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第2/5頁)

鐘傾城瞟了眼四周的人,臉上掛著象征性的微笑,實則氣血翻湧:這就是她的前途毀滅者。

余喬喬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禮拜。

前男友繼續文質彬彬地敘舊:“我父母跟傅先生有些生意上的交集,你怎麽會在這?”

跟那年頭的許多不寬裕的男大學生一樣,他穿了套一看就是為了求職上班添置的西裝,但這把其他人弄得縮手縮腳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撐,就顯得勻稱、自在起來。余喬喬腳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階上,他聽到動靜,擡起頭來,余喬喬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靜的臉。

鐘傾城隨口說:“我跟朋友一塊來的。”

余喬喬參觀了一圈,覺得沒什麽意思,正想編個理由開溜,下樓的時候,一低頭,看到了站在客廳裏的周慕孫。

她朝他身後招招手,前男友掉轉頭看,羅曼跟陳凱西相互攙扶著走過來。羅曼今天為了在余喬喬面前掙個氣勢,所以踩了一雙十公分的高跟鞋,鞋釘掉了,走路深一腳淺一腳;陳凱西本來就是為了八卦而來,打扮得很素凈。

未婚夫的舅舅是頗有名氣的建築師,他邀請這對年輕人去自己設計的山頂豪宅住兩天。

前男友露出一種了然的神情,他看這三人都不像是能跟傅先生有交集的樣子,又想到閑魚上現在有種生意模式:一些女孩想去“名流”的婚禮上釣凱子,有人就把自己的請柬轉賣。

未婚夫當時在香港工作,家人勸說她先轉機到香港,“讓他陪你玩幾天”。

尤其是羅曼笑嘻嘻說“一會每桌吃飯不會還每桌寫名字吧?我可是混進來的”之後,他就更確信自己的判斷了。

她其實無心向學,但更抗拒回國——家裏給她挑選了未婚夫,“非常適合當丈夫”,但小公主想要的不是“適合”呀,是天塌地陷的一刹那。

前男友頗為感慨地看向鐘傾城:“一轉眼,三年多了……”

余喬喬認識周慕孫的那年,24歲,從美國回來過暑假。

看鐘傾城不為所動的樣子,他加重了語氣:“要是你那時候聽我的,咱倆結了婚……”他伸長脖子,環顧四周:“我們婚禮排場應該不輸這個吧。”

羅曼扭頭,眼前的人她沒見過,但一眼就能認出正是周慕孫的前妻,余喬喬。

羅曼翻了個巨大的白眼。

“帥吧?”有人在她耳邊輕聲說:“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屁都不是,穿著Zara的西裝,但我還是一眼就在人群裏看到了他。”

剛認識的時候,羅曼就搜過鐘傾城的八卦,在百度輸入她的名字,後面緊跟著的聯想詞是“包養”、“校雞”、“公交車”……點進網頁,還能看到當年的爆料貼截圖,她看完第一反應就是網友真是太好煽動了,男方看似給鐘傾城花了許多錢,但真正給她買的東西寥寥無幾,大部分花銷都是一起吃飯出遊。

羅曼嘆了口氣。

她真很想揪著他假模假樣的襯衫領子問一句:一起出去玩的錢也算在她頭上嗎?那你找伴遊還要錢呢。

結果一擡頭就在人堆裏找到了周慕孫,他跟在場所有男士都穿著差不多的正裝,但那些在他們身上或是褲腳太長、或是顯得臃腫不堪的衣服,到了他身上卻熨帖自然。

前男友沒有遺漏羅曼氣憤的眼神,但他被人大力地拍了下肩膀,他立刻換上笑臉:“嗨,吳叔叔。”

她進到草坪上,不知道是要先找周慕孫還是先找他的前妻。

吳叔叔瞟了她們仨一眼,就攬著前男友要走。

她趁人多,敏捷地閃過了簽到區。

鐘傾城不甘心,悄悄地伸出腳尖,前男友一個踉蹌前傾,差點把酒杯裏的液體灑到“吳叔叔”身上。

婚禮在室外,只有現場大手筆的鮮花暗示了新人的身份,其余跟普通婚禮並無二致——簽到處甚至還貼著新人臉貼臉的大頭婚紗照,傅先生笑得滿臉褶子,但凝視著新婚妻子的眼神不可謂不熾烈——羅曼不禁想男人是不是千帆閱盡後反而向往純純的戀愛,可惜直男心目中的純純的戀愛,通常都土土的。

不過婚禮的鬧劇並不止於此,相反,這只是開場。

跟很多70後企業家一樣,傅先生是靠讀書走出農村的,雖然人生有了許多可吹噓的經歷,但他朋友圈最愛曬的還是母校,飲水思源,婚禮也定在了母校周邊的一個五星酒店。

傅先生老夫聊發少年狂,婚禮要走聖潔路線:

她先前以為婚禮會在頤和安縵或者寶格麗,萬萬沒想到,企業家跟娛樂圈的人思路就是不一樣。

證婚人還被要求擔綱了“神父”的角色,當證婚人大聲問出“在場有沒有人反對他們結為夫婦”的時候,所有人都聽到了一陣歇斯底裏的喊聲“傅春成你不是人!你還我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