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刀口起舞刀背歇(第4/8頁)

去尋呼台的路上,我看著路邊高大茂盛的楊樹在風中擺動著葉子,看著騎自行車的人被太陽曬得提不起精神,看著落了灰的招牌一個挨一個地擠著,忽然覺得這城市竟然這般冷漠。所有的個體看似相互交織,實則卻獨立得那麽明確。

還有誰在乎呢?一個不相關的人的死。

事發時每個人都那麽激動,才不過兩個月,就變得乏人問津。都說生命高貴,然而,此時看來,是不是顯得過分廉價了些?

尋呼台很配合我們的工作,但記錄查起來確實慢,隗哥中途被隊上叫回去處理別的事,我一直在尋呼台等著,喝漂亮小姐姐端來的冰水。我比自己所以為的更在乎這起案件,卻說不出原因。是因為受害人跟我差不多年齡嗎?還是因為他死得太慘?抑或是不等水落石出遲遲無法落地的心在作祟?我不知道。但覺得有點諷刺——我與他素不相識,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卻比誰都在意他的死亡原因。沒有生命理應如此隕落。

等待並沒有白費。尋呼台給我們整理了記錄。案發當天聯絡機主的人並不多,其中一條引起了我們的注意。晚上七八點鐘的時候,有一個座機讓他回一個電話。這個座機號碼,屬於宣武門另外一家歌廳。

當晚,我跟隗哥就去了這家歌廳。還是找到經理,出示受害人的照片,跟人魚宮那回一樣,也是一問三不知的套路。隗哥也有套路,也是開與不開都在你一念之間那套說辭,這回更甚,威脅說你這歌廳回頭被砸了也不一定。我都信了,真的,畢竟隗哥有道兒上的“朋友”。

事後我問隗哥,您真會找人砸歌廳啊?隗哥笑,反問我說:你覺得我有這本事嗎?我憨笑。又跟他學了一招。真的,你面對這些社會人你不能沒底氣,你面對什麽都得hold住場面,甭管真假,牛逼該吹出去就得吹出去。很多時候,警察辦事,靠的就是底氣。而歸根結底,這個底氣打哪兒來的呢?我很多年後才想明白,是正義必勝。雖然失敗過無數次,但我仍舊堅信正義必勝。

最後,這經理跟我們撂了,說那天夜裏九點鐘,死者和一幫年輕人,其中有一個叫沈福的,從他們這兒走的,當時他們喝完酒了,要去下一家歌廳繼續喝。繼續去哪兒不知道,但他聽了賊話兒,似乎是朝陽那邊一個歌廳。

這就對上了。那家歌廳,肯定就是太陽宮的那家人魚宮,也就是死者最後出現的地方。人魚宮那邊查不出動靜也很正常,因為它就不是這幫孩子的根據地!沒人認識他們是理所當然的。那麽問題來了,他們是偶然去到人魚宮然後金笛攤上事兒了,還是說他們蓄意去了個陌生的地兒讓金笛出事呢?

那沈福又是個什麽人呢?混混兒。無業青年。二十啷當歲。好喝酒,身邊有一幫兄弟。可能在他那個年紀算號兒人物,有點兒號召力,但其實正經論,也不算個屁。

歌廳經理雖然知道這個沈福,但談不上認識。我們是要找這個沈福的,因為按照現在已知的線索,死者金笛最後就是跟沈福和他那幫朋友在一起的。金笛出了事兒,他們應該知道點兒什麽。

或者兇手就是他們。隗哥說。

這並非憑空猜測,近40處刀傷,一個人連紮別人40刀真得有極好的體力,若是一群人,就不奇怪了。可這是為啥呢?這年紀的人,最能撐得起肝膽相照,出來一起混一起尋樂子,弄個小團體,團結得不得了。這我有發言權啊,他們跟我年紀差不多。我們都在那個能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年紀。怎麽就翻臉了呢?怎麽頭一分鐘還稱兄道弟一起喝酒,出門扭臉就把人殺了?殺了就殺了吧,把小雞雞割了算怎麽档子事兒?搶大哥女人了?

我問隗哥,那為什麽小團體的兄弟要殺自己人,隗哥也說不出為什麽。他說,沒那麽多為什麽,有時候人殺人就是一瞬間的殺意。

之後,我們圍繞這個沈福開展工作,奇怪的是這個沈福已經找不到了。再一摸排,他們這一幫小團體的人,全都不在了,一個都不在了。常常出沒的地方,已再沒有他們的身影。那就更不對了,這個案件,也沒有證據指向他們就是兇手,但就是找不著這幫人了。

這個沈福有個女朋友,我們走訪到她,她表示沈福一直沒跟她聯系過。我們也側面調查了她,真沒有啥情感糾紛。隗哥囑咐她,如果沈福跟她聯系,一定要通知我們,隗哥是這麽跟她說的,沈福犯了事兒,大事兒,他現在人間蒸發了,顯然就是跑路不帶你,所以你對他來說,明顯就不重要。

姑娘聽到這兒就不愛聽了,嘴一撇,臉一別,擺明了告訴隗哥——你放屁,誰信你的鬼話。但隗哥一臉隨和,不急不躁:我說的話你不愛聽,我知道,擱誰誰也不愛聽。可你不愛聽,我也得說,因為這可能關系到你的人身安全。你對他不重要,他跑路不帶你,再聯系你,只有一個可能性,那就是缺錢了。人一旦缺錢,那就很不妙了。隗哥是讓姑娘給轟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