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立法(第2/5頁)

金幼孜的審法寺這個立法機構,和姜星火手下的執行機構,是沒法不配合行動的。

“這倒也是,唉……”

金幼孜輕輕點點頭,顯然是裝作認可了姜星火的話,把這個話題揭過去。

“不過,金少卿既然來找我,應該不單純的只是想告訴我這件事吧。”姜星火問道。

金幼孜苦澀的笑了笑,說道:“果然什麽事情都瞞不過國師大人這雙如炬慧眼,確實,下官今日前來,是有另外一件事。”

“哦?願聞其詳。”

姜星火目光閃爍,說道。

“下官還聽在廣西籌辦後勤輜重的黃尚書(黃福)和陳寺卿(陳洽)說,這次因為征安南,為了方便開中,兩廣地區統一行鹽,鹽產區和鹽銷區不再做限制,而是兩廣境內均可,取得的效果很不錯,所以建議以後兩廣都照此例,而兩廣那邊的鹽務衙門和鹽商,對於湘南、閩南的私鹽,也表示要配合朝廷中樞的鹽法改革,不論朝廷打算怎麽劃分,他們都堅決支持……這對國師大人來說,絕對算得上是雪中送炭。”

這種消息,以金幼孜的人脈和級別,是絕無可能探聽到的,唯一的可能,就是這是黃福和陳洽給朱棣聯名上的密折,而朱棣告訴了金幼孜,金幼孜或被動或主動地來給自己賣個好。

姜星火聽完,沉默片刻,說道:“金少卿的好意我心領了,不過兩廣的食鹽產銷區統一,我看來,不見得有利。”

“為何?”

金幼孜微微驚訝,顯然是沒料到姜星火會拒絕這樣的機會。

姜星火問道:“你覺得,鹽作為商品,能賣到安南、占城等國嗎?”

“自然是不可能的。”金幼孜回答的斬釘截鐵,安南國和占城國自己就靠海,或者說,南洋的國家基本都靠海,怎麽可能賣出去。

“對,既然外貿不可能,那兩廣的百姓要吃鹽,如果從百姓的角度,是廣西和廣東兩個產銷區有利,還是一個產銷區有利?”

“這……”

金幼孜啞口無言。

他不傻,姜星火這句話的意思,簡直是直白到赤裸裸了——如果是一個產銷區,那麽老百姓手中的鹽巴,只會越買越貴,而那些有權勢的鹽商,則是能賣出更高的價錢。

而如果兩個產銷區,在私鹽市場的平衡下,老百姓反而能吃到更便宜的鹽。

道理很簡單,譬如我是廣西的百姓,那廣西官鹽價格比廣東運來的“私鹽”價格還高,我幹嘛吃官鹽?

“而且,廣東是產鹽大戶,僅次於兩淮,如果產銷區統一,那麽廣東的鹽,你覺得是會便宜還是貴?”

答案很簡單,一定會貴,因為廣西產鹽少,如果兩廣產銷區統一,鹽價壁壘不存在,那麽廣東的鹽一定會流入廣西,而廣西多崇山峻嶺,運費是一定要算到鹽價裏面的。

所以,產銷區不統一的時候,廣西的老百姓能吃到便宜的廣東“私鹽”;而產銷區統一的時候,廣西老百姓的食鹽成本反而上升了,因為他沒有其他“私鹽”可以選擇了,而廣東也一樣,原本便宜的鹽價,會隨著產銷區統一,提高到與廣西同步的標準。

按照大明鹽務系統裏的貓膩和朝廷中樞對兩廣的鞭長莫及,統一兩廣鹽產銷區的操作,看起來能提高鹽稅,最後操作下來,實際上的結果,大概率是粵商賺的盆滿缽滿,而百姓的食鹽成本極大上升,最後朝廷還不見得收上來多少鹽稅。

拿對你們有利的東西,來給我賣好?

也不曉得是黃福和陳洽沒察覺出來,還是自身也出了問題,眼下姜星火是無從考證了。

“國師考慮周全,下官佩服。”

金幼孜恭敬的拱了拱手,說道。

“煩請金少卿把這件事與黃尚書和陳侍郎說清楚,兩廣鹽產銷區統一,只是朝廷為了安南戰事的臨時舉措,不可成為定例,鹽法改革時對此亦不可考慮……至於湘南和閩南的淮粵之爭,到時我自有處置。”姜星火沉吟片刻,措辭嚴謹地說道。

隨後姜星火又問道。

“鹽法的事情說完了,海禁方面變革《大明律》的條例,審法寺這邊,有什麽疑慮嗎?”

海禁這個事情,具體政策成因,之前姜星火在【奉天殿廷辯】的時候,是分析過的。

但海禁嘛,不僅僅是老朱那一句“寸板不許下海”這麽簡單。

老朱在法律層面上,明文規定的是“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向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泄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