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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田靜開車去了周庸家,看見我們進了地下停車場,那輛跟著我們的車調頭就走了。

田靜:“你說他跟著咱到底幹嗎?”

我說:“應該是看看咱有沒有財力支付一百二十萬元。”

田靜:“咱都開這車了他還擔心咱支付不起?”

我點點頭:“一百來萬的車在燕市不算什麽。按照最近瘋長的房價,這車錢在好地段也就能買個廁所。住什麽樣的房子才能證明你的身價,這回看見咱倆進了別墅小區的停車場,估計他們對咱的評判得上個档,會熱情更多。”

果然,第二天下午,接待我們的那個小帥哥就打來電話,問我考慮得怎麽樣了。

我說:“哥們兒,是這樣,我和我老婆最近感情出了點危機,想試試一起養個孩子能不能把這危機解決了。也有可能過幾天我們忽然就離婚了,到時候這孩子我們倆都不要,怎麽辦?誰養著?”

小帥哥笑了:“哥,這事您別擔心,我們保證能辦得妥妥的。”我說空口無憑啊。

他說:“這樣吧,我給您發一個群,平時遇見有代孕中途出現問題的情況,我們公司都會在裏面處理孩子。我把群號發給您,和管理員說一聲,您加進去自己看吧。”

這是一個有償的、網上收養孩子的交流群,群裏的主力軍是兩種人:領媽和寶媽。領媽是群裏對收養者的稱呼,寶媽則是送養一方。渴望領養孩子的領媽會拿一筆可觀的營養費給寶媽。賣準生證以及嬰兒用品的販子也在群裏出沒。按照群裏討論的平均價格,領養孩子的一方起碼要給送養的一方十幾萬元作為營養費。

我把周庸叫過來,給他看這個。

周庸:“徐哥,這違法嗎?”

我說:“當然違法,已經夠判刑了。把孩子送給別人,並拿一大筆營養費,即使是親生父母也得判拐賣兒童罪。”

周庸:“這不算收養?”

我說:“當然不算,中國的收養條件很嚴的,《收養法》規定了一大堆。通過正當方式領養孩子,需要無子女、沒得啥大病、保守收養隱私,孩子未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不能打不能罵,不然就是違法。還要沒犯罪記錄,征信好看,收養人當地的居委會證明,派出所證明……所以,更多的人選擇了得花錢但更快速高效的網絡收養。但這裏面有個問題,我十分懷疑這些送養的人裏有一些是人販子。他們通過這種群組將拐來的小孩賣掉。”

周庸:“所以你找我過來幹嗎?”

我說:“現在可以確信,通過這個群組,在他們可以出售小孩的這個平台上,每個孩子能賣八到十五萬元。我對那家代孕公司進行檢索,發現他們正在招人。你去應聘一下,看看那些負責事情的人提成是多少,能否通過賣孩子得到比提成更高的利潤。”

周庸晚上給我打電話:“徐哥,我知道了。”

我說:“你怎麽知道得這麽快!我中午剛叫你去應聘,下午你就全搞清了?”

周庸:“是啊,我跟他們經理談待遇的時候,他就告訴我了。所以我幹脆就沒去上班,面試完就直接放他鴿子。”我問周庸提成是多少。

周庸:“就你說超哥那一百二十萬元的大單,尾款到後,能和代孕的姑娘一樣,拿百分之十五的提成,比賣孩子賺得多。”

第二天我又去中介公司見了小帥哥,看能不能得到更多的線索。然後他把我帶到了給李超代孕的姑娘住的小區。

小帥哥介紹:“您要是辦一百二十萬元的套餐,代孕媽媽就住這兒。單獨一間屋子,這兒最小的戶型都是八十多平方米的,環境好,安保也好,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巡邏,在樓下有什麽事一喊就到!”

我說:“等會兒,你確定這兒的治安這麽好?”

他說:“當然,我們公司高級套餐的代孕媽媽全住這小區。”

和他分開後,我又觀察了一會兒,給周庸打了個電話:“咱倆上當了。”

周庸問我怎麽了。

我說:“那個代孕姑娘有問題,她說在樓下推孩子玩的時候,被人搶了,然後喊也沒人幫。但是這小區是二十四小時巡邏制——我剛才站這兒看了一會兒,保安巡邏很嚴,不可能出現她說的那種喊了沒人幫的情況。”

周庸點點頭:“但她什麽動機啊?她為什麽要把替李超代孕的孩子賣了呢?不是說最後能拿十八萬嗎?也沒差多少啊!”

周庸:“咱找到她就知道了。”

我說:“行,你來的時候去取十萬元的現金,一張卡好像取不了那麽多,卡夠嗎?”

周庸:“沒事,我卡多著呢。”

周庸到了以後,我們倆上樓敲門,代孕姑娘打開門:“你倆啊。”

她把我們讓到屋裏坐下後,又要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