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編 中國國民性改造史 第十七章 胡適的改良國民性思路

正如上一節所提到的,在五四以前,胡適對國民性問題的看法與魯迅等人幾乎完全一致。胡適早年在國民性問題上也深受梁啟超影響。他後來回憶說:“我個人受了梁先生無窮的恩惠……第一是他的《新民說》。”所以青年時代他談到國民性時,其語調與梁啟超、魯迅並無二致。他說,“無論帝制也罷,共和也罷,沒有這個必須的先決條件,都不能救中國。”

然而,胡適很快意識到“國民性決定論”存在重大問題:先訓練好國民性,再進行民主政治建設,就好比要求先拿到駕照,然後才允許觸碰汽車。問題是,如果不先上車,怎麽能學會開車呢?從晚清開始,執政者就一再以“沒駕照”為由,拒絕民眾登上民主政治這輛新式汽車:慈禧以民智未開為由拖延立憲,袁世凱以民心思舊為由恢復帝制,吳佩孚更說,因為民眾“組織未備,鍛煉未成”,所以中國只能沿用老路,繼續獨裁。隨著對制度與國民性問題思考的深入,胡適的思路發生了轉折。他開始由“國民性決定論”轉向“制度先行”論。也就是說,他認為“國民性”不再是民主政治的先決條件,相反,只有先建立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才可能訓練出合格的新國民。

胡適認為,民主制度具有制造良好公民的效力,因為民主政治運作,本身就是一個啟蒙和教育的過程。這種啟蒙和教育,比單純的宣傳更有效。就好比跳進水裏學習,比坐在岸上讀遊泳手冊有效得多;坐上汽車操作,也比背下整本《汽車結構與原理》有用得多。胡適說,“民治的制度是一種最普遍的教育制度”,他說:“人民只有在民治制度之下才能得到政治上的訓練,才能變成好公民。反轉來說,人民如果沒有執行政治的權利,永不能得到那種相當的政治訓練,永沒有做好公民的機會。”他還說:“民治制度最先進的國家也不是生來就有良好公民的;英國今日的民治也是制度慢慢地訓練出來的。”

這一思路轉變,顯然與他長期的歐美生活經驗這一基礎是分不開的。胡適回憶他對美國政治運作的感受時說:“我在1912和1916兩年,曾去參觀美國的選舉。我到了投票場,討得了選票的‘樣張’,見了上面的許多姓名和種種黨徽,我幾乎看不懂了。我拿了樣票去問在場的選民,請他們教我。”胡適故意選了幾個看起來“素質不高”的人:“我故意揀了幾個不像上等人的選民——嘴裏嚼淡巴菰的,或說話還帶外國腔調的——不料他們竟都能很詳細地給我解釋。”胡適說:“那些嚼淡巴菰帶外國腔調的美國選民,他們何嘗讀過什麽《政治學概論》或什麽《公民須知》?他們只不過生在共和制度之下,長在民主的空氣裏,受了制度的訓練,自然得著許多民治國家的公民應有的知識,比我們在大學裏讀紙上的政治學的人還高明得多。”

因此胡適稱民主為一種“幼稚園政治”,說民主政治“沒有多大玄妙”,不過是如同學下棋一樣,教人們遵守民主規則:“就如同下棋的人必須遵守‘馬走日字,象走田字,炮隔子打,卒走一步’的規矩一樣。”因此,民主政治並不見得要把每個人都訓練合格後開始:“憲政可以隨時隨地開始,但必須從幼稚園下手。”針對那些傾向專制的獨夫民賊拿“國民性”為借口拖延中國的民主進程,胡適說,如果以“人民程度不夠”,拒絕實行民主,那麽民主永遠不會到來:“若因為‘組織未備,鍛煉未成’,就不敢實行民治,那就等於因為怕小孩子跌倒就不叫他學走了。學走是免跌的唯一法子,民治是‘鍛煉’民治的唯一法子!”“至於那些采用現成民治制度的國家,他們若等到‘人民的程度夠得上’的時候方才采用民治制度,那麽,他們就永遠沒有民治的希望了。”

那些堅持“國民性先行論”者的主要依據,是選舉舞弊等民國政治亂象。他們認為,民國初年政治制度運作不良,是國民性造成的。對此胡適的解讀大不相同。胡適認為,新型政治制度在這片陳舊的土地上一開始運轉不順利,幾乎是必然的事:近代民主政治在西方有著兩千年的成長史,它是一架復雜精細的政治機器,這架新機器與中國這片陌生的土地需要長時期的磨合與改造,才能正常運行。辛亥革命是中國幾千年來第一次出現的選舉時代,中國人手中從來沒有握過選票,如果中國人一下子就掌握了民主政治的精髓,輕車熟路地運轉起議會政治,反倒是不正常的。那就好比一個不會水的人,第一次跳進河裏,就能遊起自由泳,這完全是妄想。因此,問題不在於國民性,而在於時間不夠,經驗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