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個刑警的日子

我叫劉子承,是一名北京刑警,從業23年。這本書是我對這23年刑警生活的一個總結。

從業以來,我見過、破過許多案子,綁架、強奸、販毒、搶劫、謀殺……一應俱全,其中有小案,也有大案。最忙碌的時候,曾經一年破了200多個案子,但我想要放在這本書裏的案子,都是我至今記憶猶新,甚至對案發細節歷歷在目的。

我曾想過,為什麽偏偏是這些案子印在了我的腦海裏,揮之不去。後來我恍然大悟,因為是它們改變了我,使我從青澀到成熟,通俗點說,它們刷新了我的三觀。伴隨著這些案子,我的刑警生涯經歷了停職、表彰,我的家庭生活也走過了幸福、分離。

我凝視黑暗許久,黑暗亦在凝視著我。但到了最後,我沒有融入黑暗,我仍是一名刑警,就像歌詞裏說的那樣:

“金色盾牌,熱血鑄就。”

引子

在太陽宮地區有一個人被殺了。女性,47歲,福建人。她租住在一個特別簡陋的屋裏,那個屋兒啥樣兒呢?開了門就是床,也只有張床。她這床是磚砌的,上邊放一木板,然後再鋪上床褥之類的東西。

看到案發現場之前,我都不知道大首都還能有這樣的地兒、這樣的屋兒,最不可思議的是,竟然還有人租。隗哥說我應該先幹幾年片兒警,才能通透地了解腳下這片土地。

這個女受害人叫林苗苗,沒有居住證等證件,只有張身份證在錢夾裏。錢夾沒有被盜,內有現金。屋內也沒有翻找痕跡。就這個貧窮指數來說,也不太可能是竊賊的目標。

那會兒我剛入職,還不知道查案具體是個什麽查法。於是隗哥帶著我在附近摸排,了解被害人的情況。令人意外的事浮出了水面——這位年近半百的女性從事賣淫工作。

我當時心裏想的是,這歲數出來做這行當,不是笑話兒嗎?

她賣淫的主要對象是什麽人呢?據群眾反映是一幫民工,都是出來打工的。

47歲出來賣淫,對象是農民工,一次25塊錢。這情形你想起來都不免惡心,覺得臭不要臉。這是她身上被貼的標簽。以我們常人看來,這種女人,就是社會的渣子、敗類,然後她被人紮死了,死得不名一文。沒人同情。

她是因為五塊錢被殺的,就像是在奚落她的身價。

通過不斷地搞這個案子,走訪、摸排、調查,後來我們把嫌疑人抓住了,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民工。為什麽殺她?這民工說了:事先說好了一次25,完事兒我給了她30,她死活不肯把那5塊錢找給我,還說什麽沒戴套,就得加5塊!我說你要不找錢我可動手打人啦,老娘們要挾我說,我敢動她一下,她就找雞頭收拾我。我被逼得急了,就幹脆拿刀把她幹了!

這案子破的,說實話,都沒什麽價值。但後來隊上收到一封信,我們看完都久久地沉默了。

案子破了之後,得通知家屬認屍。林苗苗的女兒是福州醫學院的學生,正在讀博士。後來這個女孩給我們寫了一封信——《我的偉大母親》,信裏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

“親愛的警察,你們的案子雖然破了,但是你們的態度讓我們感到一絲絲涼意,不管你們怎麽想,我為我有這麽一個偉大的母親而感到自豪,深深的自豪,我會永遠記住我的母親。她為了撫養我們姐弟長大,付出了常人所不知的辛苦與汗水,她為了弟弟的學費遇害,我不談論她的行為,我只尊敬她的靈魂。她不可恥,至少在我心中,她無比偉岸。我愛她,一生一世。”

林苗苗家有兩個孩子,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兒子讀高中,女兒大,讀博士。這個女的47歲了,離婚之後一人帶兩個孩子,兩個孩子都成才了。

我看完這封信後仿佛遭了一記晴天霹靂,心裏特別不是滋味,感覺自己對人生的看法都有了改變,或者說是人生維度的一個轉變。

我跟隗哥說,我幹這行,主要是因為有破案的榮譽感在裏邊,可我卻忘了對人性的挖掘。人性很復雜。我對任何案件都保有高度熱忱,我喜歡解謎,我喜歡迷霧散去的那一刻,可我卻不注意挖掘人性。

隗哥跟我講了兩個道理。

第一個,這個世界,哪有可能非黑即白呢?再者,善的對立面從來不是惡,而是偽善。你自以為你很善良,卻戴著有色眼鏡去看別人,這其實是偽善罷了。

第二個,對於刑警來說,破案是職責,是義務,但不一定就意味著成功。

林苗苗女兒的那封信就像是當頭棒喝,讓我明白了第一個道理。而第二個道理,直到我遇到了另外一起案子,才終於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