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水裏的東西”

(夾帶一章·梁上的東西)

知堂老人曾寫過一篇《水裏的東西》,是那組著名的《草木蟲魚》中的一篇。那題目實在起得好,不說“河水鬼”而含糊到宇宙的“四大”之一的偌大範圍中,可能並不把鬼物看得有多麽特殊和嚴重,只不過是個未嘗不可一談的“東西”而已。而在今天,這題目尤其見好,倘若現在正寫的這篇小文題作“談談淹死鬼”或文雅一些的“說溺鬼”,那就很難找到一個合適的雜志來投靠。所以此處只是借了前人的方便,加上個引號,不圖竊為己有,唯求蒙混過關而已。當然萬一蒙混過去,那後果也就有了反面的效應,比如再對清流而賞遊魚,就也可能要想到水裏的其他“東西”而有些惴惴。但這是後話,因為其實是很難蒙混過去的。

知堂文末有一段話揭明說鬼的用心,有一句道:“我願意使河水鬼來做個先鋒,引起大家對於這方面的調查與研究之興趣。”這話說後已經過了七十多年,不知有沒有人對此做過調查,也許是調查之後也沒有發表吧,總之是我還沒有發現過這方面的文字。小時候住的城市算是北方的水鄉了,河與窪都還不少,所以老人也提到過淹死鬼“拉替身”的事,只是告誡孩子們不要去那裏嬉水,卻不記得有像江南水鄉那樣有特色的故事。到了現在,華北的河流早已幹涸,寬有裏余的河床十幾年前就做了挖沙的工地,那些“水裏的東西”就是鉆進地裏也藏不住了。現在我住的城市本來是沒有河流的,自然也沒有淹死鬼的故事。前幾年為了改善環境,挖了一條人工河,水泥砌的河床,近岸處是一級級的台階,緩緩的,但不知為什麽,三五級之後就陡然下去了幾尺,結果每年都要有一些因下河嬉水而淹死的人。大約是淹死人的歷史太短,主要是人已經沒有了“迷信”的想象力,所以也只有年年報紙上的淹死人的消息和警告,卻沒有什麽“拉替身”的故事。拉拉雜雜地說了這一堆廢話,意思只是要表白一下,這裏的“也談”二字,實在是與知堂的期待無關,只不過是從故紙裏尋些淹死鬼的材料罷了。

溺水而死,可能從人類正在進化為人類的途中就伴隨而來了。涉水失足和山洪暴發,都讓我們的先民有沒頂之虞。至於人類產生鬼魂的概念,顯然要比溺死的歷史要晚許多,而把鬼魂與溺死結合成一種必須拉人下水才有資格參加輪回轉世的“淹死鬼”,卻是佛教傳入之後又過了幾百年之後的事了。在此之前,溺死者的屍體能撈出來的就埋掉,隨著洪流漂走的,則只好任其化為魚鱉,而他們的魂靈與壽終正寢或因其他緣故而死者並沒有什麽異常之處。

溺死的靈魂而有名有姓地載入典籍,大約是起於一個叫“馮夷”的人。這個馮夷的名字肯定是挪借的,因為這本來是河伯的名字。《淮南子·齊俗篇》:“馮夷得道,以潛大川。”起碼在漢代之前就已經是黃河之神了。而到了西晉張華的《博物志》(卷七)中已經出現了馮夷的民間故事,人們把這古代的水神變得更為親切,好像本來就是生活在民間的一個凡人,只是“得道”,才成了水神:“馮夷,華陰潼鄉人也,得仙道化為河伯。”通過什麽途徑得的仙道?這裏語焉不詳,倒是東晉幹寶《搜神記》(卷四)所記更能透露出一些民間傳說的信息:

弘農馮夷,華陰潼鄉堤首人也。以八月上庚日渡河,溺死。天帝署為河伯。又《五行書》曰:“河伯以庚辰日死。不可治船遠行,溺沒不返。”

原來馮夷的得道,乃是因為他的“溺死”。他本來就是屬於今天陜西省華陰縣的一個鄉下人,只是在渡黃河時,不慎淹死了,於是就被天帝任命為河伯。在馮夷之前,黃河裏淹死的人總有成千上萬了吧,而且身份比他高貴的也不在少數,但為什麽天帝偏偏要署他為河伯呢?理由是只能揣測了。從善的方面講,就是他做了河伯之後,會因為自己的不幸遭遇而保護人們不要再被溺死;而從惡的方面理解,則《五行書》所言,似是告誡人們不要在馮夷遭難的那天治船遠行,也就是預防河伯在那天要拉客下水了。但我們還是以君子之心度人為好,所以就不妨認定河伯起碼平時是保護人們不溺水的。一個可以作為佐證的例子就是《搜神記》(卷五)中那位“丁新婦”的故事:

淮南全椒有丁新婦者,本丹陽(今江蘇南京)丁氏女,年十六,適全椒謝家。其姑嚴酷,使役有程,不如限者,仍便笞捶不可堪。九月九日,乃自經死。遂有靈響,聞於民間。發言於巫祝曰:“念人家婦女,作息不倦,使避九月九日,勿用作事。”

一個是每逢庚辰日就告誡人們不要下河行船,一個是把每年九月九日變成了“勞動婦女節”,給全體婦女放假一天。一個被惡婆婆虐待自縊而死的鬼魂成了保護婦女的神明,正與一個溺死的鬼魂成了救溺的神明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