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梁州的晚秋天朗氣清,隨著帶寒意的涼風掠過,黃葉飄飛,又很快墜落。這是古城一年中最美的季節,喧囂一時的壁畫案終於有了結果。由於國寶失而復得,彭彪對作案過程供認不諱,所以盡管跑了一名作案人,卻無傷大雅。公眾輿論日漸平息,生活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與此相反,案件的審理卻像不斷提速的列車,在加速運轉。

由於盜案發生之初,國內外輿論嘩然,一家主流媒體就此還專發了一篇內參。於是上級領導便層層批示下來,要求加大文物管理防範的力度,並通過這起典型案件,從嚴懲處,以儆效尤。這種巨大壓力按分管之責,自然落在了副市長荊家農的頭上。如今案子告破,無形的壓力減去大半,但仍留有一個巨大缺憾,就是主要犯罪嫌疑人金妙計仍未歸案。幾個月過去了,眼看彭彪羈押期限已到,可小老漢卻像蒸發了似的無影無蹤,案件接不了,蒙在梁州城的陰影仍在。荊家農為此內心焦急。這天在組織公安局、文物局和博物館召開的被盜壁畫移交會上,和市政法委趙書記坐在了一起,專門議起此事。趙書記告訴他,這起案子已由政法委做了一次協調,請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開會研究,根據法律規定,在證據確鑿的前提下,可對本案先行抓獲的彭彪進行審理,以避免超期羈押。以後待金妙計抓獲後,再根據兩人在全案中所負罪責分別判處。這樣辦理,並不影響案件的質量。荊家農聽了趙書記的這番介紹,才轉憂為喜。

這天上午,壁畫被盜案在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審判大廳內人滿為患,門外高高的台階上都擠站著黑壓壓的人群。法庭只好在庭外的大院安裝了閉路電視,搞實況轉播。何雨此時匆匆穿過人群,走進法庭,她今天作為支持公訴的物證鑒定人,將要出庭作證。

法庭程序進行得平淡如水,年輕的公訴人照本宣科地宣讀著罪狀,提供出大量有關彭彪、金妙計犯罪的證詞和物證。審判台大屏幕上,不斷疊映出他們鑿挖消防通道遺留的足跡,作案用的短鍬等作案證據,最後,展示了被繳獲的十五幅壁畫照片。每閃出一幅壁畫,公訴人都要宣讀省級文物鑒定專家確定的文物等級,話未落音,立即會引起一陣旁聽席上的唏噓聲。十五塊壁畫被拼接成五幅人物,有三幅屬於一級文物,其中從澳門追回的持扇宮女圖被定為國寶級。一飽眼福的人們除了嘖嘖稱奇外,一齊把目光投向可憎的被告彭彪,並且根據自己有限的法律知識早早替審判長做出了結論:如此膽大妄為之徒,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西安的農民因為偷了將軍俑頭,就被敲了腦袋,彭彪豈能便宜了?連同那漏網的小老漢,都活該殺無赦、斬立決。這些議論就像謎語的謎底提前揭開,使以後的訴訟程序變得更加乏味起來。

身著黑色法袍的審判長端坐在高高的審判席上,他身後是莊嚴的國徽,台下的彭彪在被告席上神情沮喪,木偶似的一問一答,與公訴詞完全吻合,場內的氣氛已經完全松弛下來。如果不是公訴人對面坐著本市著名的方律師,本案的審判將無任何懸念了。

方律師一頭銀發,一身紅色的律師服襯出矍鑠和自信。此時他下頦微微仰起,緊盯著公訴人。何雨知道,他是黃河大學法律系的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家特殊津貼,民主派人士。她一時鬧不清楚,如此極負盛名的律師為何偏為這個盜墓賊辯護。

“審判長,關於被告的盜竊國家文物罪的事實已經構成,毋庸贅言。”他立起身,環視審判庭內,“辯護人想提示法庭注意的是,被告在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是否合法,因為這直接關乎案件的真實性,關系到被告犯罪危害的程度和量刑的輕重。”

庭下一片嗡嗡的議論聲,審判長要求肅靜。

“根據《刑訴法》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精神,被告人應當看到被認定為罪證的實物,可令人費解的是,偵辦人員並沒有讓被告觀看被盜實物,僅僅指認了照片。今天的法庭上我還注意到,公訴人所提供的罪證,仍然是由博物館提供的照片,這是違反法律關於舉證的規定要素,對此我提出質疑。”

議論之聲再起,人們並不支持方律師,認為他吹毛求疵,強詞奪理。

這時,公訴人站了起來:“壁畫是千年瑰寶,從保護文物角度沒有必要再予出示;況且,對原始證物已由資深的考古專家進行了鑒定,我認為提供證據是確鑿的,也是合乎程序的。如果辯護人認為照片有問題,除非能提供證據證明此案根本沒有發生,被告的供述純系子虛烏有。”

台下一片哄笑,連何雨也為公訴人的尖刻辛辣不住地點頭。她意外發現,聽眾席上坐著那天晚上在夜市中見到的淩清揚,緊挨著她的是彭彪的愛人白舒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