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3/4頁)

吉伯斯問:“那麽,萊姆先生,請你說說有關這件案子的新證據。”

“好的。”

“什麽證據?”

“在我們知道比利·斯泰爾到黑水碼頭是想殺害瑪麗·貝斯·麥康奈爾後,我開始推想他為何這麽做,結果我判斷他一定是收了別人的錢。他——”

“你為什麽認為他收了錢?”

“這很明顯。”萊姆不高興地說。他沒什麽耐心回答不相幹的問題,而吉伯斯的問題已脫離了他的腳本。

“如果可以的話,請你解釋一下好嗎?”

“比利和瑪麗·貝斯沒有任何男女朋友關系,他也沒有牽涉加勒特·漢隆家人的命案。比利甚至不認識她。所以,他想殺她的動機,除了財務方面,不會有別的理由。”

“請繼續說吧。”

萊姆接著說下去。“當然,雇用他的人一定不會付支票,而會用現金。露西·凱爾警官取得搜查令到比利·斯泰爾的父母家搜查他的房間。她在床墊下發現一萬美元現金。”

“為什麽這時候這筆錢會——”

“你為什麽不讓我把故事說完?”萊姆問吉伯斯律師。

法官說:“說得對,萊姆先生。我也覺得律師打的基礎已經夠穩固了。”

“在凱爾警官的幫助下,我針對那兩疊鈔票表面的指紋做了分析,總共找到六十一個肉眼無法看見的指紋。除去比利的指紋,還有另外兩個人的指紋。其中一個屬於已經被證明涉案的嫌疑犯所有。至於另外一人,凱爾警官又申請了一張搜索證,去過那個人家中搜查。”

“你也參與搜索行動了嗎?”法官問。

萊姆強忍火氣。“不,我沒有。我沒辦法到那裏去,不過昨晚指揮了搜索行動,由凱爾警官執行。在那個人的家中,她發現一張購買那把兇器鏟子的收據和八萬三千美元現金,現金包裹的方式與在比利·斯泰爾家中發現的那兩沓現金中的一沓相同。”

和過去一樣,喜歡加強戲劇效果的萊姆把最精彩的部分留到最後面。“凱爾警官還在這幢房屋後面的烤肉台裏找到幾塊骨頭的殘片。這些殘片經過比對,證明正是加勒特·漢隆家人的遺骸。”

“到底是誰的房子?”

“傑西·科恩警員。”

旁聽席上立即掀起了一陣騷動。檢察官仍保持鎮定,但還是微微坐直了身子,鞋子在地磚上刮來刮去,低頭和同事討論這個發現對案情的影響。在旁聽席最前排,傑西的父母轉身相對而視,眼神充滿驚訝,他的母親搖搖頭,開始大哭起來。

“萊姆先生,你到底想說什麽?”法官問。

萊姆忍住沖動,沒直接向法官說結果已非常明顯。他說:“法官大人,傑西·科恩是吉姆·貝爾和史蒂夫·法爾的同黨,在五年前一起參與謀殺加勒特一家人的行動,如今又參與謀害瑪麗·貝斯·麥康奈爾的計劃。”

/哦,是的。這個小鎮確實有一些黃蜂。/

法官把身體往椅背上一靠。“這不幹我的事了,你們兩位自己解決吧。”他對檢察官和律師點點頭,“你們有五分鐘時間,看是要進行認罪求情協議,還是要我判被除告交保擇日公審。”

檢察官對吉伯斯說:“這不表示她沒殺害科恩。就算科恩是共犯之一,但他仍是這次公審命案的被害人。”

現在這位北方律師可有話說了。“少來這套。”吉伯斯駁斥他,好像把他看成一個笨學生,“這表示科恩的作為已超過他身為警察的權限,如果讓他找到加勒特,他就會搖身一變成為攜帶武器的危險重犯。吉姆·貝爾已經承認他們計劃拷打那個男孩,以問出瑪麗·貝斯的下落。一旦他們找到她,科恩就可能聯合卡爾波和其他人,一起殺掉露西·凱爾和其他警員。”

坐在台上的法官一會看左,一會兒又看右,仿佛在觀賞一場盛況空前的網球大賽。

檢察官說:“我的焦點只放在這件刑事案件上。至於傑西·科恩是否計劃殺誰,完全與本案不相關。”

吉伯斯緩緩地搖頭。他轉身對法庭書記官說:“我們先暫停一下,以下的話別列入記錄。”接著,他又對檢察官說:“你提出訴訟的目的是為了什麽?科恩是殺人兇手。”

萊姆也加入了,開口對檢察官說:“如果把這案子交付公審,當我們告訴陪審團被害人是個墮落變節的警察,打算折磨一個無辜男孩找出那女孩的下落,好把她殺掉,你想陪審團會有什麽感覺?”

吉伯斯接著說:“你不需要再多打贏這場官司為你增光添彩了。你已經逮到貝爾,也起訴了他的妹夫,還有那個驗屍官……”

檢察官還來不及反駁,萊姆便擡起頭看著他,以柔和的聲音說:“我願意幫你的忙。”

“什麽?”檢察官問。

“你知道這一切躲在幕後的黑手是誰,不是嗎?你難道不知道是誰殺掉田納斯康鎮半數以上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