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再探謎案(第2/20頁)

這段證言,翻譯成現代中文,是如下的意思:

“……霍元甲死後的第二天,那個姓‘秋野’的日本醫生就逃跑了,霍元甲的徒弟們嚴重懷疑是秋野的藥有問題,於是,徒弟們拿了霍元甲生前吃的藥到公立醫院去化驗,醫生說:這是慢性爛肺藥……”

陳鐵生的說法,關鍵在於“爛肺藥”這種藥物,在醫療界是否存在?

化學常識告訴我們,帶有強腐蝕性的藥劑,是強硫酸,俗稱“鏹水”,可是,強硫酸喝下去,腐蝕的並不是肺部,而是口腔、食道和胃部。

也就是說,服用之後會使肺部腐爛的這種藥——所謂“爛肺藥”,在醫學上,是不存在的——如果一種藥可以腐蝕肺部,那麽,它在吃下去的時候,首先就腐蝕了口腔、食道和胃——在藥物被吸收,藥力進入肺部之前,這個人就已經死了。

分析是很清楚的,“爛肺藥”,既不符合邏輯,而且在醫藥界眾所周知,這種藥並不存在。

提到這本《精武本紀》,不得不引出另一個人:霍元甲的曾孫霍自正。

霍自正在近些年接受各種媒體的采訪,均聲稱其曾祖父霍元甲是被日本人毒死的,但是,每當被問及依據,霍自正則宣稱有以下兩個依據:

依據一,陳鐵生所著的《精武本紀》。

依據二,家人發掘霍元甲的遺骨,發現遺骨呈黑色,因此,堅信是日本人下的毒。

醫學常識告訴我們:無論是哪一種中毒,都不會改變人類骨骼的顏色。因此,霍元甲遺骨呈黑色,更可能是遺骨遭到氧化的緣故,而與中毒不中毒,毫無關系。

更值得疑問的是,霍自正作為霍元甲的曾孫,當被問及其曾祖父的死因時,竟然引用一個外人的著作——陳鐵生的《精武本紀》——來做依據,其中的不靠譜,可想而知。

所以,霍自正盡管是霍元甲的曾孫,可是他對霍元甲之死,並不知道內情,因此,他的說法,可信度也並不高,說不上是權威說法。

我們再來看一個證人:陳公哲。

陳公哲是霍元甲生前的朋友和同事,共同開辦、經營“精武體育會”的夥伴——因此,他的證言,相對而言,是最為可信的。

陳公哲在其回憶錄《精武會五十年》一書中,對霍元甲死亡一事,是這樣認為的:霍元甲在病死之前,的確曾經接受日本醫生的治療。但是,陳公哲並未在此書中表示過對日本醫生的懷疑。

陳公哲的原文,是這樣說的:

“……霍(元甲)先生原患有咯血病……時發時愈……日人有賣仁丹藥物者……霍先生信之,購服之後,病轉加劇。霍先生得病之由,謂少年之時,曾練氣功,吞氣橫闕,遂傷肺部,因曾咯血,面色蠟黃,故有黃面虎之稱,公哲(我)嘗問以氣功之道,即誡不可學……今日以生理學研究,吸氣入肺,收吸氧氣,助長氣力……反傷肺部……肺部微細血管可使爆裂,便成咯血病症……自遷入黃家宅後,霍先生病轉加劇,由眾人送入中國紅十字會醫院,

醫治兩星期,即行病逝……”

(陳公哲的證言,出自春風文藝出版社 2001年第一版《精武會五十年》第6~8頁。)

陳公哲的上述證言,梳理總結如下:

1. 霍元甲患了嚴重的咯血病(應為肺結核)。

2. 霍元甲吃了日本人的“仁丹”,病情惡化。

3. 霍元甲遷入黃家宅,病情持續惡化。

4. 霍元甲進入“中國紅十字會醫院”住院治療。

5. 霍元甲住院治療兩周之後,不治辭世。

可見,霍元甲既吃過日本人的藥(仁丹),也吃過“中國紅十字會醫院”的藥,陳公哲不確定是日本人的藥有問題,還是中國紅十字會醫院的藥有問題,所以,陳公哲並未明確指控日本人毒殺了霍元甲。不得不說陳公哲是謹慎的。

我們再聽一個人的說法,他叫蕭汝霖。

蕭汝霖在其所寫《大力士霍元甲傳》一文裏面,對霍元甲的死亡,是這樣認為的:霍元甲在病死之前,的確曾經在日本人的醫院裏治療過。但是,蕭汝霖在該文中,也並未直接主張日本醫生的殺人嫌疑。

蕭汝霖這篇《大力士霍元甲傳》的原文,是這樣說的:

“……元甲患之,遂疾,至是愈劇。或送之至秋野醫院。秋野日人也,知元甲善技擊。邀之往觀柔道會。元甲以疾辭,固請。乃與劉正聲偕。日人欲與角,元甲不可。強之,命正聲。日人進撲正聲,欲顛之,不得,陽臥,伸足出正聲跨下。正聲側而蹴之,傷股。繼進者,怒而前,勢甚疾。正聲迎擠之,仰跌尋丈外。其三人,乃舍正聲撲元甲。元甲執其手,膚裂,投之落地,折其脅。日人皆盱愕,與秋野語良久。元甲歸,秋野敬之異於他日。明日,元甲疾忽劇,強舌望陽,未幾遂卒。年四十有三……宣城農勁蓀君,為余道霍公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