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案巧破,小案大破

刑警的工作是代代相傳的,一代帶一代,師父給你立規矩。新入職的刑警剛入隊,第一件事是先認個師父,但平常為了親切,都稱呼一聲“哥哥”或是“姐姐”。

我師父姓隗,當時的職務是探長,後來他發展得非常好,北京很多著名的案子都是他破的。他非常正義,非常非常正義。他教我很多東西。那個時候我19歲,他的信念就深深地烙印在我心裏頭了,你認同了他,你就永遠按照他的思維去走了。首先第一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我的,絕對不能取。第二個,理直氣壯是一輩子,卑躬屈膝也是一輩子,你幹什麽不理直氣壯啊?

我敬重隗哥,但同時我也特別怕他。我這一生當中,我所幹的案子,所經歷的東西,不及他的十分之一,北京博物館陳列的好多經典案件,都是他搞的。譬如在望京那次,有幾個歹徒開槍,我們擊斃了兩個,還有一個爬到煙囪上面,拿著槍,拿著手榴彈,你們誰上來,不是開槍就扔手榴彈,特警誰也不敢上去。隗哥戴一個鋼盔,拿把54手槍就上去了,上去就給他拽下來了,那會兒他已經是行動隊的副總隊長了,這麽大的官,沖到一線幹活的沒有幾個,全國範圍都算上也沒幾個。

新疆暴恐那次,有個暴徒開著車,綁一車炸藥包,企圖沖擊天安門,在光華路給截下來了,特警拿著槍準備幹他,幹不著他,他躲在車裏。隗哥拿一把槍就過去了,把玻璃打碎,一手就把點著的那個炸藥給掐斷了。還比如王立華,就是綁架明星吳若甫的那人,最後誰也不敢拍板,隗哥說抓,全程指揮就是他!他教了我太多東西,以至於當我回憶這些事情的時候,居然發現無從下筆。

隗哥教了我許多東西,令我印象格外深刻的一件事兒,是他逼著我寫結案報告。我是個心中有想法但就是寫不出來的人,可當警察的你得會寫啊。筆頭得靈,記錄、報告、材料什麽的,所有東西得通過一個“寫”展現出來。你要把事情的人物、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結果六個要素都寫出來,才能把事情敘述清楚。但我當時也不會寫,這時候隗哥跟我說,你得寫日記。

可我懶啊,不寫,寫那玩意兒幹嗎,還不如抓幾個壞人去。沒想到隗哥真一個禮拜檢查一次,前兩次我沒寫他都和顏悅色叫我下回補上,到第三次的時候,他跟我說,你再不寫我就打你了。我哪能當真?他看著那麽斯文一人。

結果,趕上有回他喝多了,在屋裏真打我來著,最氣人的是,第二天一睡醒,他壓根就忘了昨晚上是怎麽揍我的。就是我這個師父,幫我養成了一種習慣,拿著筆、筆記本,這麽多年就記下來了。我沒事幹就記一下,沒事幹就記一下,老想著,不寫師父要打,真打。

這一寫就是好多年過去了。

我算是出師了,隗哥也被調到了別的地方。不僅如此,現如今我也有了兩個小徒弟,一個叫夏新亮,另一個叫李昱剛。

毫不客氣的,我給這倆孩子上的第一課,就是必須寫結案報告!

當然,這些年除了破案子,從一個菜鳥刑警蛻變得成熟一些,我還解決了一件終身大事——結婚,她叫婷婷。

說起結婚這件事,我就打心底覺得對不住她。結婚那年,訂的11月2號結婚,結果11月1號我被派去抓人了。去的邯鄲,抓一撥搶劫的,要把人抓到位。說你去不去?我是不想去,但你說要讓小同志挑大梁,我又怕他們出現問題。結果當天下午我們就開車去邯鄲了,到良鄉,車壞了,又迅速借了一輛小面包往邯鄲趕。人是抓到了,抓到的時候將近淩晨兩三點了。

那都不能說第二天結婚了,過了12點就是今天了。我跟隊友說你們繼續工作審訊,我就不問了得回去了,明天我要去結婚。大夜裏,我從邯鄲一路開回了北京。本來約好了早晨7點鐘婚車來接,結果我睡著了,睡死了,婚車給我打電話:你趕緊起床。我說,幹嗎?我困著呢。那邊說你今天結婚。我一猛子就醒了。對,結婚。趕緊起來穿好衣服,就到婚禮現場了,一路上參加我婚禮的隊友給我買牙膏的、買牙刷的,買什麽的都有,邊走就把臉洗了把牙刷了。朋友問說,你結婚還缺什麽不?我前腳說什麽都不缺了,後腳一拍腦門,不對,紅包和喜糖還沒拿。就這樣,等於匆匆忙忙就把婚結了。

娶到媳婦兒了,11月2號結的婚,3號就是我們婚期的蜜月旅行,去雲南。她其實想出國,但我在職不能去。她便就活我了,降了一級別。結果呢,嘿,在蜜月旅行過程當中我接了一電話,讓回來,有些案子得搞,必須得回來。我當時心裏非常不高興,但為了案子我還是回來了,帶著媳婦兒一起回來的。回來到北京是下午四五點鐘,坐飛機就回來了。北京有一個講究,一個月蜜月期,不能空房子,我媳婦說你能不能今兒晚上別回單位了,明天再走,我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