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江南丁酉科場案(第6/11頁)

如同其他八旗親貴一樣,順治皇帝自小形成了縱情聲色的惡習,好色淫縱,即使在結婚之後,“人們仍聽得到他在道德方面的過失”(傳教士湯若望)。不過,自遇到董鄂氏後,順治皇帝突然起了驚人的變化,惡劣脾性大為收斂。他仰慕漢族文化,而五位蒙古後妃均目不識丁,彼此自然沒有什麽共同語言。董鄂氏卻“不用金玉,誦《四書》及《易》”,又精通書法,與順治皇帝志趣相投。順治十三年(1656)八月二十五日,順治皇帝力排眾議,冊封新入宮的董鄂氏為賢妃。當年九月二十八日,即晉為皇貴妃。才一個月的功夫,董鄂氏便由妃子升為地位僅次於皇後的皇貴妃,升遷速度之快,史所罕見。不僅如此,當年十二月初六,順治皇帝還特意為董鄂氏舉行了隆重的冊妃典禮,並下詔大赦天下。終清一朝,這是唯一一次因冊立皇貴妃而大赦天下的例子。

董鄂妃溫婉賢淑,對政治並無興趣,但由於皇帝對她的寵愛,她的一舉一動給清初政局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尤其是當她生下皇四子後,順治皇帝更將她們母子捧到了天上,並一心要立皇四子為太子。倘若真是如此,董鄂妃之子將來為皇帝,董鄂妃將來就是皇太後,勢必對滿蒙貴族間的政治關系構成威脅。孝莊太後從長遠的利益著想,決意置董鄂妃於死地,但以她的老謀深算,自然不會明目張膽地下手。她有意在董鄂妃剛剛生產之時,宣稱“聖體違和”,養疴於南海子,並要後妃們隨身伺候。董鄂妃不敢悖旨,被迫拖著極度虛弱的身子前往南海子,沒日沒夜地侍奉太後的寢食,經過一番折騰,健康狀況急劇下降,很快就“形銷骨立”。不久,董鄂妃的兒子早殤,不少野史記載說這名尚不足百日的皇子是被毒死的。皇四子之死對董鄂妃的打擊是致命的,她很快就倒下了,從此纏綿於病榻。

正因為董鄂妃的病情以及後宮復雜的矛盾,導致順治皇帝在順天科場案結案後沒有立即追究江南科場案。皇帝沒有心情,刑部自然也沒有太當回事,有意遷延觀望。

至於江南闈科場案的相關案犯,兩名主、副考官方猷、錢開宗自然脫不了幹系。尤其是二人在離開京師前,順治皇帝親自召見叮囑,還弄出了這樣滿城風雨的事,死刑肯定是避免不了的。另外包括方章鉞在內的七名舉人(程度淵在逃),有兩江總督郎廷佐的調查報告,當然也是難逃處罰。剩下比較難辦的是吳兆騫,他被逮捕下獄是因為在瀛台復試時交了白卷,按理該與另外十四個文理不通的考生一樣,革去舉人功名完事,不必再單獨立案審訊。然而他當場交了白卷,大大激怒了更年輕也更氣盛的順治皇帝,要深究之前南京鄉試時有沒有通弊嫌疑。問題是這位吳兆騫是名滿天下的才子,任誰都不會懷疑他會靠作弊中舉。最初,人人都以為吳兆騫最多不過被除名,最後還是無罪釋放,但偏偏有好事之徒在這個時候踩了他一腳。

之前曾經提到過江南有慎交社和同聲社門戶恩怨之爭,主持慎交社的吳兆騫曾與同聲社重要成員王長發有隙,王長發見吳兆騫被逮,趁機落井下石,挾嫌誣告。這就是後來吳兆騫父吳晉錫所說的“不意仇人一紙謗書,遂使天下才人,忽罹奇禍,投荒萬裏,骨肉分離”(《歸來草堂尺牘》),以及吳兆騫子吳桭臣所稱的“詎知變起蕭墻,以風影之談,橫被誣陷,致使家門傾覆,顛沛流離”(《寧古塔紀略》)。當時得寵的北方大臣劉正宗“與慎交水火”(《清詩紀事》),也趁機在其中興風作浪。不過,盡管有王長發的告狀,有劉正宗的暗中支持,刑部審到最後,結論還是“審無情弊”,於是將吳兆騫與之前被告有通弊的七名舉人關在一起,打算最後革除功名了事。

順治十五年(1658)十一月,距離江南鄉試作弊案案發一年後,刑部將審實的結果上報順治皇帝,奏請將正主考方猷斬首,副主考錢開宗處以絞刑,同考官葉楚槐等人流配尚陽堡,被告八名舉人並吳兆騫革去舉人功名。處置結果是比照之前的順天闈科場案。

不料,在順天闈案中還網開一面的順治皇帝看到結果後大發雷霆,不但下旨將主考和副主考立即正法,而且將該場鄉試所有同考官共十八人(其中盧鑄鼎已死)均處絞刑,妻子家產抄沒入官。已經死去的同考官盧鑄鼎也沒有放過,其妻子家產也籍沒入官。同時將方章鉞、吳兆騫等八人革去舉人,責打四十大板後,流徙寧古塔,不但家產俱籍沒,父母、兄弟、妻子也令流徙寧古塔。

對於在逃的舉人程度淵,順治皇帝也不能容忍有漏網之魚,責成兩江總督郎廷佐和漕運總督亢得時盡快抓捕程度淵,倘若抓不到,郎廷佐和亢得時二人就有受賄作弊、有意買放的嫌疑,必須受罰。此諭一下,郎廷佐、亢得時後悔不該報上在逃的程度淵之名,但事已至此,只得出動兵馬,全力緝捕了。程度淵後來被抓獲,也一樣被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