若對方是神鬼官屬,哪怕是土地爺和陰差,那就不敢造次了。最起碼的是對紙錢的“成色”先要檢查一下。《子不語》卷二十二“女鬼告狀”條記某人焚冥錢打點冥差,“又命取紙錢六千,須去其破缺者,以四千焚於廳前,二千焚於門側巷內。復自起至大門作拜送狀”。為什麽還要取一部分焚於側巷?公門的規矩,收上的禮金是要作為小團夥的公益,由頭目分配,類於今天的“小金庫”,這對小圈子是公開的,所以焚於廳前,而那焚於側巷的則是偷偷遞給具體經手人的紅包了。這種規矩社會上的人都明白,如果閣下不明白,那麽此時就算給你上了一課。

又《太上感應篇注》卷二十八還說到焚紙錢時的禁忌,不可用油漬紙撚來引燒紙錢,否則所化紙錢“東嶽壘積如山,天地陰陽諸司皆所不受”。給天地神仙、冥界衙門的貢獻,有了些油汙就算不恭,頗讓人費解。這可能也是從陽世官場上學來的,那裏一般都是一面大把斂錢一面表示不沾葷腥,做出“身處脂膏,不能自潤”的模範樣子的。冥間的“賄場”比人間苛刻,人間的銀錢的成色不好,可以拒收,持有者總還能折色。而對於劣質冥幣來說,就如同銀行對待假幣,一經發現,隨即沒收,所以這冥鏹還要重新支付一次。那些不合格的錢在陰間“壘積如山”,就是已在《陰山八景》中介紹過的“破錢山”了。但是這些破錢臟錢只要經冥司的洪爐一洗,那就幹凈得不能再幹凈,給玉皇大帝進貢也無妨了。

從記載上看,陰陽兩界之間並沒有銀行、郵局之類的部門通郵通財,但也不是毫無規矩。去年我在浙江的一座名刹閑住,見香客客房的廡廊間堆著很多紙口袋,問當家師父,說是“寄庫錢”,即這些香客預先焚化存到冥間的錢財,準備自己死後來用。口袋上好像印著字,當時沒有細看,估計是收款的地址之類吧。受生寄庫錢在南宋時即有,見於《夷堅志》:一個老太太稍有積蓄就盡買紙錢入僧寺,納受生寄庫錢,但她不識字,每令燒飯的仆人代書押疏文。那疏文就類似於存單吧,可見在佛教中還是有機構專門管理的。而另一個南宋人寫的《鬼董》所記的可能是另外一套,即冥間有專門負責收取寄存寄庫錢的判官,十二個月由十二名判官分掌,判官之姓與當月地支字形相近,如子月判官姓於,醜月姓田,寅月姓黃雲雲。這大約方便寄存人死後,按月找該判官領錢吧。如此則又頗似“年金”或“保險金”了。這也是前面說的“資冥”之一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