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為什麽必須死(第2/4頁)

但得罪皇後,最多也是一出“宮鬥戲”。讓珍妃命運急轉直下的,是她得罪了慈禧太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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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無疑是喜歡珍妃天真活潑的,但超過她的三觀範疇,就另當別論了。

當時西洋的照相技術已傳入中國,但很多國人認為照相會取人魂魄,導致人損壽。思想開放的珍妃卻完全不以為然,她悄悄購置了一套照相機,在自己的寢宮景仁宮反復練習,很快便學會了照相技術,成為清宮後妃中最早拍攝照片的人之一。

學會照相技術後,珍妃給光緒皇帝和宮內的其他人拍照,還教太監學會拍照,讓他們給自己照相。而她照相的時候“不拘姿勢,任意裝束”,甚至還會穿著男裝到處走動拍照。至於拍照的地點,不僅在自己的景仁宮,甚至還去了皇帝的養心殿,這無疑就讓慈禧大為反感(雖然慈禧本人也非常喜歡拍照)。

據說珍妃還曾暗中指使一個姓戴的太監,在東華門外開設了一個照相館,此事被慈禧聽說後,以“宮嬪不應所為”斥責珍妃。照相館被關閉,戴姓太監被打死。

如果珍妃的這些事尚且能被認為是“任性胡鬧”的話,那麽接下來,讓慈禧產生“嫉妒”,就有點糟糕了。

根據小德張(清末最後一任太監總管)過繼孫子張仲忱寫的祖父口述回憶錄《我的祖父小德張》記載,寵愛珍妃的光緒曾用庫存的珍珠、翡翠為她串制珍珠旗袍一件。有一天二人在禦花園散步,正在興頭時,被慈禧撞見。慈禧大怒道:“好哇!連我都沒舍得用這麽多珍珠串珠袍,你一個妃子竟敢這樣做。想當皇後怎麽著,誰封的?皇帝也太寵你了!”

光緒和珍妃馬上跪在地上叩頭請罪。老祖宗立即叫隨身的太監二總管崔玉貴把旗袍扒下來。回宮後還打了珍妃30竹竿子。

《我的祖父小德張》的一些記載後來證明有失實之處,但慈禧身邊的女侍德齡所著的《瀛台泣血記》中也記錄過這一段,說明還是有可信度的。

這件事除了證明慈禧覺得珍妃“有失體統”之外,還傳遞了另一層意思:慈禧和光緒雖非親生母子,但無數史料證明,慈禧當初確實是把光緒當親生兒子養育的,母子之情碰上婆媳關系,大家都懂的。

天真任性,再加上婆媳關系搞僵,還不算什麽。讓珍妃罪加一等的是她開始觸犯大清律例了。

應該說,珍妃在未成年即進宮,又受萬千寵愛,尤其是得到皇帝恩寵,漸漸有些不知輕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珍妃選擇“賣官受賄”,就有些觸碰“高壓線”了。

當時後宮的後妃們每月用度,都是配額供給的,比如皇後是每年一千兩,外加些綢緞、獸皮、肉食等,然後逐級下降,到“妃”一級是三百兩。三百兩銀子,妃子自己開銷自然是夠了,但她們花銷最多的,是打點和賞賜身邊的人。珍妃生性大方,身邊又有不少太監順著她心意吹捧,再加上喜歡照相等各種西洋玩意兒,錢自然是不夠花了。

中坐者為慈禧,右一為隆裕,左一為瑾妃,左二為德齡——所以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有人說光緒最初看上的是瑾妃

據胡思敬所著的《國聞備乘》中記載,憑借和光緒皇帝關系近,能吹“枕邊風”,珍妃開始接受一些賄賂,讓光緒帝給人封官,有一次更是收取了4萬兩白銀的賄賂,最終東窗事發。(“初太後拷問珍妃,於密室中搜得一簿,內書某月日收入河南巡撫裕長饋金若幹。”)

《國聞備乘》多少有點野史的味道,不過記錄這件事情的不止這本書一家,所以倒也不是完全不可信。

這就是破了大清“宮闈不能幹政”的律例了。結合之前種種不快,慈禧決定一定要給珍妃來個“下馬威”——珍妃連同姐姐瑾妃,被施以“褫衣廷杖”的刑罰(脫去衣服直接對肉體施刑),這一刑罰主要針對朝中大臣,在此之前還沒有過對嬪妃施刑的先例。不僅如此,這一年(1894年)的十月二十九,珍妃和瑾妃雙雙被降為“貴人”。

毫無疑問,瑾妃基本屬於無辜,慈禧針對的,就是珍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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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話說回來,“賣官鬻爵”這種事情,在清朝後期其實已經非常常見,甚至從康熙年間開始,就是被官方默許的。

所以,這也並非是珍妃命運轉向的真正原因。

那究竟是什麽原因?關鍵還是珍妃的涉政,而且是深度涉政——影響光緒帝,試圖推翻慈禧。

珍妃被“廷杖”和降為“貴人”是在1894年,請注意這個年份,是中國在“中日甲午戰爭”中慘敗的這一年。

中日甲午戰爭一戰,很多人以為罪在慈禧,但事實上,慈禧那時候已經“歸政”光緒。當然,實權雖然依然掌握在幕後的老佛爺手裏,但甲午戰爭,站在前台指揮的一直是光緒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