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說的“紙錢”只是冥幣的通稱,未必皆是孔方兄那樣的嘴臉,元寶形、銀錠形的也應算在其內的。但大多紙錢是做成銅錢狀,所謂“剪紙為錢”,應是銅錢之制。可是剪紙效率太低,供不應求,於是自唐以後就大多改為“鑿”紙為錢,而且似乎那鑿紙用的工具也多為人家自備。唐人牛肅《紀聞》雲:唐天寶五載,李思元暴卒二十一日後蘇醒,即言道:“有人相送,且作三十人食供。”又道:“要萬貫錢與送來人。”其父即命具饌,且鑿紙為錢。

那鑿紙之法前些年還在用著,就是用一個鐵制“沖子”,把一疊黃紙白紙沖成一個一個的銅錢之形,錢有大有小,大的就是燒餅大的單獨紙錢,小的則只是在紙上鑿成銅錢輪廓,僅取其象征,並不能拆成一個個紙錢的。大約古時楮幣形狀與此相差不遠。但也不廢剪錢,那往往用於特殊的紙錢。宋初陶榖《清異錄》載周世宗發引日,金銀錢寶皆寓以形,紙錢大若盞口,其印文黃曰“泉台上寶”,白曰“冥遊亞寶”。這種大型紙錢在今天仍然存在,只是沒有印文,多用於出殯途中拋撒。(至宋時又有打發被刑而死然後作祟的惡鬼所用的“黑紙錢”,再後來又有專為講排場擺闊用的花紅紙錢甚至金箔剪就的真金“紙錢”,均屬特例。)

紙錢的形制雖是銅錢,卻可以把它說成是金的和銀的。於是而有金錢、銀錢之說。唐人戴孚《廣異記》言冥吏索取感謝費,讓還陽的裴齡交金、銀錢各三千貫。裴齡道:“京官貧窮,實不能辦。”吏雲:“金錢者,是世間黃紙錢;銀錢者,白紙錢耳。”反正是一張紙,說成金錢銀錢自比銅錢好聽,在冥間也更值錢,以妄說妄,惠而不費,這還是可以理解的,惟可惜此法不能行於人間官場耳。此條中裴齡以為紙錢易辦,但不知如何送到冥吏之手。其人即言: 

世作錢於都市,其錢多為地府所收。君可呼鑿錢人,於家中密室作之,畢,可以袋盛,當於水際焚之,我必得也。

這段話很有意思,它把民間禁私鑄錢的法令引申到冥府裏了。“作錢於都市”,就等於是公開私造冥錢,影響了冥界的金融秩序,冥府就會全部沒收,而藏在家中暗室私鑿,冥府查不到,所謂神不知鬼不覺,再偷偷用口袋裝嚴運出,那就一切OK。至於到水邊去焚化,大約是唐時人的習俗,唐臨《冥報記》中李山龍被冥府放回,陰差索要錢財,也是讓他“於水邊古樹下燒之”。這自然也有它的道理,大約是我們本土的規矩。水濕就下,易通黃泉,漢末張魯五鬥米道作天地水“三官手書”,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應與焚紙錢於水邊是同一意思吧。

另外就是可知唐代街市中已經有了專門鑿紙錢的作坊,以及可以雇請到家的鑿錢人。以打鑿紙錢為業者,那自然是貧賤之人,但其中也出過人物。《狸貓換太子》中那位李宸妃,歷史上的原型出身貧賤,其弟最後流落到鑿紙的作坊中當打工仔,及至仁宗登基,便成了國舅大人,官至殿前都指揮使了。如果鑿紙錢這一行要立祖師爺,這位李國舅應是當仁不讓的首選。

冥錢還有用金箔、銀箔(實際上是錫的)所制者,那就不是紙錢,而是金銀箔折成的元寶了,當然也只具有元寶的模樣,外實內虛,分量要差得很遠。但即是這種“高仿品”,民間也還是用不起,倘要面子上光鮮,便用金銀顏色的紙張或錫箔折成元寶銀錠的樣子。用這種偽劣假冒的東西祭祀祖先,明白的老人家知道這是充自家門面,一般不會計較,倘是送禮給當官的當差的,那就很難蒙混過去。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卷九中記他自己家中一事:

戊子夏,小婢玉兒病瘵死。俄復蘇曰:“冥役遣我歸索錢。”市冥鏹焚之,乃死。俄又復蘇曰:“銀色不足,冥役弗受也。”更市金銀箔折錠焚之,則死不復蘇矣。

紀學士久歷官場,居然還在文中質問:“冥役需索如是,冥官又所司何事耶?”問的好沒道理,難道只許你大清國的官場顢頇贓濫嗎?

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編記江西吉安中元節之俗,說民間折紙錠,忌於夜間,更忌孕婦。如果紙錠由孕婦所折,焚化之後,陰間的鬼魂就拿不動,等於白費了。這顯然是從保護孕婦的角度編出來的,但由此也可以看出,折紙錠之類的冥品,在民間多是婦女的家庭作業,而且不很輕松,當地焚化紙錢的數量一定很可觀了。至於忌夜間鑿紙,夜間屬陰,弄不好這邊一鑿,那邊就出來冥國銀行的貨幣,野鬼強魂踹破門搶錢的事就難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