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消失的兇器(第4/12頁)

2.

新車還沒開進省廳大門,我們就接到了師父的電話。

“龍青高速上,有一具屍體。”師父提綱挈領地說,“如果你們沒什麽事情的話,就去看看吧。”

“龍番那邊還有案子沒破呢。”我說,“又來一起?”

“在龍青高速的界碑處發現的屍體,管轄有爭議。”師父說,“現在是省廳指定管轄,由青鄉市公安局管轄本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上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對管轄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現在是碰見性質不清的案件,省廳考慮到龍番市大批警力集中在蘇詩被殺案上,於是將案件指定給了青鄉市管轄。

“高速界碑。”我沉吟道,“那不就是交通事故嗎?”

“可能性比較大。”師父說。

“那還要我們去?”我可能是有些疲憊,有些懈怠。

“去啊,去啊,為啥不去啊。”大寶在一邊小聲嘀咕道。

目前在國內,大多數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事故部門直接出勘現場,只有在現場勘查中發現疑點或問題的時候,才會通知刑警部門支援。如果現場並無疑點的,多是由交警部門委托社會司法鑒定機構對屍體進行檢驗。

“交警部門現在有爭議,你們去看一下吧。”師父說。

我掛斷了電話,想到幾年前那一起偽裝成交通事故的殺人案件。這一起案件,不會也是這樣吧?偽裝交通事故要去高速公路上偽裝,也真是夠清新脫俗的。

“剛回來,又要去?”韓亮笑著掉轉了車頭。

“你就開你的車去?”我說。

“私車公用也不行?”韓亮說。

“萬一出了點什麽事情,咱們這算是公事,還是私事?”我說。

“呸呸呸!”大寶說,“求你了秦烏鴉,咱們天天跑高速的,就圖個吉利,你還真是不怕晦氣。”

“這不是著急嗎?再去車隊領車,耽誤事兒啊。”韓亮開著自己的新車很過癮,不舍得換掉。

“行吧,那就抓緊,青鄉市局陳支隊還在高速界碑那裏等我們。”我看了一下微信,陳支隊的留言已經到了,說,“剛剛分別,這麽快就又要見面了。”

現場並不是在高速路上,而是在高速路路坡下方、隔離網以內的空地上。

我們趕到現場的時候,高速並沒有封閉,警戒帶拉在高速路路坡的下面,警戒帶裏裏外外站了幾十個警察。有戴深藍色警帽的刑警,也有戴白色警帽的交警。

高速路的路肩上按秩序停了十來輛警車,為了安全起見,都閃著警燈。韓亮把車停在車隊的最後面,等車停好,我們一起跳下了車。

其實在高速上行駛的時候,並不會覺得車輛速度有多快,但是一旦在高速路邊站立,車輛從身邊呼嘯而過的時候,才知道高速公路上還真是挺危險的。尤其是現在這種情況,駕駛員經過現場的時候,都會情不自禁地朝我們的方向看過來,車速仍是那麽快,讓我們很擔心路面的安全問題。

“你們到啦?辛苦啦!總是麻煩你們。”陳支隊爬上路坡,和前兩天見面的時候一樣,和我們寒暄著,“嚯,你們這是開了一輛‘坦克’來?”

陳支隊對韓亮開著那麽大的車感到詫異。

“這是‘卡車’,哪是什麽‘坦克’?”大寶說,“坦克有炮的。”

“什麽情況?”我一邊戴手套,一邊小心翼翼地從很陡的路坡上下到中心現場。

“兩個小時前,一輛貨車司機在開車的時候感覺這塊地方好像在冒煙。他正好尿急了,順便下車小解。”陳支隊說,“於是他就把車停在這裏了,沒想到看見這塊地方的草垛在燃燒,草垛上還趴著一個人。這個貨車司機很熱心,趕緊從車上取下了滅火器,一邊招呼著同伴報警,一邊滅火。我們趕到的時候,火已經滅了,不過人也已經死了。”

陳支隊指了指趴在一堆灰燼上的屍體。

“火燒起來的時候,人趴在這裏不動?”我皺了皺眉。

陳支隊點頭說:“貨車司機說,這人一直就沒變動過體位,應該是在起火的時候就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