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和平(一七一三~一七一五年)

一七一三年,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結束了,成千上萬的水手一夕之間失業。歷時十二年的世界大戰讓英國皇家海軍破產,軍隊一下子被遣散,船艦也被封存了,將近四分之三的人員被掃地出門。《烏得勒支和約》(Peace of Utrecht)簽署後的二十四個月期間,共有超過三萬六千人被迫離開軍隊。私掠船委任狀不再有任何價值,船主被迫綁住自己的戰艦,把船員驅逐到英格蘭與美洲碼頭上。每個港口都有數千名水手乞求著工作,商船船長因而得以對半砍掉他們的薪水;幸運找到工作的人,必須靠著一個月二十二至二十八先令(一點一鎊至一點四鎊)過活。[1]

對於在西印度群島找到工作的英國水手來說,和平沒有為他們帶來安全。西班牙的海岸巡防船(guardas costas)依舊追捕著往返牙買加的英國船只,只要在船上找到一枚西班牙錢幣,就宣稱它們是走私船,只不過西班牙永遠會找到“違法”錢幣,因為英國所有的加勒比海殖民地實際上都是以西班牙錢幣為交易貨幣的。[2]和平時期的開頭兩年,三十八艘牙買加船只遭到扣押,船主花了近七萬六千英鎊贖回。[3]船員如果反抗,西班牙巡防船通常會殺掉幾個人作為報復,剩下的人則會在古巴監獄待上幾個月到幾年的時間。牙買加總督回憶起往事說:“海上變得比戰爭時期還危險。”[4]

幾個月過去後,羅亞爾港的街道、客棧、民宿將會擠滿憤怒的窮困水手。蒙受重大損失的商人不再派出那麽多船只,水手的工作隨之減少。被捕的水手在肉體上遭西班牙人虐待,財務上則被雇主壓榨,而且有些人被抓到不止一次。雇主為了減少損失,在水手入獄期間是不付給他們薪水的。一位居民後來回憶道:“怨恨加上缺乏工作機會,的確是造成某種人生道路的動機。我認為,要是大多數人曾獲補償或接受過任何合法的援助方式,他們是不會走上那條路的。”[5]

本傑明·霍尼戈會是第一批走上這條“某種人生道路”的人。[6]他的身邊帶著蒂奇,他們在戰爭時期都待過牙買加私掠船,現在這兩人則一同困在羅亞爾港港口。一七一三年夏天,他們覺得自己受夠了貧窮與西班牙巡防船。霍尼戈跟幾個以前船上工作的同伴與酒友在一起時,提議大家結合各自的本領擺脫貧困和西班牙巡防船:他們應該再度攻擊西班牙船只,這樣既可以報復,又可以讓自己致富。重操舊業很簡單,只需要一條小船、幾名好手和一個可以展開掠奪的安全巢穴;而霍尼戈知道合適的地點在哪裏。

每一個牙買加人都知道,巴哈馬群島是完美的加勒比海盜基地。這個擁有七百座小島的群島西側靠近佛羅裏達海峽,也就是南美、墨西哥、大安的列斯群島(Greater Antilles,包括西屬古巴、英屬牙買加,以及法國新殖民地伊斯帕尼奧拉島),是每一艘前往歐洲的船只必經的主要航道。如果想抵達北美東岸殖民地或乘著貿易風返回歐洲,出海的船只沒有太多選擇,只能經過這條航道。海盜可以躲在迷宮般的島嶼,利用上百個少有人知道的下錨處,取得飲水與新鮮水果,並在那裏清理與修復船只,還可以安全分贓。除非船上有經驗豐富的巴哈馬領航員,否則沒有人膽敢跟著海盜進入那些小島之間的狹窄航道。身處數百座地勢低矮的迷你沙島,很容易就會迷路,並且不小心撞上尖銳的暗礁和地圖上看不到的淺灘。更重要的是,嚴格來說,攻擊西班牙人是違法的,只不過巴哈馬並沒有政府,而且從一七○三年七月的法西侵略(Franco-Spanish invasion)後就再也沒有了。因此,在首度出現和平的一七一三年晚夏,霍尼戈便與一小群追隨者離開羅亞爾港,往北航行四百五十英裏,通過古巴與伊斯帕尼奧拉島之間的海域,進入布滿珊瑚的巴哈馬群島迷宮。

西班牙與法國在戰爭期間,四度襲擊新普羅維登斯島,把拿騷夷為平地,破壞堡壘和大炮,帶走總督及島上的大多數非洲奴隸,迫使剩下的人口遷到樹林,最後大多數幸存者拋下那座島,只有少數幾個殖民者留了下來。[7]依據居民約翰·葛雷福(John Graves)的說法,那些人大多“散居在小屋裏,一碰上任何攻擊,就會立刻逃進樹林”。[8]第一次襲擊的消息傳回倫敦時,擁有巴哈馬的貴族任命愛德華·博區(Edward Birch)為新總督,派他橫渡大西洋,在有如一片死水的殖民地上,建立了新秩序。博區在一七○四年一月抵達時,發現新普羅維登斯島空無一人。依據當時歷史學家約翰·歐德米克森(John Oldmixon)的說法,博區“沒有花那個力氣打開自己的委任狀”,他在當地停留三四個月,睡在樹林裏,然後就讓自己的“政府”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