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9頁)

“如果你希望事情這樣解決的話,可以這麽說。我可能的確需要一些建議。”

“簡短,保密。”

“OK。我來自未來。時間旅行。”

有那麽一會兒他什麽也沒說。我們躺著,在陽光下伸著懶腰。我這麽做是為了取暖,科羅拉多的五月陽光明媚,但還是有些清冷。約翰·沙頓似乎已經習慣了,只是懶洋洋地嚼著松針。

“你是對的,”他答道,“我不信。還是回到‘頭暈目眩一時糊塗’這個說法上吧。”

“我跟你說了你不會信的。”

他比了個手勢道:“不如說是我不想信吧。我不想相信什麽鬼魂之類的事,也不信輪回啊投胎啊的,以及任何所謂的超感魔術,我喜歡那些簡簡單單我能夠理解的事。我相信大多數人都這樣。所以我給你的第一個建議就是:這事兒就讓它保留為特許對話吧,密不外傳,別到處張揚。”

“這對我而言再合適沒有了。”

他轉了個身:“但我認為這主意不錯,最好把你的衣服燒掉,我會為你找些東西穿的。這玩藝兒能燒著嗎?”

“哦,不太容易,它們會融掉的。”

“最好穿回你的鞋。我們大多數還是穿鞋的,這倒通得過。有任何人問起鞋子的問題,你就說是定制的,健康鞋。”

“這本來就是定制的健康鞋。”

“OK。”他開始動手拆開我的衣服包,我沒來得及阻止他,“這是什麽鬼東西?”

太晚了,所以我任由他發現我的秘密。“丹尼,”他的聲音聽上去怪怪的,“這東西是不是它看上去的……那種東西?”

“它看上去是什麽?”

“金子。”

“沒錯。”

“你從哪兒弄來的?”

“我買的。”

他摸索著,體驗那純金十足的柔軟,如油灰般的細膩,然後掂量了一番。“哎呀!丹尼……仔細聽我說。我要問你一個問題,你他媽的最好給我仔細點回答。因為對一個向我撒謊的客戶來說,我毫無用處。我會把他丟進垃圾桶裏去,而我也不會成為任何重罪的共犯。你是否是通過合法手段搞到這些東西的?”

“是的。”

“也許你沒聽說過 1968 年的黃金儲備法案吧?”

“我聽說過,但我是合法地弄到那些金子的。我打算把它賣給丹佛造幣廠,換成美元。”

“也許,有珠寶商執照?”

“沒有。約翰,我告訴你一個簡單的事實,不管你信是不信。我的的確確是從我來的那個地方在櫃台上正正經經地買來的,合法得就像呼吸一樣天經地義。現在我想把它兌成現錢,越快越好,我知道把它留在身邊是違法的。如果我就這麽去造幣廠,把它放到櫃台上,告訴他們稱一稱金子的重量,他們能把我怎麽樣?”

“不怎麽樣,從長遠的角度來講……如果你一口咬定是‘頭暈目眩一時糊塗’,他們肯定會立馬讓你的生活陷入不幸的深淵。”他又瞧了一眼金子道,“我認為你最好是在它上面弄上些土。”

“把它埋起來?”

“倒也不用這麽出格。但如果你跟我說的都是真的,你應該是在山裏面找到這東西的。探礦者通常都是在那裏找到金子的。”

“好吧……隨便你怎麽說了。我是不介意一些小小的善意的謊言啦,反正無論如何這是合法的礦產就對了。”

“但是,難道這是個謊言嗎?你第一眼看到這些金子是什麽時候?它是從什麽時候開始變成你的私人財產的?”

我試圖回想。是在我離開尤馬的同一天,那是 2001 年 5 月裏的某一天,大約兩周前吧。

“還是這麽著吧,約翰……我最早見到這些金子的日期是……是今天。1970 年 5 月 3 日。”

他點點頭道:“所以你就在山裏發現了這東西。”

沙頓夫婦在俱樂部裏過夜,逗留到星期一早晨,所以我也在此過了一夜。俱樂部裏的其他成員都很友善,然而他們對我的個人事務表現出了非比尋常的不愛多管閑事,比我所遇到過的任何一個團體都更加尊重別人的隱私。我了解到,這一點正是構成天體營中標準禮儀的基礎部分,而同時,這也使他們成為我一生之中所見到的最謹慎、最有禮貌的人。

約翰和珍妮有他們自己的小屋,所以我就睡在俱樂部會所宿舍裏的一張簡易帆布床上,那兒還真他媽的冷清。第二天早上,約翰給了我一件 T 恤衫和一條藍色牛仔褲,我自己的衣服則包裹著金子放在他車上後備廂的一個包裏——那輛車的牌子可是大名鼎鼎的王牌美洲豹。我只能告訴自己說,他絕對是個不便宜的狡詐律師,但其實,我早就從他待人接物的態度上看出這一點來了。

我跟他們一起在那兒過了一夜,沒到星期二我手裏就有現金了。我再沒掃那些金子一眼,然而在其後的幾個星期內,約翰轉交給我確切的與那些金條等值的現金,當然扣除了授權下黃金買賣的標準傭金。我知道他沒和造幣廠直接交易,因為他總是直接交給我黃金買家開出的憑單。他從未扣除他自己應得的服務費,而他也從不打算告訴我交易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