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機可無,靈犀當有(第2/2頁)

我並不以為自己是名人。在今天一位作家若這麽以為,是荒唐可笑的。某些作家也會這麽說,但骨子裏那份妄自尊大,是非常討嫌的。他們或她們有時無視別人對自己的哪怕一點小小的企望,仿佛在大大的名人眼裏普通人是根本不必費神予以理睬的。不但討嫌而且意識淺薄。我因我能那樣做,首先自己愉快,如今開口閉口玄談禪機的人是越來越多了,因為已經成了一種時髦。我自忖與禪或道或儒什麽的是無緣的,而且不恥於永做凡夫俗子。凡夫俗子就該有點凡夫俗子的樣子。禪機可無,靈犀當有——那就是對人的理解,對人間真誠的尊重。這一種真誠的確是在生活中隨時隨處可能存在的,它是人心中的一種“維他命”。有時我百思不得其解,社會越文明,人心對真誠的感應當越細膩才是,為什麽反而越來越麻木不仁了呢?那麽一種普遍的巨大的麻木有時呈現出令人震驚的狀態來。也許有人以為那一種真誠是瑣碎的。可是倘若瑣碎人生裏再無了“瑣碎”的真誠,豈非只剩下了渣滓似的瑣碎了嗎?誠然幾本書並不可能就使誰的人生真的變得不瑣碎。作如是想除了妄自尊大,還包含有自欺欺人……

返回北京途中,小閻說:“五個城市簽下來,你一共大概簽了一千五六百本!”我笑笑說:“也許吧。”我問他是否感到是一種損失?他說並不。他說收獲很大。收獲到了別樣的不曾預想過的……

我相信他說的是真心話。於是我們的手互握了一下。

在有的城市,書店的同志不免會在我耳畔低聲催促:“快點兒簽。日期用阿拉伯數字簽就行……”

我那樣簽了幾本,但絕大多數並不用阿拉伯數字,而且簽得極認真,盡量將名字寫清楚。有一次購書者聽到了書店同志的話,抗議起來:“別催他!我們有耐心!”

我以為“耐心”二字頗堪咀嚼。虔誠是需要一點兒耐心去換取的。於我於讀者於生活中一切人,該都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