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佛教中國化 法難與自救

大唐當局原本並不喜歡佛教。

不喜歡是可以理解的。被他們取代的隋,不但皇帝姓楊而且尊佛。即便為了畫清界限,李唐也要改弦更張,何況被道教尊為教主的老子據說還姓李。因此,盡管老子究竟是誰並無定論,更非號稱“道德天尊”的真神,跟李世民他們家也風馬牛不相及,唐太宗仍然在貞觀十一年(637)頒布尊道抑佛的命令,宣布道教的地位在佛教之上。

這一年,武則天進宮,成為唐太宗的女人。

年方十四的武則天當然管不了這事,出面據理力爭的是高僧法琳。他甚至對唐太宗說,陛下的李氏出自鮮卑,與隴西李氏毫無關系。意思也很清楚:大唐是胡人的王朝,應該尊奉胡人的宗教,何況拓跋的血統比老子高貴多了。

法琳自以為得計,卻沒想到犯了大忌,李氏父子最痛恨的就是把他們視為胡人。想當年,純正鮮卑血統的北周武帝宇文邕滅佛時,就明確而坦然地宣布自己不是胡人,也不怕下阿鼻地獄。法琳哪壺不開提哪壺,豈非找死?

勃然大怒的太宗皇帝將法琳打入死牢,並且下令說:法琳不是在著作中聲稱口誦觀音的人刀槍不入嗎?那就讓他在獄中好好念誦菩薩的聖號,七天之後再來試刀。

期滿之日,執法官問:念觀音有效嗎?

法琳答:貧僧不念觀音,只念陛下。

執法官說:你怎麽念起陛下來?

法琳答:因為陛下就是觀音。

太宗皇帝輕蔑地撇了撇嘴,將法琳流放到益州。[1]

法琳躲過一劫,問題卻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事實上,正如我們在《南朝,北朝》中所說,自從胡僧佛圖澄被後趙皇帝羯人石勒尊為“大和尚”,佛教在中國就跟政治結下了不解之緣。他們要依靠皇權與道教爭奪江湖地位,國家則要借助宗教維持統治。只不過,主動權在後者手裏。皇帝可以選擇佛教,也可以選擇道教,還可以在二者之間搞平衡。

原因,則多種多樣。

隋文帝是公私兼顧。這個武川軍閥誕生在佛寺,由一位比丘尼撫養成人,對佛教有著深厚感情。更重要的是,興佛不但可以報答養育之恩,證明自己得天獨厚,還能與滅佛的前朝撇清關系,爭取到佛教信徒的眾多人心。[2]

後來武則天的崇佛,原因也在這裏。

於是,前面的皇帝滅佛,後面的篡位者就興佛,比如楊隋;前面的王朝崇佛,後面的取代者就抑佛,比如李唐。他們必須這樣選擇,非如此不能顯示自己正確。佛道兩教的此消彼長,也不是什麽風水輪流轉,而是強權在操縱。

這實在與信仰無關。

中國的皇帝,也沒誰真有信仰。他們首先要考慮的是政權的穩固、統治的長久,佛教卻總讓他們放心不下。五胡十六國以後,佛教興盛發達,僧尼不入編戶,不納賦稅,不敬王者,許多寺院甚至有著自己的法律法規(僧律)和武裝力量(僧兵),儼然王土之上的國中之國。幸虧它們規模有限也未聯成一體,否則那些方丈豈非割據的諸侯?[3]

問題是他們還要自稱“佛子釋種”,等於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即便那些帶發修行的居士,雖然也娶妻生子,但誰能保證孩子們不會被教育成“中國面孔天竺心”?

更嚴重的是,靠著佛教,外來文化和異端邪說有了“思想租界”。那些崇洋媚外和離經叛道的異己分子,完全可以躲進那裏“政治避難”,以佛祖的名義蠱惑人心,不斷挑戰儒家倫理的底線。其種種表現,已如前章所述。

這很危險。寺院超過規模,會亡國;信徒超過數量,會亡種;文明根基動搖,會亡天下。因此,在統治階級和正統儒家眼裏,佛教豈止精神鴉片,簡直就是定時炸彈。唐太宗只是貶低佛教,仍然讓佛教與道教並行,已是開明。

相比較而言,道教讓人放心得多。

道教能夠成立,自然有它的道理,也有它的優點,最突出的優點就是具有中國特色。比方說,食人間煙火,修現世功德,講修身養性,求長生不老。這些都非常符合華夏文明的現實精神,何況道教的養生之道也不乏技術含量。

更何況,它好歹也是中國人“自主研發”的。

可惜道教不爭氣,總也鬥不過佛教。說起來這也怪不得他們。中國原本沒有宗教土壤,不可能自發產生宗教,只能照貓畫虎。這樣硬生生弄出來的東西,便只能一半是佛教的山寨版,一半是巫術的升級版,哪裏比得上體大思精內涵豐富的佛教?人心所向,皇權也奈何不得。

競爭不過,只好動粗。

於是,在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之後,又有了唐武宗的會昌毀佛和後周世宗的整頓佛門,史稱“三武一宗”四次大法難。盡管此前由於武則天和其他皇帝的扶植,佛教在唐代曾達到鼎盛。但在武宗的打擊下,已是元氣大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