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重回現場(第3/24頁)

江淮以南的南方當時並未受戰火波及,由於北方藩鎮割據,唐朝中央越發依靠南方在財力和人力上的供給以支撐搖搖欲墜的帝國結構。在安史之亂結束的廣德元年(763年),唐朝正式在廣州設立市舶提舉司,掌征收外貿商稅、檢查來往船只、收購專賣品。之所以設在廣州,原因也很簡單:自秦漢以來的數百年裏,廣州一直是南方海上絲綢之路的終點,正如長安和洛陽是陸路絲綢之路的終點。當時珠江三角洲尚未完全形成,珠江口的海面遠比現在開闊,廣州是一座海濱城市,也是南洋商舶到達中國的第一個港口。唐朝繼續以一種世界主義(cosmopolitanism)的態度對各種各樣的外來影響兼收並蓄。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中唐以後大量海外珍奇如象牙、寶石、白鸚鵡等陸續從海路輸入,甚至奴隸的來源也出現了轉移:早先是粟特人口販子轉運的胡人婦女,而現在則出現了南洋來的皮膚黝黑且熟識水性的昆侖奴,他們成為唐傳奇中新的角色。從8世紀中葉開始,中國和世界其他部分一樣經歷了一個“南方化”的過程,來自南方的各種文化因素(如飲茶習俗)開始擴散和彌漫到全國,而南方的閩粵航海傳統自此得以全面興盛,逐漸取代西域通道而成為此後一千多年裏中國面向世界的窗口,改變了中國的外貿結構和文化取向,其影響一直延續至今。

海外貿易網絡的形成

市舶提舉司在763年的正式設立標志著一個海洋中國的興起,這本身也意味著當時的海外貿易網絡已成長到不容忽視的程度。

唐代廣州的海路貿易,分東西兩道,東道通往日本、渤海、流求等地,但最重要的則是向西南到東南亞、印度、師子國(今斯裏蘭卡)、波斯、阿拉伯帝國的商路,尤其是穆斯林商人。原先承擔馱運各種珍奇販運到長安的主要是粟特、回鶻等中亞的胡商,而8世紀中葉以後到廣州等地從事貿易的外商則主要是波斯和阿拉伯商人。據說阿拉伯帝國的哈裏發曼蘇爾(745-775年在位)曾說:“這是底格裏斯河,從這裏到中國沒有任何障礙,所有的東西都可以從海上運來。”當時曾有大量來自西亞的穆斯林人生活在廣州,建造起懷聖寺、光塔(早先被稱為“蕃塔”),每年五六月間西南季風到廣州時即有人登頂宣禮,並在夜間點燈(塔高達615尺),可以作為航道燈塔來導航,此後在幾個世紀裏都是海船從珠江口進入廣州城時最高和最容易辨識的航標。

到德宗貞元十一年至十七年(795-801年)王鍔任嶺南節度史時,廣州參與海外貿易的程度愈益加深:他曾“日發十余艇”,且“周以歲時,循環不絕”(《舊唐書?王鍔傳》)地加入到商貿活動中去。當時經“廣州通海夷道”來貿易的國家據說不下一百個——柳宗元曾記載:抵達廣州的商人“由流求訶陵,西抵大廈(夏)、康居,環水而國以百數”(《嶺南節度饗軍堂記》)。

晚唐時聚居在廣州蕃坊的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的數量已經達到相當驚人的程度,9世紀阿拉伯商人蘇萊曼在《中國印度見聞錄》中記載,黃巢破廣州時,“僅寄居城中經商的伊斯蘭教徒、猶太教徒、基督教徒、拜火教徒,就總共有12萬人被他殺害了”,當時廣州“是商船所停集的港口,也是為中國商貨與阿拉伯商貨薈萃的地方”。

隨著陸上絲綢之路的逐漸調敝,原本依靠轉運貿易致富的中亞城市開始慢慢走向衰敗。與之相反,在盛唐時還被視為蠻荒異域的東南亞一帶,接過了中國與印度洋沿岸的貿易中轉,許多港口因此而發展了起來。廣州遠離任何一個統一政權都城的獨立位置使它可以在任何時代都保持開放而不影響國家根本政策。這又使得南方的經濟愈加繁榮,因為自唐宋時代起,這些面向南洋的港口主要都集中在南方;直至清代中期,長江口以北的北方唯一興盛的大港天津也是以國內貿易為主。

在這個海外貿易網絡中,中國人逐漸占據上風並成為主要的承擔者。這與此前的陸路外貿截然不同:陸路貿易的承擔者通常是粟特、突厥、回鶻等胡商,因為從長安到中亞、拜占庭、歐洲的道路極為漫長,許多路段地形復雜且盜匪出沒,是一種不斷在中間商之間分段轉運的貿易,不善控制駱駝及熟習多種語言的漢人很難從事這一貿易,因此往往是遊牧民族居中聯系並控制相關的商路。海上貿易卻對造船、駕駛技巧等技術能力提出較高要求,且海路相對安全——它只需要一系列和平開放的港口。在早先的陸路對外貿易中幾乎沒什麽知名的中國商人,更別說移民國外了,而海路貿易最終卻使中國人深深介入東南亞的經濟結構,以及數百萬中國人“下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