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士紳一體納糧

“先說什麽叫士紳一體納糧。”

銀幣在姜星火指尖旋轉。

“然後再說到底有沒有可行性。”

“所謂士紳一體納糧,指的是朝廷、士紳和庶民在賦稅納糧上的矛盾,主要在於‘不法士紳’身上,而士紳一體納糧更化的重點,就是要剝奪‘不法士紳’手中的權力,逼迫他們和普通老百姓一樣當差納糧。”

聽到這句話,原本還有些擔憂的夏原吉,撚了撚自己三縷長須,面色忽然變得古怪了起來。

什麽叫“不法士紳”啊?

什麽又叫“合法士紳”啊?

這東西,不都在朝廷一念之間嗎?

“士紳一體納糧的舉措,主要有幾下幾點。”

“第一點,嚴禁不法士紳包攬他人錢糧征收和帶頭抗糧。”

包攬,又稱攬納,就是兜攬代納賦稅,一般來講,是士紳替老百姓繳納賦稅後收取利息。

聽起來不錯吧?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僅利息奇高,高到需要賣兒鬻女、傾家蕩產來償還。

而且,要是遇到黑心士紳,往往會勾結本地小吏,騙老百姓說繳納了,而實際上欠稅老百姓在官府的賬冊上,還是沒繳納的狀態。

這相當於兩頭吃,等到事情瞞不住的時候,已經吃了幾年利息甚至田地、耕牛的黑心士紳,就可以繼續上下打點不認賬,把老百姓一家送進去或者充軍流放,老百姓僅存的一點財產,也就歸該士紳了。

攬納這種現象出現於唐代晚期,到明代仍十分活躍。

也是錢糧繳納過程中,最為常見、最為頭疼的現象。

“要怎麽禁止呢?”朱高煦問道。

姜星火微微一笑。

“凡是有功名士紳包攬錢糧而有拖欠的,以及帶頭抗糧的,不論多少,一律革去功名,從此納入‘不法士紳’名單,直系子孫後代不得參加科舉。且包攬拖欠到多少貫以上的,以貪贓枉法罪論處,還要追贓其拖欠和根據拖欠時間產生的息率,都要照納不誤。”

聽了這第一點措施,夏原吉不由地打了個哆嗦。

這也太狠了。

事實上,這便是大明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了。

包攬錢糧是吧?直接革功名!

而且列到朝廷的黑名單裏,你的直系子孫後代以後也不用參加科舉了。

夏原吉還沒回過神來,姜星火便繼續說道。

“第二點,嚴禁官紳勾連訴訟。”

封建社會,是人治社會,不是法治社會。

縣太爺都是流官,判案子當然要考慮到當地的實際勢力情況。

不然得罪本地士紳太過分,很容易就會被架空成政令不出衙門的傀儡縣太爺,還可能被本地的士紳,聯合在朝中的勢力告黑狀。

封建社會裏,同窗、同鄉、同門……地方士紳豪族,誰家摸不到一個沾親帶故的禦史呢?

而想要順順利利地幹完自己縣太爺的這幾年,再給自己謀一點微不足道的福利。

自然而然地,權力尋租就開始了。

縣太爺什麽權力最容易尋租而且犯錯誤的概率最低?

判案子唄。

這種東西,判的結果完全取決於縣太爺的心情和是否收錢。

那麽,很簡單一條利益輸送鏈就產生了。

因為宅基地建房子,中間有兩尺過道產生糾紛,甲和乙到衙門告狀,兩人都是平民。

甲想要縣太爺把過道判給自己,但是甲又不認識縣太爺,怎麽辦?

找當地有名望的士紳丁,丁幫你聯系縣太爺,並從中收取一點微不足道的好處。

這樣一來。

甲——丁——縣太爺,利益輸送鏈條成型。

縣太爺把過道判給甲,權力尋租完成。

同樣是來告狀的平民乙,能說什麽嗎?

什麽都說不了。

先不說平頭老百姓越級告狀的難度和所需要的時間、精力、金錢、人脈等資源,就單說一個事,就算是越級告狀了,你能挑出縣太爺的不是嗎?

這還是最簡單的問題,縣太爺在幫人判過道上也收不了幾個錢,甚至最大的可能,是縣太爺賣個人情給士紳丁。

人家縣太爺一分錢沒收,朝廷怎麽查?

夏原吉不禁問道:“這種事情,在大明上千個縣裏,每天都在發生,大明朝廷沒有證據,查的過來嗎?”

“不需要每天去查。”姜星火笑呵呵地說道,“秋天收稅的時候,開個場地讓老百姓告狀就行了,當然了,有些確實拿不到證據的,告了也沒用,但若是真有證據,總能查出來的……不虞是不是所有冤假錯案都能查清楚,只是有這麽一個能名正言順地向朝廷反饋的路子,就比沒有強。再加上如果能坐實某士紳充當狀師或中間人,從中與官府勾結,欺壓庶民,一並列入‘不法士紳’名單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