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是你殺了比利,沒錯吧?”萊姆問吉姆·貝爾。

貝爾沒有回答。

萊姆繼續說:“案發後,犯罪現場過了一個半小時才被封鎖起來。沒錯,第一個趕到現場的警察是梅森。但在他抵達前,你就去過那裏了。因為你一直沒接到比利匯報已殺死瑪麗·貝斯的電話,擔心之下才開車到黑水碼頭,並發現比利受了傷。比利告訴你那女孩已被加勒特帶走了,接著你就戴上橡膠手套,撿起鏟子打死了他。”

萊姆說到這裏,終於讓貝爾忍不住爆發出憤怒的情緒:“你為什麽會懷疑我?”

“本來我真的以為是梅森——知道釀私酒小屋地點的,除了班尼外,就只有我們三個人。我以為是他打電話給卡爾波,通知他們到那裏的。但我問過露西,才知道梅森曾打電話給她,要她直奔小屋去,以確保阿米莉亞和加勒特不會再度脫逃。這點讓我開始回想,才明白在磨坊的時候,梅森為什麽一直想射殺加勒特。所有像你一樣涉案的人,都想留加勒特的活口,想要他說出瑪麗·貝斯的下落。我查過梅森的財務狀況,發現他只有一幢爛房子,兩張信用卡刷得已經毫無信用。沒有人花錢雇用他,不像你和你妹夫。貝爾,你的房子價值四十萬美元,銀行裏還有大把現金。史蒂夫·法爾的房子值三十九萬美元,他還花了十八萬買了一條船。我們得到法院的同意,檢查過你銀行裏的保險箱,看看在那裏能找到多少東西。”

萊姆接著說:“我是有點懷疑,為什麽梅森這麽想逮到加勒特,但他有很好的理由。他告訴我,當你得到警長這個職位時,他真的非常沮喪。他一直不明白為什麽,他的績效考核比你好,資歷也比你深。他想,如果這次他能逮到這個昆蟲男孩,等你任期屆滿,評議會一定會任命他為警長的。”

“原來你他媽都是裝的……”貝爾咆哮道,“我以為你只相信證據。”

萊姆很少和他追捕的對手發生口角。挖苦嘲諷是毫無意義的,除非把它當作靈魂的鎮痛劑。但萊姆的確尚未發現真正有力的證據,加上情緒的自然反應,他還是對貝爾說:“我仍然更喜歡證據,但有時候你得隨機應變。我不是真的像大家想的那樣冥頑不靈。”

“暴風箭”輪椅無法直接駛進阿米莉亞·薩克斯所在的拘留所。

“沒有殘障斜坡嗎?”萊姆抱怨說,“這樣是違反美國《殘障人士法》的。”

薩克斯知道他是故意大聲抱怨的,目的是想讓她看到平常熟悉的樣子。但她卻沒說什麽。

因為輪椅的問題,梅森·傑曼建議他們換到審訊室見面。薩克斯拖著步子走向審訊室,手上腳上牢牢套著鐐銬。(這裏的警員堅持要她戴上,畢竟她已有一次從這裏逃走的記錄。)

紐約來的律師已經到了。他是滿頭銀發的所羅門·吉伯斯,在紐約、馬薩諸塞州和華盛頓特區執業的律師。他獲得許可越區到北卡羅來納辯護,只是這次地方檢察官起訴薩克斯的案件。說來奇怪,他光滑、英俊的臉,再加上優雅和從容的舉止習慣,使他看起來像一位從約翰·格雷森姆【注】小說中走出來的南方律師,而不是在曼哈頓專門打訴訟官司的鬥牛犬。這個男人整齊的頭發閃耀著發膠的光芒,即使在田納斯康納驚人的濕氣中,他那身意大利西裝也能成功抵擋起皺打折。

【注】約翰·格雷森姆(John Grisham,1955- ),美國著名暢銷小說作家。

林肯·萊姆坐在薩克斯和律師之間。薩克斯把手放在有傷痕的輪椅扶手上。

“他們從洛利市派來一位特別檢察官,”吉伯斯說,“因為警長和驗屍官都收受了賄賂,我猜他們也不敢相信麥奎爾了。無論如何,這個檢察官在看過證物後,決定撤銷對加勒特的控訴。”

薩克斯激動起來。“是嗎?”

吉伯斯說:“加勒特承認攻擊了那個少年,比利。還以為自己殺了他。但林肯是對的,殺那個少年的人是貝爾。就算他們想告加勒特攻擊罪,這很顯然也是出自於正當防衛。至於那個警察艾德·舍弗爾,他的死純屬意外事件。”

“那綁架莉迪婭·約翰遜呢?”萊姆問。

“在弄明白加勒特沒有傷害她的意思之後,她決定放棄對他提出控訴。瑪麗·貝斯也一樣。為此,她的母親很不滿,想堅持提出控告,不過你們應該看看那女孩對她媽媽說話的樣子。我只能說,她們真是吵得不可開交。”

“所以,他自由了?加勒特?”薩克斯問,眼睛盯著地板。

“再過幾分鐘他們就會放他走。”吉伯特告訴她。接著,他又說:“好了,現在是重點了,阿米莉亞,檢察官的態度是,即使加勒特被證明沒有涉罪,但你協助已被逮捕的嫌疑犯逃亡,又在逃亡期間射殺一名警員。檢察官將以一級謀殺罪起訴,應對標準的認罪減刑辯護:兩種殺人罪狀,按有心或無意,分成蓄意殺人和過失殺人兩種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