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突厥和蒙古征服的影響 (1000~1500年)(第6/6頁)

中國——傳統的勝利

正如前文解釋過的,中國文明表面上受蒙古統治的影響非常小。當新儒學最偉大的哲學家朱熹(1130~1200年)在世時,新儒學在南宋時期得到全面發展。但是朱熹及其門徒沒有像孔子及其門徒那樣,忠實地維持古代的思想。因此,革新從不被大張旗鼓地允許,無論思想還是藝術,也無論態度還是政府管理。

但是由於11、12世紀促進經濟發展的某些成就,所以西歐直到18世紀才最終超過中國。例如,中國建立了大規模的冶鐵業,利用焦炭做燃料,比歐洲大約早700年。與此同時,地區性的專業化生產為擴大國內貿易奠定了基礎;從中國南部各個港口開出的大多數海上運輸船只開始以空前規模發展海外貿易。

當然,儒家原則上視商人為寄生蟲。因此,當一個人經商致富時,他就禁不住購買土地,以變得受人尊敬。也許因為這個緣故,真正的大規模私人商業和工業企業從未在中國興起;也許可以稱之為原初工業革命(proto-industrial revolution)的開端最終沒有改變中國古老的社會形態。

官方對經濟活動的控制是阻礙社會真正發生深刻轉型的另一個因素。即使當官方支持一種新式企業時,從長期來看,其效果也不佳。因此,當政府下令停止武器生產的時候,宋朝已經發展起來的冶鐵業似乎也終結了。官方先鼓勵後壓制某種產業的更極端例子是海外貿易和探險活動。明朝(1368~1644年)早期,海上長途航行受政府支持,結果是非常壯觀的。1405~1433年間,太監鄭和進行了一系列航行印度洋的探險活動,在此過程中,帝國船隊到達南海所有具有戰略意義的門戶——馬六甲、錫蘭、卡利庫特,甚至位於波斯灣入口的霍爾木茲——並暫時建立了中國對其中大多數地方的控制。但是此後,明朝皇帝下令停止探險活動,禁止中國臣民建造適於海上航行的船只或離開陸地。宮廷黨派之爭可能與這個決策有一定的關系,它對未來亞洲商業和帝國實力平衡具有重大意義。但是生活在靠近危險的蒙古邊境的北京明朝統治者認為,當政府需要竭盡全力抵禦遊牧民族的時候,帝國的資源不能浪費於這種與之無關的事業。

有意識地放棄在南海發揮積極作用的這個決策導致中國海外殖民地急劇衰落。這些海域的控制權轉移到日本和馬來亞的海盜手中,他們很快就使中國沿海平民船只的航行變得不安全。他們沿著中國許多水路滲透到內陸地區,甚至成功地阻斷了大運河的運輸。

官員可以用這種方式踐踏商人和水手利益的事實表明,中國官僚制度是經濟和社會事務中的決定性力量。這種力量基本上被維持,因為大多數官員出身於地主-鄉紳階級,而地主-鄉紳階級的利益在於長期捍衛儒家傳統,他們就能輕易地保持對中國社會的全盤支配地位,即使在新的商業財富迅速增長的幾個世紀裏也是如此。這種情況是可能的,因為直到11~12世紀,農業財富與工商業活動的增長一樣快,甚至更快。這種農業進步的秘密是各種新水稻的引進(公元1000年左右),這些水稻成熟期短,在灌溉條件比較好的土地上,一年可以種植兩季。更為重要的是,早熟水稻能夠成功地在丘陵地區種植,盡管那裏的梯田一年只有春季才能得到短暫的雨水灌溉。中國整體農業產量因此大大提高,特別是在以前就適合水稻種植的南方丘陵地區。因此,當貿易和商業繁榮時,地主鄉紳階級也走向繁榮。他們的人數和社會地位的增長可能與商人和手工業者的重要性大致相當。隨著曾經部分地保護商人利益(馬可·波羅見證)的蒙古統治者被推翻,繼之而起的由漢族建立的明王朝,最初組織但接著便正式扼殺了中國的海外貿易。

縉紳階級的社會支配地位意味著即使諸如火藥(中國史料記載說,大約從公元1100年起)、印刷術(756年發明)、指南針(12世紀初第一次被提及)等被認為有可能引起社會動蕩的技術發明都被控制,僅僅用於加強維持現有社會秩序的力量。例如,印刷術擴大了儒家文人的圈子,但它沒有像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那麽急劇地用於將非正統的新思想帶給大眾。同樣,火藥使鎮壓地方軍閥比以前更容易,從明朝完全驅逐蒙古人到1911年,帝國政府或多或少有效地維持了對全國(除了少數短暫中斷外)的中央集權統治。沒有什麽比這個更傳統了。

總之,中國的文化和制度達到了內部完善和平衡,任何整體社會崩潰也只能表面地、暫時地在中國學術傳統的載體打上烙印,何況這種整體社會崩潰直到20世紀才發生。19世紀歐洲人渴望接受的穩定神話是由以下事實為基礎虛構的:忽視了中國社會更早的時代和許多方面,實際上中國社會一直在變化,即使當政府和官方文化仍然僵化地固守儒家理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