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立法(第4/5頁)

南宋時期,市舶司的關稅占到了全國財政收入的15%,而元朝時期比例還要更高一些,一度達到了20%以上,被稱為“軍國所資”,這裏面的主要原因倒不是蒙古人更會經營,而是因為蒙古四大汗國基本統治了整個亞洲,從西亞的阿拉伯地區到東亞的元朝,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商隊才能往來不絕。

而老朱在洪武三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洪武七年下令撤銷歷史悠久,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洪武二十三年老朱再次發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為徹底取締海外貿易,老朱下令一律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舶來的番香、番貨等……甚至老朱到了臨死之前的洪武三十年,都不忘再次發布命令,禁止百姓下海。

所謂“念念不忘,必有回響”,大約就是如此了。

“重開市舶司,在法律層面上,確定市舶司是朝廷官方的關稅機構,至於相應的條例,現在已經擬出來了,回頭交由內閣給陛下審定後,會轉到審法寺。”

姜星火的回答很正式,這就是走流程的事情。

而既然是給朱棣搞錢,那內閣和審法寺,其實都沒有卡著的理由,必須從速從快處理好。

“好。”

兩人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另外。”

金幼孜想了想,還是問道:“京察的事情,外面傳的沸沸揚揚,吏部和內閣都……這是私人的事情,下官特意前來向您求證,外面傳的這一切,是否屬實?”

考成法本身就搞的文官們怨聲載道……跟給宗室發錢的考核不同,宗室只要少養豬,多參與下西洋,指標就上去了,而文官們面臨的實際場景要復雜得多,雖然姜星火在SWOT版考成法上設置了末位淘汰的緩沖期,但對於官員們來說,無疑還是一件很殘酷的事情。

別說他們的好日子建文朝,就是老朱屠刀一揮人頭滾滾,需要帶著刑枷辦公的洪武朝,也沒有末位淘汰這個說法啊。

砍腦袋是隨機掉落,丟官位可是肉眼可見。

再加上重新啟動的京察,分了吏部的權勢,無疑是更得罪人了。

姜星火又不會被人給買通……京察的時候,一定會秉公處理,到時候誰心慌誰知道。

所以,京城各部寺衙門裏有些流言蜚語,實在是再正常不過,若是沒有這些,反而沒那味兒了。

“你覺得呢?”

姜星火挑眉,不置可否地反問道。

金幼孜苦笑著搖搖頭,道:“哪裏敢亂猜呢,國師您一心為國,下官怎麽可能懷疑您?下官只是擔心,這個消息如果不加控制的傳揚出去,恐怕會有損您清譽。”

“清者自清。”

這個問題怎麽回答都不好,而姜星火不想跟金幼孜交淺言深,所以只回答了這麽一句。

因為之前關於鹽法和海禁,屬於公務討論範疇,這個就不屬於了,姜星火沒義務回答他落下什麽話柄,雖然姜星火不在乎,但這種事情能免則免,日後能給自己少很多隱患。

事實上,清者自清當然是場面話,這世界上幾乎就沒有“清者自清”這回事,而在朝廷做事,在大多數情況,都是被潑了臟水,又得幹臟活,也就無所謂臟水了。

審法寺的權限是有限的,封建時代指望什麽立法自主?有些東西金幼孜能做主,而大部分涉及到朱棣利益的,肯定是唯命是從。

姜星火把桌上的草稿遞給金幼孜,轉移話題說道:“這是保險相關的,新事物,都得走立法程序,金少卿先看看,稍後我讓大明銀行跟錢莊談一談,不管是老百姓的商業保險,還是海外貿易相關的商品保險,都是切實利國利民的……跟日本、朝鮮、安南、占城等國簽訂的貿易契約裏,基本都有保險相關的條目,所以還要快點推下去。”

金幼孜靠在椅背上,認真地看了過去。

半晌過後,放下手中的草稿,應承道:“這是自然,既然是涉及到海貿,陛下也是極為重視的,國師放心吧,保險業的立法擬定只要行文過來,審法寺這邊沒問題,一定會迅速辦理。”

如此一來,鹽法、海禁、京察、保險法,算是能談得都談完了,至於衙門的采購權問題,這個姜星火已經直接以密折的形式交給了朱棣,想來如果朱棣覺得有必要改,那就會有所動作的。

金幼孜告辭離去,而沒過多久,另一個客人就來了。

……一個似乎不該出現在這裏的客人。

“三皇子殿下?”

看著一身鬥牛服,腰帶上懸著金瓜錘的朱高燧,姜星火有些疑惑。

而在朱高燧閉緊了門窗後,姜星火更加疑惑了。

他壓低聲音問道:“可是呂宋的事情?鄭和的船隊應該剛從安南清化港出發,還需要一段時間抵達呂宋進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