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自白書 續(第3/4頁)

那個夜晚十分寒冷,我卻一邊走,一邊用手帕擦汗。我當時走路的姿勢必定十分難看。我心跳得厲害,簡直像要蹦出胸口,為了平息心跳,我本欲放緩腳步,卻突然覺得難以忍受,不由自主地邁開大步,匆匆前行。我在心中不停地責備自己……屍體在遇害之後立刻便被發現了,兇手就是在發現者來之前離開的人。我一味地耍小聰明,卻反受其害,故意讓管理員看到我的模樣更是決定性的失敗之舉。沒錯,這就是弄巧成拙!

然而,我走著走著,心中開始生出一絲希望。根據我的手表顯示,我回到五號房間是八點四十一分。而在我喬裝打扮、叫來“白宮”的女招待,然後收拾好繃帶和套衫,最後離開五號房間時,我那慢了五分鐘的手表顯示的是九點整。就算我第一次離開時前腳剛走,那位不明人士X後腳便到,從屍體被發現到我第二次離開的時間,無論如何都不會超過二十分鐘。那麽,從我離開到現在又過了多久呢?我看了看手表——九點十五分。雖然比實際時間慢了五分鐘,但我的計算與幾點幾分無關,而與時間的量有關。也就是說,從屍體被發現到現在已經過了半個多小時,但我卻沒有聽見任何警車或救護車刺耳的警笛聲。說不定那個不明人士X是個小偷。倘若果真如此,他就不可能去通知警察。我總覺得這個猜測是正確的。我在心中祈禱,希望X存在這方面的弱點,如此一來,他就會保持沉默。

當晚,我一直開著收音機,新聞中始終沒有出現關於殺人事件的報道。翌日,到了新聞時段,我帶著半導體收音機出了門,邊走邊認真地聽新聞。我愈發確信X是一個梁上君子,因此便逐漸冷靜了下來。

前一天我便已經將徐銘義的請求告知了住在酒店的席有仁,他和我約定三點在我的辦公室會面。到了三點,席有仁準時抵達,我給徐銘義打了無數次電話,始終無法接通。最後,我撥通了“鷗莊”的電話。接電話的是管理員,我就托他帶話。管理員一口答應下來,這也說明,徐銘義的屍體尚未被正式發現。

以上便是我第一次殺人的經過,第二次則更為簡單,因為我已有過切身體會——不能太玩花樣,最好做得幹凈利落。

田村曾是朝日產業的員工,與我一同在出口部門工作過。因此,他知道我並不是銀行的原董事長,而是董事長的秘書。對我而言,他也是一個不能和席有仁見面的人。孰料,我們卻再次相遇了。他遵從政治家叔父的命令,帶來了邀請席有仁的請柬。據說,他也會出席招待席有仁的宴會。事情很棘手。他以前曾在中國待過一段時間,因此會說一些中文。其人為人輕浮,又習慣用十分拙劣的中文與中國人交談,而且極為健談,特別是在飲酒之後……

既然殺了徐銘義,我已經是騎虎難下。起初,我也考慮過收買田村的可能性。他不停地跟我啰唆,說他正被女債主討債,被追得焦頭爛額——“我現在在幫叔父做特殊工作,很快就能賺到五十萬(日元)。不過,一開始還是得老老實實的,所以很無奈。”於是,我提議以三個月為限,借給他五十萬日元。他當然歡天喜地地乖乖上鉤了。我指定了地點和時間,約好給他現金,當然又另外叮囑,叫他絕對不能外傳,他表示會寫好借據再去。

收買田村是很危險的。他是一個卑鄙的人,一旦抓住別人的弱點,恐怕就會糾纏不休。我手頭有一瓶未喝的威士忌,大約一年前別人送的。我在其中加入氰酸鉀,並帶到了約定的地點。田村是一個好酒之徒。

在約定地點,我將五十萬日元和那瓶威士忌一同交給了田村。他那般好酒,或許在回去的計程車中就會喝下摻有毒藥的威士忌,升天而去。但出人意料的是,當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他都抗拒住了威士忌的誘惑。回去後,田村將五十萬日元還給了等候良久的女債主。處理完身邊瑣事後,他才踏上了通向另一個世界的道路。這對他而言,委實不易。

我雖然除掉了兩個知道我不是李源良、並且意圖接近席有仁的人,但沒想到,又有一個人出現了——便是李源良的侄女,喬玉。她在美國留學時,曾見過正在視察旅行的席有仁。多年以前,喬玉在信中曾向她的伯父匯報過此事。我只將李源良的死訊通知了喬玉一人,因為她說結婚後打算一直留在美國,卻沒想到她偏偏在這個時候出現了。而且,在見我之前,她已經和你見過面了,我想她應該已將我的真正身份告訴了你。從你方才的目光中,我能清楚地看出這一點。又或者,你在問她之前便已知道,因為你帶來了那個象棋棋子。