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畢奧南:《關於帕勒塔 生前身後幾件事》(第3/5頁)

4.關於烏蘇舊土爾扈特內部有隙傳言

賽福鼎提到,“舊土爾扈特部落分住烏蘇、瑪納斯兩地,1913年雙方打算聯合,楊增新忙向中央政府誣告帕勒塔王與日本、沙俄關系曖昧,極力阻撓雙方聯合”注408。查楊增新《補過齋文牘》並未記錄楊氏這封“舉報信”,可能此事不宜編入楊氏生前纂定公開出版的文集而被忽略。但內部有裂隙也非空穴來風。

據記載,烏蘇舊土爾扈特東部落分左右兩旗:左旗三蘇木,在烏蘇南山,離城西南九十五裏,離四棵樹九十余裏;右旗四蘇木,在四棵樹。左旗紮薩克貝子銜,右旗郡王銜。民國袁世凱時期分別升為貝勒銜和親王銜。前文提到,帕勒塔曾鼓動伊犁府知府賀家棟參劾左旗貝子德恩沁阿拉什,甚至希望伊犁將軍出面查辦,革去德恩沁阿拉什爵位,雖然受到清廷訓斥沒有辦到,但彼此矛盾可見一斑。

據烏蘇縣代縣長、德恩沁阿拉什貝勒福晉、該旗總管以及東部落代理盟長帕王福晉楊金等人先後向省政府報告,1938年11月1日,副盟長、郡王銜貝勒、左旗紮薩克德恩沁阿拉什回烏蘇參加會議,5日突然得急症(腦響血病)猝卒。以德貝勒身後無嗣,請示身後爵位如何承襲。省政府又請示督辦盛世才。經過北部落呼圖克圖兼盟長夏律瓦了解輿情民意時,得知已經由各大小頭目公推素有聲望的喇嘛呂日甫代理貝勒職務。省府及盛世才予以批準。注409

帕勒塔身後有兩福晉兩王府。烏蘇四棵樹舊王府楊金福晉主持,長子敏珠策旺多爾濟襲爵親王。帕勒塔去世後楊金被晚輩尊為太福晉。敏珠策旺多爾濟去西藏後,部落印務由古子達尼瑪代理。盛世才上台後,據烏蘇縣民眾聯合分會委員長王兆祥揭發,敏親王部落護理印務古子達尼瑪“為人貪婪嗜酒,壓迫蒙古同胞,在我新政府和平政策領導之下不合”,要求民眾聯合會“俯賜調查,如果屬實,請呈請省、督兩座飭令該遊牧推選賢員接替印務、古子達,以資解除蒙古同胞痛苦,實為公、德兩便”。此呈文提交民眾聯合會第三十二次常務委員會討論,議決提請政府“取消尼瑪職權及護理任務,遺缺以楊太副荊(福晉)遞任,並令楊太副荊(福晉)察民意所歸,推選賢員為總管,以便協理”注410。於是楊金代理盟長印務。

在相關档案中還可知楊金以下事跡。

(1)護理盟務,參與政治活動。所謂參與政治活動,許多情況下是因為身兼代理盟長,具名簽署文件;或者出席政府組織的1937年全省蒙古代表大會及1939年全省蒙哈柯代表大會。注411此外還有一些實際活動。例如,為響應1936年迪化女子學校招生,通過蒙古文化促進會的幫助,楊金福晉選送4位女學生前去就讀。雖然有省政府的督促,但這在當時是開風氣之舉,楊金福晉思想還算開通。注412

(2)保護地方利益。烏蘇舊土爾扈特部境內古爾圖地方有兩處鹽池,產量不多,大致可供當地蒙民食用。在近代以來新疆動蕩的社會背景下,本部蒙民權益並不能得到保障。為防止外人偷運販賣,影響本部蒙民生活,楊金分別在1921年、1937年致公文於省政府,提請保護地方權益。注413

位於新疆烏蘇四棵樹的瑪尼王府,亦即帕王府。帕勒塔是第七代瑪尼王,此照片說明中的瑪尼王(1920—1976)則為第九代(畢奧南提供)

(3)接納劄哈沁難民。楊金福晉並不只注重本部利益。這在安置劄哈沁難民事中可見其胸襟。蒙古劄哈沁部1912年從科布多遷入阿爾泰地區。在馬仲英入疆的動亂中流離失所,備受苦難。其中有50余帳430余人劄哈沁人從沙灣縣流落至烏蘇四棵樹一帶,希望就近安排牧場,結束動蕩流浪生活。該部首領占巴黃固爾多諾賫為此與楊金太福晉商議。經楊金召集四蘇木首領和劄哈沁部各頭目開會,形成決議,四蘇木“願將四棵樹以西之古爾圖地方,寬闊水草廣袤土地,膏腴之山川,任其該部牧民放牲、種地”,並將此決定呈報政府。經過烏蘇縣縣長分別向楊金福晉和劄哈沁部首領核實得到確認,並在省政府備案。注414牧場,尤其是水草豐美的牧場,多被牧民視為賴以生存繁榮發展的根基,歷史上為爭奪牧場發生戰爭屢見不鮮。四蘇木能夠讓出如此豐美草場給劄哈沁人,可以想見其悲憫同族情懷與共同發展的氣度。

(4)捐資襄助公益事業。 1941年2月7日“管理烏蘇四蘇木兼充護理盟長印務”的楊金福晉去世。死因是年已老邁,且患“麻木不仁病症”,雖經烏蘇縣診療所醫生調治,最終無效。除了當地相關官員向塔城行政長報告,烏蘇縣長等官員按蒙古習俗置辦祭物前去致祭。注415楊金福晉去世後,所遺家產均交給烏蘇四蘇木夏拉寺大喇嘛加木粗收管。遵照楊金福晉意願,除了誦經開支,加木粗喇嘛代表楊金福晉向烏蘇蒙族文化促進分會2次捐贈100只羊作為基金,並為蒙古文化促進會總會修建俱樂部,再次代楊金福晉捐出大元寶五錠、羊50只。影響所致,當地喇嘛及富裕戶紛紛捐助,蒙古文化促進會得以開展活動。注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