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政治的青年

一、絕對主義國家的正午

1547年,亨利八世駕崩。等待已久的國會立刻廢除了新大逆法(Treason Act)和普通法家最憎惡的欽命——國王命令與國會立法效力相等。國會同時規定任何叛國罪起訴都需要至少兩名以上證人才能成立[89]。愛德華六世還沒有脫去乳齒就失去了先王留下的爪牙,甚至血腥瑪麗也徒有暴君的虛名,面對國會時其實完全沒有先王的威勢。在1553年達勒姆主教湯斯塔爾(Tunstall)一案中,國會[90])斷然駁回王室及其樞密院的叛國罪起訴,奪回了作為王國最高法院的傳統權利[91]。

亨利八世的威權,部分來自王室與紳商布爾喬亞反對舊貴族的階級聯盟,部分來自國教會領袖亨利與議員反對天主教的新教聯盟。愛德華六世的攝政不能指望前者,血腥瑪麗對二者同樣不能指望。由於瑪麗的宮廷一變為天主教復辟勢力的中心,國會自動成為新教聯盟的黨派堡壘。在都鐸王朝之前,英國歷史上連綿不絕的府院之爭都是職權上和財政上的,而血腥瑪麗一朝和整個斯圖亞特王朝的府院之爭卻加入了(宗教)意識形態鬥爭和民族鬥爭的元素。

在塑造英格蘭民族認同的關鍵歲月裏,王室蒙受了外國思想、制度和政治代理人的嫌疑,國會卻隱然成為英國特殊歷史和傳統制度的凝結核[92]。英國國會政治或立憲政體的有利之處往往不在於制度本身,而在於這一制度與英國自中古以來極少偏離的政治主流——混合憲制論血脈相通。近代以來,英語世界以外的各國引進國會制度或立憲政體,照例都會發生相反的反應——擁護立憲政體的一方總是遭受民族傳統排斥的一方,使得法統無法建立,整個民族淪為靈魂分裂的國家。

愛德華六世政府驚人軟弱的原因不僅在於主少國疑,重臣各立朋黨,而且在於樞密院不合時宜地延續了都鐸初年壓制舊貴族的絕對主義原則[93]。這一政策的前提是:(沒有常備軍的)王室擁有鄉紳和市民的積極支持,其強度足以達到當王室面臨貴族叛亂時,可以指望鄉紳和市民出錢出力組織的勤王軍構成王室的軍事主力。以前的亨利七世遭受康沃爾和愛爾蘭大貴族威脅時,紳商布爾喬亞為了反對舊貴族的階級聯盟支持他;後來的伊麗莎白一世面對北方兩伯爵叛亂時,新教各派別(幾乎囊括了整個市民階級)出於對天主教復辟的恐懼而支持她。

都鐸、斯圖亞特兩朝是絕對主義在英國登峰造極的時代,然而即使在這個極盛時期,英國的絕對君主制也是一個只有半個上半身的體制。除獨占財政權、分享立法和行政權力並兼任最高法院的國會以外,它有一個體現封建自由的下半身——治安官、地方士紳、各城市自治公社、各郡民兵,這些機構的共同特點是沒有一個能夠由王室任命或依靠王室俸祿為生[94]。在關鍵時刻,王室能否指望他們的效忠,要看他們對英國憲法的解釋是不是與王室一致。對於號稱專制、標榜君權神授的政權,這不是一個令人羨慕的處境。另一個隱患是,地方精英——治安官、地方士紳、各城市自治公社的長老——往往就是國會議員,很容易把中央和地方的權力結合在同一個方向。歐洲大陸的絕對主義國家沒有留下這個破綻,都鐸王朝忽視了它,致命的後果落在斯圖亞特王朝頭上。

英國的體制不是(像愛德華·柯克爵士和其他國會黨人吹噓的那樣)英格蘭獨有的遺產,而是封建歐洲的共同特點,德國、波蘭、匈牙利都有自己的《大憲章》,與英格蘭的同類文獻一樣,主要服務於貴族壓制王權的需要。自新大陸發現以來,美洲金銀的洪流席卷歐洲,價格革命(通貨膨脹)對舊歐洲的政治和社會結構提出了極大的挑戰。不僅下層階級謀生困難,各國王室為了保證歲入跟上物價也必須面對可怕的考驗。絕對主義的興起意味著解散國會,廢除城市自治,打擊妨礙中央集權的地方貴族,王室取得武斷征稅的自由。此後,王室才能用增加的歲入建立有執行力的官僚機構,供養越來越龐大和昂貴的常備軍,才不至於在列強爭霸的殘酷角逐中被淘汰。波蘭提供了一個範例,說明維護封建自由和國會政治,信賴免費和自願的騎士與民兵,將會有什麽樣的下場。

王室不能依賴地方行政和司法機構,卻可以信賴國教會的教區牧師。貴族是心懷叵測的逆黨,主教卻是患難與共的忠仆。為國王提供撥款的國會難以控制,由國王提供俸祿的國教牧師恪盡職守[95]。從都鐸王朝末年到漢諾威王朝初年,英格蘭王國的社會—政治生態基本如此。國教徒—主教制擁護者—保王黨是不可分割的三位一體,“不信奉國教者”(Dissent)一詞的構詞法和政治意義與前蘇聯的“持不同政見者”(Dissent)都相去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