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活著總要升級打怪(第2/7頁)

大家聚到一塊兒,知道問題出在哪兒了,他們在那頭喊,我們原以為自己能聽見,其實並不能。太想當然了,太不了解地形了。外包圍圈,也就是那兩條甬道,一左一右埋伏的人,離我們也就是亭子大概有300米遠,他們說一看見這個人爬到亭子上去拿錢,他們這邊就第一時間喊圍捕,可由於我們沒能及時響應,大包圍圈沒形成,有缺口,人就跑了。說哪怕你們再早出來一兩分鐘呢,都不至於鬧成現在這樣。

人跑了之後,這個孩子自此一點消息也沒有了。等於從12月7號案發之後,孩子突然間沒信兒了,我們也調查了那對夫妻,排除了其他可能性,當初看起來的不可能等於全不存在。真就是孩子放學沒回來接到綁匪電話,倆人當真沒懷疑真假,但太太不信任警察,丈夫又不是拿主意的人,糾結來糾結去,最後一想不成,萬一綁匪拿了錢不放人呢,才報警。

現下,孩子當真下落不明了,綁匪拿了錢,跑得無影無蹤,錢到手,要能放孩子早放了。我不敢往下想了。尤其,造成這種局面,跟我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是我們起先沒有足夠重視這個案子,導致麻痹大意沒能控制住場面,給了綁匪可乘之機。這個後果,太嚴重。真的,哪怕當時全力以赴,管它時間多麽緊迫先搞清地形再合理布控,或者我再提早一兩分鐘出去,無論哪樣,沒準兒人就給抓了,孩子就回家了。

沒能抓到人,我們特別沮喪。但是隊裏面各方面特別重視,說這個案子必須搞下來,為什麽活生生的孩子,一點消息都沒有,那不行,必須把孩子找到。黃金72小時,必須找到孩子。我們就用土辦法找,四處發通報,各個派出所去找,那會兒的信息也不是那麽全面,開車、步行,各個街道,該想到的辦法全想到了,能做的全做了,黃金72小時內我們馬不停蹄地找,卻什麽消息也沒有。

72小時之後,我們開始懊喪了。跟著又想出來了其他的辦法——登報。當時哪有朋友圈微博什麽的啊,就登報,說如果誰能找到孩子,我們的酬金是15萬,只要找到這個孩子,不惜一切代價。急啊,真急,不管怎麽說,一個孩子9歲,等於跟我們手上沒了。

通過登報,家屬找,想盡一切辦法,一禮拜過去了,還是沒有結果。

絕望,真的就是絕望。我們沒有網絡,也沒有天網工程,那會兒我們什麽都沒有,只有決心。辦法現在看來都很笨,但當時確實就是那麽一個現狀。然而,決心卻是不容置疑的。至少對我來說,不找見這孩子,決不罷休。因為我覺得是我的懈怠,是我的那點懷疑,讓一個孩子憑空消失了。我特別想抽當時的自己一頓,問問自己都在想什麽,你哪怕再上心一點點呢,哪怕不那麽懷疑主義呢,是不是漂亮案子辦多了,不知道自己是誰了啊?傻逼!

那種憤怒,就像烈焰,烹炙著我的內心。警察工作當中,真的不能有一秒鐘的失誤,你的一點兒錯就會造成一條生命的消失。

又過了一個禮拜,又發生了一起綁架小孩兒的事件。同樣是在我們值班的時候接的警。

報警人是一個做生意的,那時候動物園批發市場還在,他在那兒做服裝批發生意。由於這個工作性質,這個人每天上班特別早,五六點就得到那兒。這天他正在批發服裝的時候,BP機響了,說我把你們家孩子綁了,給我回電話,回了電話說要11萬,那個時候11萬是很大的數目,當時他就沒招兒了,就報案了。

由於前面發生了一起齊威孩子被綁架的案子,我們十分警覺。首先就懷疑是不是同一個兇手所為,也是綁孩子,也是直接要錢,也是直接約定好時間地點。這很有可能啊,更尤其,如果是同一個罪犯,我們要是逮了他,那之前丟那孩子就有音信了。只是贖金從8000到11萬這事兒有點兒對不上號兒。差太多了。就算之前你得手了,膨脹會有這麽快嗎?但轉念一想,會不會兇手看見我們的登報信息了?一個孩子價值15萬,他只要了8000,這回幹票大的?如若他看了登報信息,沒想著放了孩子怎麽換錢,而是激勵起他二次犯罪……更糟糕的可能是,孩子也許已經被他做掉了,所以鋌而走險再來一次?

多想無益,無論如何,我們接到報案之後,第一時間就開始根據他交易的地點進行圍捕布置,這回我們特別謹慎、反復推敲、羅列各種可能性。把錢也給準備好了,只要他一出現,就把人抓了,再找孩子。

這裏面還出了個什麽幺蛾子呢?電視台下來倆記者,法制節目的,跟上面溝通好要跟拍罪案現場,這活兒,給攤派到我們這兒來了。那上面的意思我們也不能說“不”,跟這倆記者交代好讓他們別影響我們工作,只能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