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江南辛卯科場案(第6/8頁)

大致的意思是說:張鵬翮沒有用心審案,只關注考生個人代筆、夾帶之事,而不願意觸及主考官與江南官員收賄舞弊內幕;噶禮在鄉試案中是清白的;張伯行是挾怨報復噶禮,並非為科場公平起見;督撫互參,不過是以此結黨營私,各博虛名而已。

曹寅先祖本為漢人,但自其祖父起,身份搖身變為清朝貴族的包衣(奴仆),隸屬於正白旗。基本上,他的奏折能代表當時滿人的態度。

康熙皇帝看到密折後,與王公大臣談論說:“噶禮有辦事之才,用心緝拿賊盜,然其操守則不可保。張伯行為人老成,操守廉潔,然盜劫伊衙門附近人家尚不能查拿。”又說:“據張伯行參疏雲,噶禮得銀五十萬兩,未必全實,亦未必全虛。即噶禮所參張伯行之事,亦必有兩、三款是實。”(《清聖祖實錄》)實際上是將噶禮、張伯行各打了五十大板,噶禮的鄉試貪汙案也被有意說成了互參案,這就為江南鄉試案的最後結果定下了基調。

揚州這邊,欽差大臣張鵬翮與漕運總督赫壽聽到皇帝的口風後,斷定聖上認為噶禮是能臣,即使操守有虧,也是真小人;而張伯行則是庸臣,表面雖然清正,卻是個偽君子。最關鍵的是,前面那位是滿人,後面那位是漢人。

再次開審時,審訊官已經與第一次大不相同:多了一位欽差赫壽,卻少了三位督撫——噶禮、張伯行已經被免職,安徽巡撫梁世勛則每日在公館靜坐養病,也不再參與同審。赫壽剛剛由侍郎升為漕運總督,一切依舊以張鵬翮為主導。表面上,這二審倒也轟轟烈烈,當審問同考官句容知縣王曰俞時,還動了大刑。不過正如曹寅所說,張鵬翮最終的目的還是想兩面調停、草率完結而已。

沒過幾天,關鍵證人涇縣知縣陳天立突然上吊自殺。他上吊後,被看守官通判發現了,及時救下,於是沒死成。第二天,看守官將情況稟告張鵬翮、赫壽二人。張鵬翮竟然說:“陳天立不過是嚇唬人,不要理他。”結果,三天後的五更時分,陳天立在床上自縊而死。張鵬翮、赫壽二人假模假式地還發文書給安徽巡撫梁世勛(涇縣屬於安徽),要他追查陳天立的死因。陳天立家屬卻堅決地報稱是因為病發而自縊,並無人逼勒滅口。

而另一個重要證人李奇竟然被判立即充軍新疆,於押解途中染病身死,並有當地縣衙的文書為證。

不管陳天立是自殺還是他殺,李奇是病死還是被害死,最直接的結果就是造成了死無對證的局面,一切對噶禮不利的證據都消除了。但江南士民人心不服,開始聚眾鬧事。有人在鬧市傳唱歌頌張伯行的歌謠,四處張貼揭帖,到各衙門投遞呈文,要求張伯行留任。也有人貼出文章為噶禮抱不平,並將噶禮大門用磚石堵住,不準他交還總督印信。雙方支持者你來我往,煞是熱鬧。

曹寅將陳天立自殺一事密奏康熙皇帝後,康熙皇帝朱批道:“眾論瞞不得,京中亦紛紛議論,以為笑譚。審事也不是這樣審的理,但江南合省都甚沒趣了,想比(必)滿洲恨不得離開這差才好。”於是密令安徽巡撫梁世勛暗中調查陳天立的死因。幾天後,安徽巡撫梁世勛匯報說,江南刑獄官員,上自臬司,下至州縣提點刑獄,均為噶禮親信,封鎖消息密不透風,證人陳天立之死因難以查明。言下已經暗示噶禮與證人之死脫不了幹系。

不久,張鵬翮、赫壽二次審案的結果就出來了:科場一案,副主考官趙晉,同考官王曰俞、方名及所取士子吳泌、程光奎交通關節,夤緣賄賣,應按科場舞弊律論罪;張伯行生性多疑,隨便“誣告”噶禮,造成江南人心浮動,應當撤職,擬徒準贖;噶禮與張伯行“互參”,有失體統,應降一級留任。

這個調查結果與康熙皇帝之前的基調完全一致,除了對張伯行稍微嚴厲了些,其余的處理差不多正是他想要的。然而,就在他要下令結案的時候,突然出了一點意外。康熙皇帝到後宮去給孝惠章皇太後(順治皇帝的第二位皇後)問安時,剛好遇到了他的乳母——也就是噶禮的親生母親。康熙皇帝一時感慨,詢問噶禮到底與張伯行有何個人私怨。不料噶禮母深明大義,不但揭發了噶禮貪汙受賄的行為,還主動替張伯行辯護。噶禮母的態度對康熙皇帝的態度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他後來很是動容地說:“其(噶禮)母尚恥其行,其罪不容誅矣。”(《嘯卒雜錄》)

此時,曹寅的密奏再次送到,說“此案亦有未妥,人心不能悅服”,張鵬翮如此潦草了局,在江南聲名大損,人人說其糊塗徇私,而其人竟然不等案情了結,便已經動身前往福建,導致揚州民心不定,議論紛紛。康熙皇帝感到如果按照二審的結論結案,尤其是只處置清名在外的張伯行,而放任胡作非為的噶禮,實在難以向江南民眾交代,於是下詔斥責張鵬翮等人“掩飾和解,瞻徇定議”,下令撤換張鵬翮、赫壽,而改派戶部尚書穆和倫、工部尚書張廷樞前往江南,令其務必嚴加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