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第2/3頁)

她猶豫不決。

“我可不想淹死。”他說,眼神裏滿是哀求。

/我很害怕,叫他住手!/

“我不會做任何壞事,我保證。”

薩克斯很不情願地從兜裏摸出鑰匙,解開了他的手銬。

威本密克印第安人是現今北卡羅來納州的原住民。從語言學的角度說,他們是亞爾崗金族的一支,和美國大西洋中部的波哈頓、喬旺和帕裏科等族有血緣關系。

他們是優秀的農人,打魚的本領也廣受其他原住民部落稱羨。他們還非常愛好和平,對武器的興趣不高。三百年前,英國科學家托馬斯·哈羅特寫道:“他們擁有的武器,只是山榆樹枝做的弓,蘆葦做成的箭;沒有任何自禦的東西,只有木頭做成的圓盾;還有一些用繩子串起的柳條編制而成的甲胄。”

是英國殖民者使這個部族的人武裝起來,而且武裝得非常迅速。在同一時間裏,英國人恐嚇他們若不改信上帝就將展開報復,而且還帶來流感和天花,害死大量印第安族人。英國人懶於工作,只知道向原住民勒索食物和居所,甚至還誤以為深受部族敬重的酋長溫吉納密謀對英國殖民地發動攻擊,而將他殺害。

讓英國殖者既憤怒又驚訝的是,這些印第安人非但不肯誠心接受耶穌基督,還宣稱誓死效忠他們的神靈“馬尼土斯”。於是,對抗英國人的戰爭爆發了,第一個行動便是(根據年輕的瑪麗·貝斯·麥康奈爾所做的研究)對在羅諾克島的殖民地發動攻擊。

殖民者落荒而逃後,印第安部落預期英國人勢必增兵報復,從而對武器有了新的看法。他們開始使用銅礦制造武器,過去這種原料只被拿來做裝飾品。金屬箭頭比火石鋒利,也更容易打造。然而,和電影裏演的不同的是,一支箭若不是從機械弓射出,就很難深入人體,也不足以致命。為了結果受傷敵人的性命,威本密克戰士會使用另一種武器給予致命一擊——用一種棍棒朝他們頭頂重重擊下。這種棍棒的正確說法是“砰槌”,是這個部族展露巧思精心發明的東西。

所謂“砰槌”,是將一顆大圓石嵌在一根尾端開岔的木棍間,再用皮條緊緊捆住制成的武器,殺傷力很強。現在,瑪麗·貝斯憑借自己對美洲原住民考古學的知識,就正在制作這種武器。她敢說,她做出來的這個武器,其致命打擊性肯定和當年的帕奎諾克河邊、今日的黑水碼頭發生的最後一戰(根據她的研究)中擊碎羅諾克島殖民者頭骨和脊椎的砰槌一樣。

她的武器是用木屋中一張餐桌椅的兩根彎腳做的,石頭則是那位傳教士的朋友湯姆剛剛扔進來攻擊她的。她把石頭放在兩根棍子中間,再用襯衫撕成細長布條將其緊緊捆起。這個武器很重,約有兩三公斤,但對瑪麗·貝斯來說還算可以,因為她平時在從事考古挖掘中常常搬動十幾公斤重的石頭。

她從床上起身,拿著武器試揮了幾下,對武器表現出的攻擊力感到滿意。一聲細微的窸窣聲傳進她耳朵裏,是玻璃瓶中昆蟲受驚發出的叫聲。這使她想到加勒特令人惡心的彈打指甲的習慣。她頓時火冒三丈,提起砰槌,走向離她最近的一個玻璃瓶。

然而,她又停了下來。沒錯,她是討厭這些昆蟲,但讓她憤怒的原因不是這些蟲子,而是加勒特這個人。她放過這些玻璃瓶,走到木門前,舉起砰槌往門鎖猛擊了好幾次。木門紋絲不動,不過,她也沒期望木門會因此打開,主要是想試試捆在木棒前端的石塊是否牢固。幾次揮擊後,石頭並沒有掉落。

當然,如果傳教士和湯姆帶了槍回來,這砰槌就一點用也沒了。她打定主意,如果他們進來,她要把砰槌藏在身後,誰敢第一個碰她,就得準備頂著一個破碎的腦袋。或許另一個人會殺了她,但至少她已找了個人陪葬。(她想象維吉妮亞·戴爾也是這麽死的。)

瑪麗·貝斯坐下來看向窗外,望著低垂的太陽懸在她第一次看見那個傳教士的樹林之上。

現在彌漫她全身的情緒是什麽?是恐懼吧,她猜想。

然而,她馬上判定並不是恐懼。是焦躁。她一心只希望敵人快點回來。

瑪麗·貝斯舉起砰槌,放在兩膝之間。

/你給我等著,湯姆剛才這麽對她說。/

的確,她在等著。

“那裏有條船。”傑西說。

“在哪兒?”露西問。她正在赫伯斯橋岸邊一株辛味撲鼻的月桂樹叢間傾身向前望,手按在槍上。

“那裏。“他指向上遊。

她依稀看見水面有個模模糊糊的暗影,約在半英裏之外,正順著水流漂來。

“你說什麽,船?”她問,“我沒看到——”

“不,看仔細。它翻過來了。”

“幾乎看不見,”她說,“你眼力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