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上的東西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中有一則故事,說一個小痞子和人打鬥,不勝,憤而欲尋自盡,方有此念,即有二鬼相邀,“一鬼言投井佳,一鬼言自縊更佳,左右牽掣,莫知所適。”

常言中有一句與“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相配的一句話,叫“投河上吊,各有所好”。某人尋死,為什麽擇此而不擇彼,可能會有心理學方面的原因,但細想起來,手續的簡便與過程的“舒適度”,應該也是二鬼向尋死者推銷的熱點。

晉太子申生為後母驪姬所譖,遂雉經而自殺。——蕭雲從《離騷圖·天問圖·伯林雉經》

不知是從什麽時候開始,上吊成了人們自殺時最常用的方式,雖然它並不是最壯烈的方式,但無疑是最便捷的。帝王一級的,上自春秋時的楚靈王、吳王夫差,下至吊死於萬歲山的崇禎皇帝,就很有幾個;至於平頭百姓,由“自掛東南枝”的廬江小吏焦仲卿以下,那就更有無數的匹夫匹婦都在走投無路時選擇了這種方式。

在古代,自殺的方式顯然沒有現代那些“光電化氣”的時髦多樣,但可供選擇的方式還是有一些。然而像楚霸王和尤三姐那樣壯烈的自刎,就不僅需要相當的勇氣,還需要老百姓不能具備的利刃;跳樓墜台,在古代是要有一定特權的,起碼要有登台的資格;服毒,如冰片或大煙,費用不說,一時也不易物色得到。說來說去,還是投河上吊最為廉價,而其中的上吊更是於時於地都無須挑剔,一般來說,一根不拘質地,只要能承受體重的帶子就能達到目的,從這一點上來說,自縊讓平民百姓幾乎與王公貴胄平等了。

少量的是個人的遭遇,大批的則是饑饉和戰亂。古書中常有大量逃荒流民或苦於勞役者“自經於道路,死者相望”的記載,一條大道上,每隔百數十步就是一具掛在樹上的餓莩,這場景真是不堪細想。(當然,如果有一個王朝連饑民逃荒的自由都不給,那麽這路上的慘狀也就遮掩過去,只見形勢大好了。)而戰亂時期,則可以從《夷堅支志·癸集》卷七“光州兵馬蟲”一條記載中知其大略:

光州(今河南潢川)經建炎之亂,被禍最酷。民死於刀兵者,百無一二得免。……淳熙初,上饒鄭人傑為郡守,邀樂平士人李子慶偕行。既至,見西廊一庫,扃鑰甚嚴而塵埃堆積。問之吏卒,雲:“舊甲仗庫,怪物居之,累政不曾啟。”鄭素貪,意其中必有伏寶。破鎖入視,凡械器弦刃,皆斷裂損蝕,無一堪用。惟梁上掛數十百卷,或麻或絹所為。彼人言:“方離亂時,民逃匿無地,悉自經於茲室,此即縊索也。”

屋梁上數十百條縊索在懸掛著飄蕩著,真是異類的壯觀,不由得人不為當時數十百人一齊懸梁的慘烈而震栗。

老百姓的自縊人數雖然眾多,但為國史方志所特別著墨渲染的卻是另一批忠臣節婦,他們的自縊人數代表著一個王朝的道德高度,而匹夫匹婦的自縊只能給神聖的統治抹黑,所謂“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論語·憲問》)。

特別是宋元以後,理學對民眾思想的浸淫,使得自殺成了實現節烈忠義的簡便手段,好像縊索一套就身登龍門(自然這是指有身份的人家),不僅家族鄉梓為之榮光,就是國家,雖然已亡或將亡,也有了一段供後世肅然而敬的遺唱。旌表、立牌坊、書於史冊,當世或後世的當權者總是利用各種表彰手段來鼓勵這種畸形的道德完善,成了宋元明清幾朝的傳統節目。崇禎皇帝一上吊,能夠對面相陪的只有一個隨身太監,其他人是沒有這種機遇的,於是消息傳來,一些(其實也沒有幾個)“忠臣”們就紛紛在自己府上的屋梁上蕩起秋千。這些人理所當然地名載於青史了,相比之下,這比漆膚復仇的豫讓要輕松多了。女婿一死,老丈人知道年輕的女兒守節很苦,或者怕她守不住給自己丟人,寧可讓她在縊索上一死了之,翻翻各種舊方志的列女傳,這樣的記載太多了。

所以,雖然沒有統計數字,卻大致可以斷言,自縊應是自古以來自殺者中最多采用的方式。但古代很長時間都沒有對縊死者的鬼魂予以特別的關照,“縊鬼”這一專稱出現得很晚。雖然縊死者出現於鬼故事中是很自然的事,比如上自見於《左傳》的晉太子申生現形,下至見於五代時《北夢瑣言》“紅葉傳詩”故事中的宮娥,但所有這些自縊而死的鬼魂都與常鬼無異。且以那與進士李茵相愛的宮娥雲芳子為例,她被迫與李生離散後,自縊而死,而

其魂追及李生,具道憶戀之意。迨數年,李茵病瘠,有道士言其面有邪氣。雲芳子自陳人鬼殊途,告辭而去。

顯然這縊死的鬼魂多情而善良,在外貌和個性上與其他的鬼魂並沒有什麽特異之處,至於陰氣侵人,那也是一般鬼魂所具有的。在此之前,所有這些故事中都沒有特意強調他們的縊鬼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