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2/3頁)

布恩小隊長在档案數據中查“裴媽媽”,一無所獲。曼哈頓區電話簿中有超過七百五十個姓裴的,除非絕對必要,否則他們可不想逐一清查。

於是傑森繼續每天明查暗訪,也成為果園街及黎文頓街的常客。不過如今他可以若無其事的問:“最近見過裴媽媽嗎?”他最遠曾查到西邊的包瓦立街及東邊的羅斯福街。有時候他在夜間及淩晨工作,也會前往危機四伏的地方。不過或許因為他人高馬大,不曾遭到搶劫。有天晚上,在威廉斯堡橋下,他以為有四個小混混想要動他的歪腦筋。不過他悠哉的慢慢走過去,還吹著口哨,同時冷汗直流,結果他們嚇的自己閃人了,他也安然走到燈火通明的街區。

這期間他所經歷過最慘的情況不是應付下東區的不良分子,而是埃布爾納·布恩小隊長惹出來的。

布恩偶爾會過來與傑森同行,通常是在入夜後,陪著他一起巡邏幾個小時,也會傳授他更多的錦囊妙計。布恩穿著肮臟的運動鞋和卡其牛仔褲,套上一件汙穢不潔的尼龍運動外套。他沒有穿襪子,有幾顆鈕如也不見了。沒有人會多看他一眼。

傑森注意到每當他與布恩一起進入酒吧,小隊長總會點一杯生啤酒,然後就這麽擺著,任杯頂的泡沫消失。

第一次遇上這種情形時,傑森說:“不喝?”布恩勉強笑了笑說:“今晚不喝。”接連兩三次都是如此;布恩從來不舉杯喝酒。最後,傑森一來是因為口渴,再者他的酒量很大,忍不住說:“介意我幫你喝掉嗎!”布恩點點頭,傑森就在他們離開前將他那一杯也一仰而盡。

傑森最難熬的那次經歷是在他與布恩到包瓦立街的酒館訪查時發生的,那些酒館只要花五毛五美金就可以買到一杯雙份的,不過大部分熟門熟路的顧客都寧可點瓶裝的啤酒。傑森與布恩由包瓦立街轉入格蘭特街,開始往東信步走去。他們繞過街角進入厄卓吉街,傑森的車子就停在那邊,這時有一部警車停在路邊,車頂的警示燈仍閃個不停。兩位警察都下車執行勤務,雖然他們能做的也不多,只能設法叫聚集的圍親群眾離開。

看來好像是有兩個老酒鬼拿著破酒瓶互砸對方。這很不尋常;老酒鬼一般連開瓶蓋的力氣都沒有。不過或許他們是積怨已久或是宿仇。總之,他們把對方砍得血肉模糊——有一顆眼球躺在人行道上——顯然有一個酒鬼已經氣絕身亡,另一個遍體鱗傷,有氣無力的喘著氣。

那兩個獲報趕來的年輕警察不知如何處理,他們以無線電呼叫請求支持,不過卻無法替那個奄奄一息的人止血或替他上繃帶,除非他們要將他綁得像木乃伊一樣。鮮血流過人行道、路邊、流入下水道。血流成河。血腥味在悶熱的夜空中飄送,令人窒息。布恩很久沒有遇過這種血淋淋的場面了;他幾乎忘了血的腥臭味。

他快步離去,傑森必須加快步步才能跟上他。布恩沖進沿路見到的第一家營業中的酒館,點了杯啤酒。傑森還沒來得及坐上吧台前的凳子,布恩已將整杯一口氣喝完,並點了第二杯。

糟了,傑森想著,這下子麻煩了。

果然沒錯,不到一個小時布恩小隊長就爛醉如泥,語無倫次。傑森遵照布恩自己傳授的錦囊妙計之一——“絕對不要與醉鬼、瘋子、攜帶刀械的人或女人爭辯”——布恩說什麽傑森都照著做,也設法將他帶出酒館。不過布恩不肯離去,堅持要再來一杯。然後他突然靜了下來,不再嘰哩呱啦說個沒完,臉色鐵青,踉踉蹌蹌的走入洗手間。

他走開後傑森思索著該如何是好,他不曾遇過這種情況。他曾見過喝得醉醺醺的警察同事,通常也會協助他們回家,他們全都是大吵大鬧,爛醉如泥。不過布恩是傑森的長官,而且他根本不知道小隊長住在何處。他不知道是否應該打電話給艾德華·X·狄雷尼組長,向他說明情況,後來決定這麽做不妥。他不知應該如何是好。

布恩在洗水間內似乎待了太久了,傑森心想他或許在裏面不省人事了。不過待傑森進去後,看到布恩並沒有暈厥過去,小隊長坐在一灘尿液中嘔吐,背部靠著臟穢不堪的瓷磚墻壁,正將他的配槍抵入嘴中。他的食指緩緩撫過扳機。傑森差點嚇昏了過去。

他將布恩手中的左輪槍取走,開始拍打他的臉頰想要叫醒他。過了一陣子,小隊長開始嗓泣,雙手掩面——不知是想掩飾他的淚水或不想再挨耳光了,傑森也不知道。不過他扶布恩站起來,靠在墻角,設法以紙巾替小隊長清理幹凈。

然後傑森彎下腰,將布恩整個人扛在肩頭上。他輕易的挺直身體,一手扶著小隊長,將他扛出洗手間,離開酒吧,沿著厄卓吉街走到傑森的車子。他的車內有當天的《郵報》,為防萬一,他拿報紙鋪在後座,再把布恩放上去。小隊長這時已完全不省人事,全身臟兮兮,臭氣沖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