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國民立法議會時期(第2/11頁)

左派中還有一個由夏博、巴齊爾和梅蘭·德·提翁維耳等人組成的一個小派別。這些人在吉倫特派裏相當於制憲議會左派中的佩蒂翁、比佐、羅伯斯庇爾。作為吉倫特派的輔助組織,這個小派別在議會外掌握著一些俱樂部和群眾。但真正的派別領袖卻不是他們,而是羅伯斯庇爾、丹東、卡米爾·德穆蘭、法布爾·德格蘭丁以及桑泰爾。這個小派別只能以附屬地位進行活動,雖然有整整一個階級的支持,但要想建立自己的政權,在現階段還是不大可能的。

完全擁護新制度的中間派作風溫和,但力量過於弱小,很難在政治的漩渦中劈風斬浪。國家需要激勵人心的主張和在野黨派,所以中間派失去了作用,並很快被強勢的左派所兼並。

逃亡貴族和僧侶的反抗

由於制憲會議時期貴族和僧侶這兩個階層失去了特權,他們便對革命持敵視態度。立法議會面臨的處境日益艱難,只能設法壓制這些階層的反抗。路易十六批準憲法時,兩個王弟——孔代親王和波旁公爵提出反對,不建議進行和解。他們認為,國王必須保留舊君主制度時的一切權力。他們的抗議得到王權擁護者的積極響應。軍官帶領士兵從建制地逃到國外,貴族也放棄城堡出逃。逃亡貴族使出多種手段反抗革命。他們主動接走拖延不走的人,威脅不肯逃亡的貴族,逼迫他們就範,在荷蘭和毗鄰邊境的選侯領地,建立了所謂的“流亡法國”。

外國勢力對法國內政也橫加幹涉,庇護甚至支持反革命行徑。在布魯塞爾、沃爾姆斯和科布倫次等地,反革命活動竟然已經公開化。各國政府冷落、遣返甚至逮捕法國政府的使節,轉而和逃亡貴族的使節打得火熱。法國旅客和商人也受到殃及,一旦被懷疑有愛國行動或擁護革命,便會遭到驅逐。瑞典、俄國、西班牙等幾個國家,公開表示完全支持逃亡貴族。普魯士、西班牙、瑞典的軍隊開始集結,並作好了進攻法國的準備。國外武裝勢力虎視眈眈,準備隨時將法國革命扼殺在搖籃中。

留守國內的僧侶也蠢蠢欲動,千方百計為逃亡貴族做內應。費裏埃侯爵說:“神父們和主教們煽動城鄉人民去反對教士法,他們采用狂熱信仰的手段。”神父得到主教的命令,要和立憲派的神父劃清界限,不能在同一教堂舉行儀式。費裏埃又說:“除了這些,主教們還四處散布謠言。說立憲派的神父沒有資格,不能辦理聖事,誰要是參加了,就犯下大罪;立憲派的神父也沒有資格證婚,凡是他們證婚的,不但婚姻無效,婚姻當事人和子女也會遭到厄運;人民不能與他們有任何來往,市政官員也不能任用他們,否則就是叛教者;教堂若是任用他們,教堂的管理者和司鐘人都應辭職。……通過采用狂熱信仰的宣傳手段,主教們達到了制造宗教騷亂的目的。”卡爾瓦多斯、熱沃當、旺代等地,由於缺少開明的中產階級,再加上僧侶和貴族對民眾的控制,成為爆發騷亂的重災區。面對逃亡貴族和僧侶對新制度的攻擊,吉倫特派計劃采取嚴厲的措施來反擊。布裏索認為,對逃亡貴族不能再姑息了,要有針對性地區別對待。對主謀和擅自逃亡的官員,要依法從嚴懲辦,對離國但未叛國的人,則應采取寬大政策。對僧侶的處理意見,吉倫特派人產生了一些分歧,有的認為嚴格監視即可,有的則認為只有把他們驅出國境才算穩妥。伊斯納爾性格較急,他著急地說:“采用調解的方法是根本行不通的。我們一再寬容,只能讓敵人更加猖狂。只有將他們逼向絕境,他們才無計可施。稍微有些政治頭腦的人就會明白,革命不是他們勝利,就是我們勝利,這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實了。”

對逃亡者的法令

立憲派承認現在面臨的危險,卻又反對以上的所有辦法。他們強調,必須在憲法的框架下行動,只要嚴加防範逃亡者,再對證據確鑿的陰謀反抗的教士進行懲辦就足夠了,否則,就和專制沒有什麽區別了。他們認為,必須將遵守法律放在第一位,哪怕是對待敵人也要這樣,否則不公正的先例一開,以後就不可能控制住,革命也必將歸於失敗。但是,議會已經意識到猶豫不決的危險,即使考慮到上述種種因素,仍然在遵守法律和拯救國家之間選擇了後者。

10月30日,議會通過了一項法令,要求親王路易十八——路易·斯塔尼斯拉斯·格紮維埃必須在兩個月內返回法國,否則將取消他的攝政權。可是,在討論如何處置逃亡貴族和教士時,議會發生了分歧。11月9日,議會向聚集在邊境以外的法國人發出通牒,如果他們到1792年1月1日仍不解散,將以陰謀叛國罪判處死刑,其財產將在不侵害合法繼承人和債權人權力的前提下充公。20天後,又宣告了對反對派僧侶的類似決定:取消拒絕宣誓的反對派僧侶的年金,並將其看作違法嫌疑人。嚴格監視仍執迷不悟的僧侶,扣押參加騷動進行反抗宣傳的僧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