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活著總要升級打怪(第4/7頁)

這個綁匪也傻了,我們問了他是不是先把孩子弄死了放的那兒,他說沒有,絕對沒有。結果現在孩子拉上來,死了。小孩兒才6歲。那麽一點點兒大。

晚了三個小時。屍檢得出的結論是,孩子死了三個小時。擱這管子裏活活給凍死的。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案子,沒有攝像機架著的話,第一時間把綁匪抓到,抓到之後往死了問,可能這孩子不會死。我們去晚了三個小時,一條生命就這麽離開了。警察的工作分分秒秒都特別重要,但重要也並不意味著不會被打擾。

我們從警就是為了抓壞人,但因為你的工作失誤導致這孩子沒了,那種痛苦就形容不出來。憋屈是一方面,自責是一方面,另外更深層次的東西,許多年過後經歷了許多案件,最後我總結出來是:有時你必須要承認,你就是會無能為力。因為這個世界不以任何人為軸心旋轉。時間、空間,甚至量子物理上的幾維論、事物之間的必然聯系等等,都會阻礙你當下所能做到的。

事後,我們對這個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他確實有前科,盜竊。犯案時離他放出來還不到一年。他出獄後在老家尋不到活計,地兒小,沒人願意給他營生,他就北上來首都打工。大城市機會多啊。在受害人家屬那兒是他的第三份工作,也沒幹長,嫌苦嫌累,庫裏還丟了貨,少了一箱,老板跟每個夥計都問了,別人不當回事兒,他有前科他往心裏去了,就覺得老板懷疑他,走得特別不愉快。走時候那點兒工資本就不多,他又酗酒,馬上手裏就沒錢花了,沒錢花越想這老板越生氣,獄裏又交流過好麽些“經驗”,這就惡向膽邊生了。他自己說是報復,我看未見得,要說報復你這贖金怎麽拿這麽謹慎呢?還是惡向膽邊生。他保證確實沒想弄死孩子,就是給孩子藏那兒,拿了錢就放人。這也是假話。給孩子擱那麽一地兒又是大冬天,這麽長時間又下雪,要怕出人命早轉移了。再說了,孩子見過他,這他能輕易放了?反正不管怎麽說,他堅持他沒想殺人。這話也不用跟我們說了,到時候跟法官說吧。

家屬知道是這麽個結果,當媽的幾次哭暈過去,當爹的久久沉默不語。

那箱貨丟了嗎?其實沒有,是發貨方寫錯了單子,收貨時候又沒仔細查驗,後來他核對出來了。但他怎麽也想不到,就是這麽一件芝麻大點兒的小事兒,讓兒子眼睜睜沒了。

孩子死了,我們都很失落,但前面還有個至今失蹤的案件,我們燃起了更大的決心追查。仿佛想把窪裏這小孩兒的運氣全都給到那小孩兒身上似的。雖然知道錯過黃金72小時越久生存概率越低,但我們就是固執地認為孩子沒死,這個孩子就是活著,成天幻想綁匪把孩子寄存在一個地方了,還會往家裏再打電話繼續要錢,8000夠幹啥啊,你都逍遙法外了,你手裏還有個孩子,你得多要點兒。我們還在小孩家裏放著人,24小時等電話。夫妻倆受我們感染,打了雞血似的等孩子的音信,看我們這麽充滿幹勁兒,他們也振作起來全程配合。每天每天我們互相說,有希望,肯定有希望。

從希望到絕望。那感覺真是糟透了。

就這樣陸陸續續,我們瘋魔了一個多月。2月初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蒼天有眼,所裏給我們掛了個電話,說他們那兒跑來一個半大孩子,言語錯亂,大喊大叫,說他讓壞警察綁架了,又哭又鬧,情緒失控。

我們就趕過去了,所裏也輾轉聯系上了那孩子的父母,他們也正往這兒來,說是接到綁匪電話讓給錢。要多少呢?1萬。當時倆人正在往親戚家趕呢,這點兒銀行它不開門啊。

萬兒八千。我們覺得有戲了。你瞧這金額,很說明問題。

孩子情緒低落,明顯是鬧累了。我面相兇,我們另外一探員徐濤面善,就讓他去跟孩子問情況。

這13歲的小孩有描述能力了。綁架人什麽樣?穿一身綠軍裝。多大啊?一個叔叔。比你爸大比你爸小?小。哦,那年齡大概不到30歲。在哪兒被綁的?去遊戲廳玩遊戲的時候,他跟我說小孩兒不允許來遊戲廳,就把我帶走了,給我帶到一個地方打我,之後把我綁起來,問完我家電話,給我擱井裏了。

13歲小孩這麽敘述的,我們鎖定這應該就是嫌疑人,綁齊威那孩子的嫌疑人。這個13歲的小孩兒是自己跑出來的,畢竟是有行為能力了,掙脫了繩子撕下膠布就踩著往外拱,頂那個井蓋。那人打了他他就知道不對了,打他讓他說家裏電話,肯定是綁架啊,所以他跑出來就直奔派出所了。

但孩子的描述能力還是有限,他描述那人長得濃眉大眼,其他的他描述不上來。大概什麽樣,尖臉嗎?圓臉嗎?有眉毛?畫像師都來了,畫不出來。其他同志也往他說的現場去了,采集了井裏的物證、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