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

當婚姻存續到第九年的時候,她不僅意識到周慕孫是真的需要獨處,還被迫承認,她對他來說,也僅僅是需要周旋、忍耐的一部分。

當然她錯了。

他真的沒有愛過她——她跟他宣布離婚的決定的時候,他面部肌肉想要表現不解和失落,眼神裏卻閃過狂喜——這是她第一次覺得自己看穿了他。

那時她太年輕了,被這個故事喚醒了母性,對他充滿了憐愛,不忍要求更多——況且她想,來日方長呢,他總不可能一輩子都這樣。

離婚的念頭在爸爸重病的時候就有了。

長此以往,他養成了溫和禮貌但緊繃的性格,只有一個人的時候才能放松下來。

她問過爸爸,你會不會覺得我很傻?我們全家都給人當了跳板。

在不斷追問下,他吐露了原因:一歲多父母離異後,他就被寄養在外公家,孩子多、人口雜,毫無空間和隱私,他直到初中去住校才第一次獨占一張床;又因為是外孫而不是孫子,他要表現得最好才能獲得大人的優待。

爸爸微笑看向她:“不要有這樣的想法,你度過了愉快的九年。錢是為人服務的。不要恨他。”

他對她當然很好,時時刻刻讓她感覺到如沐春風,除了一點:剛在一起的時候,他就坦誠地告訴她,他喜歡一個人呆著。

但還是有恨的吧。她花了九年時間想“要怎麽做,他才會愛她更多一點”這樣的蠢問題,她愛得盡心盡力、花樣百出,難怪他看她的眼神帶點憐憫。

余喬喬眺望著不遠處的周慕孫,現在他看起來比任何二代都更嫻熟且自如地跟財富相處。這跟余喬喬的記憶相去甚遠,他那時是個刻苦、勤奮、極度善於學習揣摩的年輕人——包括在跟她的婚姻裏。

所以她非要在爸爸屍骨未寒的時候離婚,讓他背上過河拆橋的名聲。

羅曼戒備地看著她。

也所以,她此刻決定不告訴羅曼——周慕孫昨天告訴過她,明天搞不好會有個女的出現。

羅曼盯著余喬喬,後者似笑非笑問她:“不好奇我為什麽跟你說這個?”

她揶揄說,那要三個人一塊吃頓飯嗎?

三年前,爸爸去世後兩個月,他們離婚了。

周慕孫說,算了吧,她煩死了。

後來的故事就跟八卦流傳的大差不差了:周慕孫被全方位接納進她的家庭,從此一路風生水起。

他們倆在一塊的時候從沒吵過架,周慕孫總是主動攬下所有過錯。

她至今都記得一個細節,那雙手很幹燥,沒有手汗。

她嫉妒那句“她煩死了”,那是他從未流露過的B面。

余喬喬呆立著,直到有一只手碰到了她的手背,然後慢慢的,跟她十指交錯,然後余喬喬感覺到對方用力一拽,他帶著她跑起來。

她很惡意地想,周慕孫的松弛或許只是因為,對著羅曼,他處於上位者的位置。

人群漸漸騷動、不安。

但悲哀仍然像水浸透海綿一樣,絲絲縷縷地蔓延開來。

但大廳維持著漆黑。

羅曼覺得她那種俯視眾生的姿態讓人不大舒服,正想找個借口走開,她就收到了鐘傾城的微信:

突然,未婚夫讓大家安靜下來,他打了個響指,按照流程,此時吊燈應該重新亮起,他呈上戒指。

“我碰到我大學時候的前男友了。”

未婚夫把她請到一個大廳裏,周圍簇滿了人,她隱約知道他要求婚。她用目光搜尋周慕孫而不得——啪,燈暗了——未婚夫半跪下來,說一套她完全沒聽進去的常規化說辭,眾人歡呼,喊著“嫁給他,嫁給他!”

是他先喊住她的,當時江涯被“策展人Luna”纏住,後者嬌嗔著問他,導演我能不能來你電影客串呀?鐘傾城就自己溜達去了。

答案在一個夜晚被公布。

前男友先逡巡了一遍她四周,發現她並不是跟哪個男人一起來的,又把她從頭到腳打量一番,她穿了條白色真絲吊帶裙子,像是怕太顯眼,還加了件牛油果綠的西裝外套,美是很美,但那外套有點軟趴趴的,一看就不值什麽錢。

她現在是知道了,那種“被懂得”的情緒,對一個女人來說是很要命的。他讓她誤會自己是如此與眾不同,滿足了她一種隱秘的、從未被觸達的虛榮心,他們之間連肉體的觸碰都沒有,但當他擡起長睫毛覆蓋下的眼睛,冷靜又專注地看向她,說“我明白”的時候,她覺得其他人的愛意都顯得如此淺薄。

確認她行情不佳後,他終於喊:“鐘傾城!”

他周身的氣質和遠超同齡人的心智讓她優越感盡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樣茫然:他到底愛不愛我?他只對她表示出“懂得”。

然後迎著她驚訝和惱怒的眼神,他款款地問:“你好嗎?”

他倆在一起的時候總是她說,說自己的家庭、成長和困惑,很久以後她才敢大膽猜想,他或許也被她展現出來的那個陌生、光鮮的世界唬住了,但當時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