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李景唐《達賚貝子 和他的兒子多爾吉》注366(第3/5頁)

又經各王公貝子等共同議定,由呈準出放的3400方地中,遼河南北各留700方,計1400方,以便分別撥給各個王公領內的台吉、壯丁、喇嘛、陵丁等作為留界產業,借以維持生計。其分配辦法是:紮薩克達爾罕親王、溫都爾親王、卓哩克圖親王、貝勒楊桑巴拉、貝勒濟克登諾爾布林沁紮木蘇、貝子達賚、鎮國公色拉哈旺珠爾等9份,各份撥留150方,其余50方由紮薩克印務處的辦事人員分劈,共合為1400方。所余下的遼河南北計2000方地,由“官荒局”和“蒙荒局”總辦和幫辦,妥為接洽,商酌辦理,並令蒙漢人民準備地價各半分領。到了1916年(民國五年)10月18日,丈量遼河南地段共有1100多方,與原來呈報的1400方數字相差太大。到民國六年,經官、蒙兩荒局已經丈明遼河南、北兩荒地共有3100多方,地數不足於原定的數目,又因此界外沒有荒地可以丈放。台吉戶地,按所定章程台吉一戶要撥給兩方地,壯丁每戶撥給一方地,全是在放荒段內指撥,留作蒙古人的生計。將已經丈過的3100方地中,以1100方,撥留作為戶地(留界地),其余2000方由蒙漢人民準備地價永領。向奉天省省長進行了呈請,可是在省長的批復中,指令要在新河另段來安排戶地。接到這個批示後,達爾罕親王認為事關全旗,沒敢擅自決定,因此派人去北京,同該旗各家王公舉行會議,同時令“蒙荒局”在戶地沒有得到解決以前,暫時不準撥放土地。到1918年(民國七年)2月21日,蒙荒局總辦色拉哈旺珠爾,因為已到春耕季節,再不能拖延下去,必須求得早日解決,以免重蹈巴林愛裏新荒的前轍。因此,以親家的關系,特派他府裏的巡邊局局長於振藩致函給張作霖:“……歷辦蒙荒,向予台壯各戶留界,此次擬於段外撥給,安土重遷,不無可憫!設或戶地久不解決,一經撥放,必釀風潮,因商以和平之法,使台壯戶地就段內安排,縮小撥給,以資生計。查河南直得者台吉271戶,壯丁417戶,不應得地者拔戶人等1553戶。試以河南而論,台吉兩戶撥一方,壯丁四戶撥一方,占地無多,變通辦理,不惟體恤民情,對荒務之進行,諸多裨益,致使荒務早日完成……”1919年(民國八年)又經北大荒界內22個村漢戶、壯丁和陵丁的代表李俊、馬永林等四名,前往奉天省達爾罕王府懇請撥給生計地,遂將分給台壯所剩下的地畝,酌情撥出60方,分給了這村2000多口拔戶人,作為他們的生計地。一直到民國八年12月1日,經梅倫喇喜巴拉丹,會同了通遼縣的明監督,商務會的李總辦,同時旗紮薩克又派去印務紮蘭烏勒吉,把應當得生計地的台吉、壯丁召集到通遼公合地局,將470多方地進行了抽簽撥給,又把余下的50多方地分給了原在遼河北荒段裏的500戶台壯和拔戶人,使他們也能各安生業,這才平息了事端。

在荒價的分劈上,除搬效國家外,將余下的荒價作為十成,達賚貝子得四成,達爾罕親王應得遼河南北荒價的六成,又從遼河北台壯應得的分內再提出三成,共九成,將此作為十成,分給幫辦盟務親王一成五、卓哩克圖親王一成五、公費三成。當差的台吉們二成五,已經故去貝子銜鎮國公多爾濟的過繼子烏勒濟畢裏克圖五分,旗內各寺廟一成。

直到1920年(民國九年),丈放遼河南北荒務工作才全部完畢。達賚貝子雖在出放遼河南北荒段中得到了荒價,但仍然感到經濟拮據。1927年,達賚貝子在科爾沁左翼中旗內招漢人墾荒種地,約有30000畝。他是按犁杖收租,每副犁杖征收租十至十五石,這樣每年可收糧上千石。達賚貝子除上述的財產收入外,還有屬下的壯丁幾百戶為他服役。姓溫的有百戶,姓德的有五六十戶,姓李的有七八十戶,姓王的、姓劉的各幾十戶,還有席姓戶,世代為廚役。在壯丁中的拔戶人裏的上層人物,如安墾局局長李景陽、中公益地局局長德本、地局幫辦溫玉堂等都因經理收租而大發橫財。達賚貝子府的奴仆在北京的有60多人,在北府(科左中旗)的有50多人,各地局的職員有40多人。

(四)

達賚貝子的兒子多爾吉,人稱“闊大爺”。從這個綽號可知他是一個講吃喝擺闊氣的王公子弟,家務大權完全操持在其妻馬淑俊的手中。馬淑俊年輕時在北京讀書,結識了多爾吉,因馬淑俊生得貌美聰明,兩人一見鐘情,誓結終身佳偶。可是達賚貝子認為馬淑俊雖是舊道台之女,家業卻早已衰落,因而對多爾吉的婚事橫加幹涉。但多爾吉與馬淑俊卻陳倉暗度,木已成舟,終於使達賚貝子無可奈何地答應了他們的婚事。婚後,達賚貝子的門庭,每況愈下,收入減少,消耗過大,債台高築,難以解決,無可奈何只得將祖遺府第,原北京鐵獅子胡同的住宅,以15萬現洋的房價,賣給了直魯聯軍總司令張宗昌。1923年,多爾吉隨達賚貝子從鐵獅子胡同遷移到北京東四十條汪家胡同十一號一座寬大的宅院裏,這是每月以1000元租金租的宅院。遷到新居以後;因多爾吉惱恨達賚貝子寵愛繼母陳氏,錢財盡由陳氏掌管,於1926年,偕妻馬淑俊和兒子包義,偕同親信奴仆駱俊、李明山、老媽子關姐、丫鬟綠葉等十幾人,冒著寒風大雪從北京坐火車跑到沈陽,與其父爭奪經濟來源(因為達賚貝子的經濟來源主要靠懷德縣中公益地局每年征收20多萬元租金)。經多爾吉的嶽母馬老太太疏通張作霖的五姨太太的母親王松巖(人稱王老太太),依仗張督軍的權勢,派他的義子鄧子禛,用武力驅出原中公益地局局長蔡珍,令鄧充任該地局的局長。王老太太為了拉攏多公爺(多爾吉為輔國公),還把奉天南關德源酒店胡同的宅子,讓給了多爾吉夫婦居住。隨後多爾吉下手諭委派溫廷為中公益地局副局長,借以監督鄧子禛。但是,鄧子禛凡事不讓溫廷插手,僅在兩年之間,就成為暴發戶。達賚貝子聞訊趕赴沈陽達王府。王老太太見事機不妙,同達王福晉朱博儒和達賚貝子一起去見少帥張學良。經過磋商,將懷德縣中公益地局租賦仍然由達賚貝子委派局長收取,令多爾吉回北府居住。在父子爭奪中公益地局和中成地局的主權時,父子齊下手諭,叫奴仆們為自己效力,使奴仆們進退維谷。當時中成局局長張德增,在給北京達賚貝子的辭呈上曾這樣寫道:“……抗違老爺為不忠,不尊少爺為不義,既不忠不義,奴才何所取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