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錢起於何時?那時間的上限不難確定,自然是人間發明了紙,而紙的價錢也降低到一定程度以後。唐人封演是最早探討紙錢的人,《封氏聞見記》卷六“紙錢”條雲:

按古者享祀鬼神,有圭璧幣帛,事畢則埋之。後代既寶錢貨,遂以錢送死。《漢書》稱盜發孝文園瘞錢是也。率易從簡,更用紙錢。紙乃後漢蔡倫所造,其紙錢魏晉以來始有其事。今自王公逮於匹庶,通行之矣。

紙錢之用,“魏晉以來始有其事”,那是最穩妥的說法,實際上也最貼近事實。有人要考證得更精確一些,如朱文公說“紙錢起於玄宗時王玙”(《朱子全書》卷三十九),那就差得太多。玄宗晚年惑於鬼神,祭祀事繁,全用玉帛大約有些應酬不暇,王玙便提議用紙錢祀神。但《新唐書·王玙傳》中已經明言此前民間即“以紙寓錢為鬼事”了,所以王玙的貢獻僅在於用紙錢協助昏君拍巫鬼妖神的馬屁,其他則無與焉。而史家特別記下此事,大約是嗔怪王玙把民間的簡率引進到廟堂,壞了祖宗的規矩吧。

而晚些年的戴埴在《鼠璞》中,則說“《法苑珠林》載紙錢起於殷長史”。殷長史應指殷叡,為王煥之婿,吃了丈人的掛落,被殺於南齊武帝永明末年。他丈人是佛教徒,而後來成了佞佛皇帝的蕭衍也是他的好朋友,估計他也是信佛的吧。他的用紙錢或與對佛教的信仰有關,但故事的究竟卻不清楚,因為現存《法苑珠林》中已經找不到相關的記載了。但南宋人洪興祖在《杜詩辨證》中提到“南齊廢帝東昏侯好鬼神之術,剪紙為錢,以代束帛”(引自《愛日齋叢鈔》卷五)。東昏侯在位與永明相距不過十年,看來紙錢在南齊時已經出現似無大錯。但紙錢從發明到普及還是要相當長的時間的,所以瘞真錢的現象當時還普遍存在。《南史·隱逸傳》中那位半路出家的和尚僧巖,死前對弟子說:“吾今夕當死。壺中大錢一千,以通九泉之路;蠟燭一挺,以照七尺之屍。”佛弟子尚且如此,其余可知。

中國向來的習慣,總是把民間的發明視同於草寇的為王前驅,直等到為王公卿相采用,才正式頒發發明專利證的。所以紙錢並不一定是先由某個名人創造,早在南齊之前,民間應該就已經用於祀神和喪葬了。據諸書所述,紙錢的大行於社會,應是唐代的事,但溯其原始,封演說的“魏晉以來”還是不錯的。

在紙錢出現之前,喪葬送死都是把人間的真銅錢埋在墓中。但這只有有錢人家才能做到,貧家無力辦此,或者象征性地放上幾枚,或者做些泥錢充數。可是這些都是在入葬時瘞埋入墓,一次性,從此不會再追加的。所以估計最初以紙做的冥錢,不但樣子與現今所見大不相同,應該更為接近真錢,而且也是瘞埋於墓中的。

但這樣的紙錢在幽冥文化的發展中沒有什麽重要的作用。它不過是偷工減料的冥錢,即從“象寓”的意義上說,早在幾百年前的俑人以及陶制明器已經開了先河,這紙錢的文化價值與泥錢也相差無多。

紙錢在文化意義上的飛躍在於兩點,一是它不再是僅僅在喪葬之時,即在平時年節祭祀祖先時也要使用,二是它變瘞埋為焚化。這一演變過程已經無可查考,但據後世一些堅持古禮的先生所說,其蛻變之咎乃在於釋氏“資冥福”之說的影響。

紙錢的用於“資冥”,固然與佛教的傳播有極大關系,但其實也正合於中國本土的孝道,方才能為民眾以至士大夫所接受。人間逢年過節,只要手中還有幾文,總要趕著“購物節大甩賣”采辦些東西,念此及彼,孝子順孫們也應想起冥界的祖先吧。但墳墓不是錢箱衣櫃,開來開去極為不便,所以想隨時把銅錢埋入一些是做不到的。由此便可以看出紙錢的優越。南宋耐得翁《就日錄》記有一事,北宋時,邵雍春秋祭祀祖先,綜合古今之禮行之,所以也焚燒紙錢。程頤以為不合於禮,便前來責問。康節先生答雲:“明器之義也,脫有益,非孝子順孫之心乎?”二程中伊川先生總是扮演老牌左派的矯偽角色,頭天見了個歌妓,耿耿到第二天還不釋於懷,皇上折了根柳枝,他便以為有傷“生意”,至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混賬話更是貽害至今,而此時他也是一副可厭的衛道面孔。但邵康節認為紙錢與其他的明器如泥車芻靈之類並無兩樣,只要能表達子孫的孝心,就沒有什麽不可用的。當然這紙錢也只是表表孝心而已,正如現在說的“常回家看看”,未必大包小包拿著,康節先生也並不認定紙片焚燒過去就會成了通神之錢的。

《楓窗小牘》又記道:南宋時高宗死後,百官奠哭,用紙錢路祭,剛登基的孝宗為了表現自己對嗣父的孝心,便嫌那些紙錢做得太小,弄得出喪不夠排場。於是又有半通不通的諫官上奏,說:“俗用紙錢,乃釋氏使人以過度其親者,恐非聖主所宜以奉賓天也。”其意若曰,這紙錢本來就不該用,小一些又有何妨。孝宗看了大發脾氣,把奏章往地上一扔,說:“邵堯夫那樣的賢人,祭祖先不是也用紙錢嗎?難道你活在世上就不用一文錢了嗎?”諫官之本意是勸阻皇帝不要把喪事辦得太鋪張,但他的著眼點卻並不高明,結果受了一頓搶白。而朱文公有雲:“國初言禮者錯看,徒作紙衣冠而不作紙錢,不知紙衣冠與紙錢何別?”正是邵康節說的“明器之義”。可見焚化紙錢以供亡靈在冥間花用,這已經成了民間“盡孝”的公共準則,大儒都已經從眾,小儒就不要亂吠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