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之死(第3/4頁)

這是史蒂文·奈菲與格雷弋裏·懷特·史密斯合著的《梵高傳》中提出的一個觀點。

1956年,在好萊塢電影《渴望生活》上映的那一年,一位名叫雷內·薩克裏頓的82歲的法國人出現在人們的視野。

他說,他在16歲的時候,就生活在奧威爾小鎮,並且認識一個奇怪的畫家——梵高。

雷內是一位富有的藥劑師的兒子,衣食無憂。根據他的回憶,他是通過他18歲的哥哥加斯頓認識梵高的——因為加斯頓也喜歡畫畫,且梵高認為他意識超前。

與哥哥不同,雷內比較喜歡惡作劇。他會將鹽放進梵高的咖啡裏,會將蛇放進梵高的顏料盒裏,還會在梵高的畫筆上塗抹紅辣椒醬——因為作畫時的梵高在沉思時,經常會用舌頭去舔筆。

盡管如此,梵高還是和兄弟倆保持著往來。一方面,是梵高喜歡和哥哥加斯頓討論藝術,另一方面,兄弟倆經常為梵高的酒吧賬單買單。

而在雷內的回憶中,一個重要細節就是,他曾經從旅店老板拉烏爾手裏買過一把破舊的點三八口徑的手槍,並且一直帶在身上。

關於1890年7月27日這一天發生的事,雷內暗示,是梵高從他的包裏偷走了那把手槍。這個說法與旅店老板拉烏爾的敘述矛盾,因為老板說是梵高向他借的手槍。而且,這和雷內之後的敘述也有矛盾:他說他與那個裝槍的帆布袋形影不離,但又說他後來到了諾曼底,才發現自己的手槍沒了。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梵高中槍的那一天,加斯頓和雷內兄弟就離開了小鎮,遠走高飛。

為此,《梵高傳》一書做出了一種推斷假設:在7月27日的那個下午,外出寫生的梵高在去夏彭瓦爾村的路上(那條路正好經過他和雷內兄弟經常相聚的酒吧),碰到了雷內和他的小夥伴們。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雙方起了爭執——也有可能是因為又一次的惡作劇,但這一次似乎玩笑開大了,雷內的那把手槍擊中了梵高。驚慌的梵高捂住傷口,一瘸一拐地回到了酒店,而同樣惶恐的兄弟倆,收起了梵高的畫具,包括那把手槍,就此遠走高飛。

梵高的《鳶尾花》,畫於1889年,就是他離世的前一年。1988年,該畫以5300萬美元的價格被拍賣

如果這個假設成立的話,前面所說的五大“疑點”,都可以完美解釋。

除了還有一點似乎說不過去:梵高為什麽後來堅持對警察說自己是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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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可能的原因,還是梵高的性格。

一方面,與其說當時梵高是與兄弟倆達成了某項約定,倒不如說梵高是出於自己善良的性格——他希望能夠保護著兄弟倆不要遭到麻煩。這也是他當時向警察強調“不要指控任何人”的原因。

而另一方面,可能更重要的,是梵高自己的求死之心。

這和梵高反對自殺的態度並不矛盾。梵高自己曾寫過一句話:“我不會特意尋死,不過一旦死亡降臨,我也不會逃避。”

對於37歲的梵高來說,精神上的折磨、肉體上的痛苦、事業上的不順,以及摯愛的弟弟結婚,多重打擊之下,如果忽然有了一個可以不用自殺而獲得解脫的機會,梵高是否能真的抗拒?

當然,一切的一切,只是推斷。不過就像梵高自殺的說法一樣——一切的來源只有他自己的說法,沒有任何人證,也沒有任何物證。

除非有時光機器,不然很難再弄清梵高當時究竟是怎樣遭受那一槍的。

不過有一點還是比較清楚的:對於公眾,在梵高留給後世的光環而言,自殺無疑更耀眼。

饅頭說

我曾在讀者見面會上講過一個例子,大意是:有時候,一些人心目中偉大的天才科學家應該的樣子,首先他應該清貧,如果他坐擁豪宅、遊艇,手握價值數億元的專利,那肯定就失去了很多味道;其次,他最好有些怪癖,比如吃飯只吃單數的米粒,住酒店時的房間號必須能被3整除;再次,如果他能憤世嫉俗,離群索居,最後孤獨而死,後人卻從他的遺留手稿中發現一個造福全人類的大發明,那簡直就是完美了。

我們的大眾傳媒其實早摸透了公眾的心理和需求,在報道和塑造典型人物的時候,也會盡可能往這些方面靠攏,哪怕加上一點點想象或渲染。

不光科學家,藝術家其實也是。

梵高就是這樣一個近乎完美的例子:才華橫溢,窮困潦倒,孤僻抑郁,自殺而死。

那麽多年來,梵高已是一個為藝術赴湯、為夢想蹈火、為真理獻身的形象,而在這個形象中,“自殺”其實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因素——哪怕,這個故事的結局未必是我們想象的那樣。

在我個人看來,那個可能存在的另一個版本,或許比自殺來得更曲折,更能彰顯梵高的性格——當然,這也只能停留在推斷的層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